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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分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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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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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10: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陌深 于 2010-8-4 10:39 编辑

这是个迷醉的中午,饭后温饱的肠胃和回暖的秋风,再加上耳朵里慵懒的声音使我提前进入了下午昏沉的状态。

而他,和我想象中一样。很瘦,干净的
皮肤与头发,黑框眼镜。手指很长且看起来细致温软,像女孩子的手一样美好,却也不失力度。

于是我答应让他住下来。



我试图表现地沉着冷静,细水长流,娓娓道来。却被窗外汽车的轰鸣声与浑浊的尾气的味道给打乱了。

生活本身是无法平静的,处处会有惊喜,每天都会遇到转机。只是这结果的好坏总是无法被预测。

于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渴望归于平静。其实,只是种无奈罢了。

人们的内心总是仍然渴望着平静,期待改变,固执地追求完美。当然,结果总是惨烈的。却越战越勇。

我同样也是在这样生活着。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中,它腐朽的气息甚至容不下纯净花朵的开放。高档楼房中常年不变的温度恰是冷酷与晦涩的温床,病毒叫嚣着侵蚀孤独冷漠的人们的神经,使他们更加散发出致命的寂寞。

有些人沉默着自乐其中,有些人无声地嘶叫着,还有些人躲在这个城市的缝隙之下画地为牢。

这三种人也经常相互变换角色,寻找平衡。

而我是哪一种,我自己也不知道。



三个月前租下这间公寓,开始寻觅合租者。

性别不限,年龄不限。不排斥动物,不吸烟即可。另有其它个人习惯及要求,可面谈。

很快有诸多人回复,倒是另我吃惊不小。原来在这个城市中,每天尚有许多人为着落脚之地而烦恼。这意味着,平静生活对于很多人来说远远只是个奢望。

其中有一条回复,署名是宋西。

一个人住,无不良嗜好,急。(带一缸鱼)

没有任何多余的信息,而做为合租者,对于我来说知道这些便也足够了。也许还因为,这短短十四个字里没有暗藏过多的欲望。于是我选定了她。

我一直以为她是个生活简单的
女人



三天后的下午,我正在老城的酒吧里昏昏欲睡。很喜欢这样的状态。首先我是个有午睡习惯的人,不管多晚,总要眯一会。通常我会把睡午觉的地点安排在老城的酒吧。这里很安静,能看得见的几乎所有装饰与摆设都是木制的,门口装有两扇摇门,很像西部牛仔片中的小酒馆。然而这里也很安静,当然,这是相对于有些酒吧的哄乱与喧闹而言。

老城总喜欢放清淡的
音乐,没有任何金属的气味。桌椅上散落着一些干花,大多为蓝紫色。据说这些是老城的前女友留下来的,或许那个女人本想用这些干花来装点他们的婚床。物是人非,同样缺失生命恰恰成为了它们之间的共同点。

在这样的环境里我才能够大胆地闭上眼睛。

温暖,光线昏暗,气味单纯。在木椅子上放着厚厚的垫子,抱着我的猫,很快就能够入睡。

我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度过整整一下午的方式了。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振动,受惊的猫跳到了桌子上,用充满怨念的眼神盯着我。而我自然是没好气地接听。

