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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同在文学院,时常接触到学新闻的人。
我看着他们成天为社会各种不合理的现象打抱不平,更是常常愤怒地控诉着对自己本职业为他人所不理解的“不公平”现象。这多少让我觉得有点儿奇怪甚至可笑。
一个人假如死了,别管他是谁干了什么事儿死的,名气大点儿能在报纸电视上留下个一鳞半爪,没有名气死了也就死了,新闻不会为其停留半