谁。

你好,我是宋西。

嗯?仍然迷迷糊糊的我完全分辨不出这个还算好听的
男人的声音是属于谁的,而他的名字似乎也很陌生。

对不起,我是想与你合租的那个。不知道你今天有没有空,我想尽快搬过去。

我这才完全清醒过来,原来是那个宋西,原来他是个男人。



你可以到老城酒吧来,我先把钥匙给你。

半个小时之后,这个男人出现在我面前。我原本以为他是个女人,但是听了他的声音,我便重新开始构思,这个即将与我同住的男人会是个
什么样子。

而他,和我想象中一样。很瘦,干净的皮肤和头发,黑框眼镜。手指很长且看起来细致温软,像女孩子的手一般美好,却也不失力度。

他坐在我对面,眼中含着浅浅的笑看着我怀里的猫。

而被这种眼神打动的却是我。

于是我没有后悔答应让他住下来。



他的东西很少,本来空空的一间房,他搬进去之后依然显得很空。一张单人床,一张木桌子,靠墙放着一个在我看来无比硕大的鱼缸。里面什么样的鱼都有,
颜色却都是偏冷色的。

我无法想象,像他这样一个居无定所的人是怎样带着这么一大缸鱼生活的,这简直是个神仙般的
故事

他是个安静的男人,甚至有时我几乎意识不到他的存在。这样的状态我挺喜欢,因为不被打扰永远是件幸运的事。

在过去,人与人之间更多的是一些易于相融的气质,交流一点也不困难。可是现在,楼层建得越来越高,人们自发的冷漠与防备也越来越深。城市深处的人总是有一种莫名的孤傲感,这孤傲并不在内心,只流于表面。却总是被这表面的状态所暗示,于是内心也形成了一层伪孤傲的隔膜。

其实,大家都是普通的人而已。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同为人的人们显得那么陌生,甚至敌对。

当然,这不是我能解决的问题,于是仅仅是想想而已。大多数时候我总是在自命不凡地思考着,一些其实没有多大价值的问题,然后自娱自乐地幻想着某种被全
世界肯定的时刻。

通常这样的思考我放在家里进行,以免乱七八糟的附加表情会吓着大家。而且,其实思考是件很私人的事情。



转眼就到了11月,日子过得快到连眼睛都没来得及眨就晃了过去。

这是我
人生中第25个11月。我这样对自己说。

然而天灵盖上面的另一个我立马耻笑我道:你依然是那个恍恍终日,靠动嘴皮子虚度光阴的你。

是啊,可那又怎样,我安于这样的生活,也必须喜欢这样的生活。

虽然改变无处不在,但似乎总是没有我的份。



<老城>



某天晚上失眠了,这对于我来说是很罕见的现象。

躺在床上除了胡思乱想还是胡思乱想。

沉浸于黑暗中的人总会陷入一种矛盾。

一方面在漆黑之中更便于肆无忌惮,另一方面想到通常于暗夜出没的妖魔鬼怪则免不了畏手畏脚了。

但是很少有人愿意这样想,肆无忌惮是妖魔鬼怪的强项,因此妖魔鬼怪其实就是自己。

于是那天深夜,给自己的脑细胞添置了无比强大的武器,极尽天外飞仙之能事。

眼前出现过这样一幅画面。

自己蜷着腿侧躺着,上方悬停着一只巨大无比的蚊子。这是一只精致而伟岸的蚊子,虽然精致与伟岸放在一起有点奇怪,但一切就是这么奇怪。这只蚊子巨大的像一架飞机,可是几条细细的腿和一对不时扑腾几下的翅膀却是玲珑剔透的。

我静静地躺着,而它也静静地停在上方,很显然即将发生的是仪式般的吸血。可我矛盾的本性又泛滥了。它该在哪个点下针呢?

我首先排除了嘴唇与咽喉。前者比较恶心,而后者则一点也没有想象中的吸血鬼那般优雅,毕竟这只是只蚊子。

但是这画面中的动势容不得我多想,于是加紧脑细胞的步伐。首先锁定了额头,其次是指尖。这两者似乎都挺合适,但是在下决定之前,我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回想起这幅画面,我得出了两个结论:1、我太渺小了。2、我的生命太奢侈。

原来对于我来说,一只蚊子是那么巨大。而结束我的生命,居然要劳驾那么伟岸的蚊子。如果那画面成真,我现在早已是具干尸了。

于是从那天起,每当我遇到些烦恼的时候,就会对自己说,其实我早已是个死人了,还有什么好烦恼。

后来,也经常对我的交谈对象提起这个发生在我22岁某个深夜的失眠,和那只蚊子。



如果我没有记错,那就是在22岁那年,遇到老城。

遇这个字总是给我特殊的感觉,乍看起来这只是个动作,没有任何目的性。可是细想想,是众里寻他的遇还是漫无目的的遇呢。后来我找老城讨论过这个问题,他冥思良久,还是把我们之间的遇归为了前者。

他当时意味深长地说:“遇者,欲也。”

我没有接他的话,只是狂笑不止。

这颇有暧昧的四个字,我虽然一直记着,却从未在他面前深究过。

当时的我已经浅浅明白了一个道理:男人和女人之间须得摒除
爱情,和平共处的几率才更高。否则终有鸡犬不宁的那一天。

后来事实证明我是正确的,我们一直和平共处到现在。他待我温润如水,我待他细致如流。他给我工作,我则给他——我的语言。

在他的酒吧里,总是会有这样一种人。他们不缺陪伴,却总有寂寞,每天说话万千,却没有几句是真心的。害怕惊悚片,却极度渴望黑夜。因为只有在黑暗中,才能找到自己最纯善的样子。

而我的工作,就是帮助他们找到自己的纯善并且尽可能多的留住一些。

当时听老城解释完我的工作性质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去做牧师,专听别人陈诉罪恶的那种。

老城说,差不多,不过有两点质的区别:1、牧师是男人,你是女人。2、牧师基本不说话,可是你不旦要说,还要说得他们泪流满面感激涕零。

这一次,我依然狂笑不止。

这个工作听起来太不靠谱,于是我拒绝了。

大学毕业之后,我首先需要的是钱,其次还是钱,再次依然是钱。虽然一直自认为绝对不是个现实的人,但冰冷的现实逼迫我不得不贪婪与物质。所幸是因为缺乏而贪婪,尚不算无耻。不然我必定无法接受自己这副嘴脸。

依然与老城有联系,我总是在刚找到工作与刚丢了工作这两个时间段比较多地光顾他的酒吧。他的酒吧也叫老城。

我的固执是从不喝酒,因为喜欢舒舒服服的清醒而不是晕晕乎乎的无比痛苦的清醒。

老城的固执是从不允许我喝冰水,原因不详,他一直不肯告诉我。时间长了我也不问了,随便他给我什么就喝什么。

生活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比想象中的平淡,但也总是冷不防地会冒出点意外。

例如老城,在被我拒绝“加盟”他的酒吧之后,并没有自暴自弃,反而愈战愈勇。积极开发他的聊天事业,还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句口号“老城故事多”,这立刻让我想到肯定是山寨了邓丽君的《小城故事》。老城就是这样,总是有做出某些事或是说出某些话而让我狂笑不止的本领。

不过,万事开头难这句老话,他并没有颠覆成功。



他请来的第一个员工名叫朵朵。一听就感觉不是真的名字。用老城的话来说就是:太不专业。因为他对这份工作的定义是:最真实的就是最专业的。

朵朵只呆了四天就走了,临走之前当着老城和我的面对于这份工作表现出了极大的鄙视,绝尘而去。

她刚一出门我便再再次狂笑不止。

老城用极其复杂的眼神盯着我,可是我真的停不下来。



老城和他的老城在经历了这第一次的打击之后,寂寞了好一段日子。

直到我终于找到了第三份工作,那时候我23岁。



<老城的第九个女人>



确切的说,那就是两年前的今天。

我第一次靠近那扇滑动门,当它感应到我为我开启的时候,我曾满心以为那就是新生活的开始。

这是一家
杂志社,这个城市四十岁以下的人中大概有三分之一会对这本杂志感兴趣。因为它勉强称得上时尚,捧在手中还算光鲜。也稍稍留了十几页填进一些远远比垃圾高出很多档次的文字。或许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丰富,什么内容都有。

而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而大多数人所感兴趣的东西也都是杂乱无章的。因此这样一本大杂烩必定会有固定的一群人愿意买,并且养成经常翻翻的习惯。因为大家最不缺的,就是无聊。



这一次我依然小心翼翼地尝试着平静的叙述。有时候,我会一个人在心里默默讲述过去的故事,只说给自己听。每当遇到不愉快的地方的时候,我总会想要尝试改变它,将它变成我喜欢的样子。可是每次这样做只会让我更加沮丧,因为记忆不可以改变,发生过的事不可以改变。时间在线性延伸的过程之中,往往只给予我们一次机会。

那一瞬间的喜出望外只有一次,那一瞬间的肝肠寸断也只有一次。痛苦的回忆永远不可能变成
幸福的。这也就是回忆本身的残忍所在。

因此我不会忘记任何一个曾给过我残酷记忆的人。

有了工作,意味着同时而来的有节奏的有弹性的生活,而不同于无业游民的由很多个点组成的无序状态。我害怕这种状态,是因为自己总是禁不住沉溺于此。

有了工作,也意味着同时而来的众多陌生的面孔。每天一出门便迎来潮水般的陌生面孔,可是那些都是与我无关的,可以心安理得地忽视掉。可是现在不行,我即将与这扇滑动门里面的几十个陌生面孔产生奇形怪状的联系。这使我感到局促不安,有时候心里会有抵触,为什么我要与他们认识、交流。但更多时候,我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和坚实的内心,以应付同样奇形怪状的性格,并与其和睦相处。



当然,这么多年来人际从不曾是我的长项。因为有些时候,我总是足够沉默,沉默到连自己都感到有些不耐烦,然后就更加不会说话了。

但这显然不算是坏事,因为更糟糕的是,说的多错的也多。对错的标准当然由不着我来评判,但是女人,天生就是好奇者。好奇害死猫,关于这句话的典故我一直没太弄清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好奇绝对不会轻易害死一个女人。或许是因为女人比猫有智慧的多,也或许是因为女人没有猫聪明,因此够不上被害死的等级。

而我身边,就有一群好奇的女人。

至于她们是比猫聪明还是比猫笨,就不得而知了。



我一如既往的沉默,她们一如既往的好奇。有波澜起伏的,有暗自涌动的。

当然我不否认,自己属于后者。

每个新工作一开始的状态总是比较奇妙的,不管是不是一整天都有事情做,你都必须保持忙碌。不至于分秒必争,但最起码要保证工作链的完整。一旦有空白时间,必然会显得比较纠结。开网页找乐子,不保证浏览器假死的时候老板不会经过;玩游戏,那过程中的提心吊胆和比较不幸运的悲惨结局不言而喻。除非不对着电脑,可是不对着电脑又能对着什么呢。

于是乎只能把美好的工作环境交给未来了,因为时间长了,不论权限或是胆量都自然见长。

平时忙着上班,周末忙着休息,自然去老城的次数就少了。有时候想想,搞不清楚自己是更喜欢在老城昏天黑地的环境下意识清醒地思考不知道在哪儿的未来的日子,还是更离不开现在这种很有规律却整天大多数时间都头脑昏涨的准城市生活。

终于在第三周的周末推开了老城的木头摇门,服务员和调酒师一如既往地重复着自己的工作,往日的默契招呼变成了缺乏内容的空洞眼神。貌似,没看到老城的影子。



找到老城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顶楼,经过楼道的时候心里慢悠悠地升腾起一丝想念。这是我第一次来他家,与每次去酒吧的感觉截然不同。这个男人,从来不曾给我过多的熟悉感,也许,是我不经意间表现出了某种拒绝深入了解的信号。我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的动用所有的脑细胞来打量过他。

我敲门,是种比推开摇门要陌生很多的感觉。不禁深吸一口气。

没过几秒,我很顺利的,第一次见到,穿着白色衬衫的老城。



那是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感觉。

在我的印象里,老城总是喜欢穿颜色较深的衣服,加上酒吧里从来都是幽暗不明的灯光。每当我仰头望他的时候,总是会有一团似有似无的光晕将他笼罩起来。加上黑或是咖啡或是藏青之类的色块的搭配,我总是会感觉自己看不清老城。仿佛他真的就是一座雾中的城堡,立于悬崖,隔于湍流。看似很近,实则相距鸿沟。

而此刻,我与老城,是真得很近。

他站在门里,破天荒地戴着一副细黑框眼镜,把眸子衬得愈加深邃。白衬衫,纹理细致,让人忍不住渴望那种触感。

我一时就愣住了。

隔了几秒,他终于开口:“你来啦。”

我想笑,但又找不到适合的方式。毕竟这种“身临其境”来的确实有点突然。

“是啊,看我不去找你,你就赖在家里罢工啦?”

“我跟我女朋友分手了。”

……

“进来吧,傻站着干嘛。”



其实之前我并非傻站着,而是被他陌生的气场给弄的有点回不过神。但此刻,却真成了傻站着。因为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老城是有女朋友的。那么分手,自然是个更加突然的消息。

他浅浅地留下一个微笑,旋即转身。我只得压抑着内心万分的惊讶与好奇跟在后面。

这是一个从任何角度来看都能让人感到舒适的家,不大,但床和沙发足够柔软、厨房和卫生间足够干净、客厅足够明亮并且阳台上的植物都看起来十分
健康。仅仅转了一圈,我便喜欢上这里。

老城斜靠在沙发上,继续播放DVD里的《重庆森林》。

“你怎么像个女人一样,失恋了就窝在家里看碟。”

“谁说只有女人失恋了才能看碟,况且我不是失恋,是分手。分手是两个人的事,失恋只是一个人的。”

我暗自嘲笑,但考虑到他正在经历的苦闷,没有再继续调侃下去。只是坐到他身边陪着一起沉默。也许此刻他心里正难过着,可是很明显他更愿意拿王家卫暧昧纠结的对白来掩饰自己,于是,我就等着。

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醒来时天色已经暗了。

似乎是一直靠着老城的肩膀,脖子有点麻麻的不大舒服。我坐直了
身体,用手按着几乎僵硬的脊背。

老城扭过头看着我,“来我这儿睡午觉,感觉还行吧?”

我白了他一眼,发现《重庆森林》还没放完。“这片子你看了有三个小时了吧,真有毅力。”

“没有,循环放的。以前她总要我陪她看这部
电影,说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她都会看一遍。”

我站起来,一边活动着一边说:“你不是这么多天不去上班都在看它吧?怪不得像变了个样子我刚进门的时候的不认识了。”

他抬眼用深深的目光望着我,说:“那我以前什么样子?”

我看着他,不说话。其实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以及他渴望怎样的答案。

他见我不回答,只是笑笑,说:“你相信吗,这是我第九个女朋友。”

我愣了三秒,随即狠狠地点了一下头。然后,就这么看着他,这个我刚认识一年的男人,第一次表现出的那种似乎是无奈又似乎是含有某种渴望的眼神。

老城在我面前从来不会有大喜大悲,从来不会有过分流露出的真性情的影子。他似乎总是暧昧不明的。但今天的他却透明地让我忍不住怀疑,这一切到底是不是真的。

他第九个已分手的女朋友,他浅淡的几乎不被察觉的伤心,以及他的白衬衫下我从未曾感受过的温度。



老城执意要送我回家,我也执意拒绝。理由是他这么一个失意男子大晚上的在外面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家有点惨兮兮的感觉,这次轮到他笑得天真无邪了。

“你以为我真的像你们女人一样啊,分手对我来说是件挺稀松平常的事,毕竟都第九个了不是。”

“明天周末,要不我陪你回去上班吧,顺便你给我讲讲故事。”

“跟着我可以,但是我可不负责讲故事,我嘴笨。”老城又恢复了以往常挂在嘴边没有什么明确含义的笑容,我反倒有点不习惯了。



我似乎是在跟自己较着劲一般,好像一定要把这个故事说完人生才能多一个完满的理由。之前说过,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穿着白色衬衫的老城。可是我没说,那整整一晚,我坐在吧台前,看着没有换衣服就回来上班的老城,也许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眼神中饱含着多少对过去某段时光的留念,那种深入骨髓般的怀念,总教人感到恍如隔世。

他与我梦里的形象太过相似,相似到我怀着可以不用再活下去的念头,只是,我想再体会一次那梦境中的感觉。那是一个少年,穿着同样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不动神色地将我从危险的境地之中救出来,而我却毫不自知。他骑着自行车,带着我,毅然决定远行。在那个梦里,我始终没有看清过他的脸,也始终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可那感觉却浓烈到嵌入我的脑海,一晃就过了十年。我记得梦的最后,他拉着我站在似乎是来自天边的一缕光束之下,下着雪,但一点都不冷,因为我能感受到只穿着一件白衬衫的他的手心里满满的温度。

那时年少,梦醒之后,只是开始不经意地会多留意身边穿白色衬衫的男生。一年又一年晃过去了,这记忆却不断地加深,在内心横冲直撞地作祟。

有时觉得自己可笑,但时间长了,也不得不默认这份执着。也许会跟着我一辈子,到死也挥散不去。



<鱼躲在水里是因为它不想被别人知道自己不会流眼泪>



那个夜晚老城在我心目之中简直成了神一般的形象,与那个梦一样长时间地咀嚼着我每时每刻的记忆。直到两年过去,七百多个日日夜夜之中,我不敢否认自己将大半的时光都留给了回忆。这就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攫住我的心灵,这一辈子都不会放手。

同样不会放手的,是我对回忆霸道地占有,于是我决定接受老城的工作。我对自己说,等老城第二次穿上白衬衫的时候,无论如何都要停止这种空想。既然又遇见了,就该鼓起勇气去证实梦境到底会不会成为现实,但这掩饰不了害怕失望的恐惧,于是我把这个机会留给了第二次。

只要再一次,就好。



很快我便成功脱离了一群好奇的眼神,恢复无业游民这个职业。直接把整理出的一箱零碎东西搬到了酒吧。老城看我的眼神里没有太多惊讶,只是似乎是理所当然地从吧台下面拎出一只猫递给我。它黑白相间,半岁不到,眼神纯澈而无知。

我原以为老城会嘲笑我,不愿意接受他的工作结果在人潮汹涌之下辗转不定,转了好几圈结果还是回来了。可以理解为是摸爬滚打之后的稍稍停歇,当然更应该被理解成为是一种灰溜溜的逃亡。

或许用逃亡这个词有点严重,但我不可否认,生活中总是不乏与某种特定感觉的不期而遇。而在冷酷阴险的人际之中,任何一件事情,归根结底总会是冰冷的,丝毫不会有意外。

在老城的酒吧里,或多或少总会有些温暖。这里是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隔断了阳光,同时也阻隔了黑暗。虽然光线始终是昏暗的,但不影响我看清每个人脸上似有似无的表情。这是个暧昧的整体,暧昧如同温水,永远不会教人难以下咽。



于是,我毫无悬念地开始了第四份工作。似乎是在很早之前就已经计划好了的,连适应阶段都省了。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熟悉的气息,每句话每个眼神都丝毫不突兀。原本我以为要重新适应这种新的身份,而现在,进入角色之迅速反而让我感到受宠若惊。似乎周遭环境是在竭尽所能使我感到满足,这种感觉,有点美妙,有点恍惚。

而工作本身,也渐渐从陌生转为熟悉。忙的时候口若悬河,闲的时候抱着猫眯着眼睛打个盹。不会有人来打扰我,也不会有人来剥夺我在这种生活之中自得其乐的权力。在这一点上,老城总是对我怀有足够的纵容。

我开始感到幸运,在这样的环境里藏着莫名的情愫等待着某种可能会出现的并不茁壮的希冀。虽然渺茫,但是真实存在的。这种真实总是让我忍不住感动,这总比一个永远都抓不住的梦好了很多。



直到现在。

偶尔,我会把猫带回家,通常它会很兴奋,一落地就去抓宋西的房门。因为那房间里有一大缸鱼,而这对于猫来说是极大的诱惑。

到了晚上,宋西不会紧闭房门。于是猫就一直坐在鱼缸前遐想,时不时用爪子象征性地扑腾几下,时间长了,连鱼都习惯了,不再害怕。

猫是怕水的,所以我不担心它会给宋西带去太大的麻烦,也就一直放任自流了。有时候我会一个人直接去酒吧而把它留在家里。



七夕将近,想必这定是各大情人节日中最古老的一个,古老到已经没有太多人在意。酒吧里的气氛一如往常,某些人静悄悄地来了,某些人同样静悄悄地走。老城穿着一件格子衬衫靠在吧台后面不厌其烦地擦拭杯子,整晚没说过几句话。我自觉无趣,便早早回家了。

不出意外地在鱼缸前找到了猫,宋西依然是没有锁门,貌似是早早就睡下了,被子也盖得很严实。我尽量不吵醒他,把猫抱回房。

一夜无眠,我甚至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许是这个本该不平静的夜晚偏偏安静的没有一丝声响,使得我莫名地感到不真实。我害怕这种不真实,仿佛时间被抽空了一般,空间里只剩下三维的人与物,却没了生气。

第二天一早,在昏昏沉沉之中清醒过来,天刚蒙蒙亮。定睛回神,才发现是被猫的叫声弄醒的。它极少叫唤,只有在被我不小心踩着尾巴的时候才会慌张地嘶叫。

它一直叫个不停,于是我不得不起床去看它。



猫端坐在宋西的卧室门口,就这么一声接着一声地叫着。而床上的人却纹丝不动。大概是病了,我走近了叫他,也没反应。

不得已,我只能拉开紧裹着他的被子。

于是,就那瞬间的凝视,像一束闪电般击中了的我积攒了二十四年的全部勇气。

仓皇而逃。



由于大脑里面一片空白,我很自然地忘了老城酒吧是不会这么早开门的。于是我在原地等待和直接去老城家里找他之间做了一个很艰难的选择。而在这选择的过程之中,我才渐渐清醒过来。想到是否该报警,想到独自待着的猫是否会恐惧,想到我就这么逃了出来,是否有凶手的嫌疑。
就这么胡思乱想了一通之后,直到老城站在了我面前。

老城拿了我的家门钥匙,替我回家应付警察并且把猫带来的时候已接近中午。而我,坐在习惯的角落沙发里半睡半醒着几乎没换过姿势。迷迷糊糊地望见老城走近,猫窜进我怀里,手触及到它柔软的毛的时候蓦地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无力和绝望。于是,我就这么“理直气壮”地向前倾抱住老城,头抵着他结实的小腹。莫名地一阵酸涩,眼泪就这么流了下来。

此时此刻我唯一想到的就是,在这座城市里,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因为某种原因就这么突然结束自己的生命。不与任何人商量,甚至没有任何人知道。只是用沾有熟悉味道的被子裹住自己,匆匆地在这个令我绝望的世界中消弭,从此不再有想念,不再有猜测。我唯一害怕的就是,人死后真的有灵魂,而我则停滞在自己的尸体旁边,看着那些陌生人不带任何情感的处理自己生前的残骸。到那时,我该有多么悲恸。如果魂魄能够流泪,我又能抱着谁哭泣?

老城就这么被我抱着,过了很久才扶起我。那一刻,在他眼中,我只是看到了一如既往的平静。
他对我说,不要因为他人决绝而太过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振作一点。

他在安慰我,可这不是我想要的。
只有我自己知道,此时的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想要他知道我内心深处的想法。我不想再等下去,也不想再猜下去。
生命就是消耗在等待之中。
爱情就是殆尽在猜测里面。

就算我比任何人都更想不开,但这才是我希望达到的状态。我希望那个梦真的怀有某种昭示的涵义,也希望在现实中,我能够完成对自己的纵容。我希望爱情,就像水和空气一般自然,而不是某种奢侈品,要刻意地专业地去完成。

我收回了被他握着的手,重新把自己塞进沙发里,擦干眼泪,看着盘在腿上安然睡去的猫。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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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01: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就是消耗在等待之中。
爱情就是殆尽在猜测里面。
箴言!!!

原谅我看了这么久,很久没看很长的故事,有点不习惯。
我也是很喜欢养鱼的人,总觉得养鱼的人或多或少有点寂寞。
故事一直是故事,而生活继续在生活。
非分之想,也许只是因为太多贪婪。
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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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07: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曦灼 于 2010-8-6 14:01 编辑

先去上课……看了一点,一会儿继续……
我感到了平淡。
不一样的平淡。
不晓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我也不曾想。会以如此尴尬的姿态、揭开哑然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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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6 08: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老黑

那两句话 是我在众多的切身体会之中总结出来的
可见我是多么的身心俱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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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吼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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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08: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拥有非分之想也不是不好

最惨的是虽没有非分之想   但分内之想也没有

我想吃了你
用手指述说心脏的跳动   那是你最深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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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8 13: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暗夜

通常,会分不清分外与分内。
也许得不到的就是分外。

为什么要吃了我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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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吼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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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14: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

只是给你留个思索的句子  

这究竟是我的分内还是分外之想呢

我觉得是分外
用手指述说心脏的跳动   那是你最深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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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9 19: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每个人应该都有非分之想
宋西也不是一定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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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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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0-8-19 00: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迷醉的中午,饭后温饱的肠胃和回暖的秋风,再加上耳朵里慵懒的声音使我提前进入了下午昏沉的状态。
仅此而已。

看了第一句和最后一句

但是我已经知道了

你笑得很甜
心脏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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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灵魂

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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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0-8-23 12: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你的小说  可还是剩下最后一小段没看完         能感觉到你内心很空虚寂寞,现实的生活节奏让你感到很无聊       希望除了酒吧和老城之外,你能有感情的另一种寄托      得到更多心灵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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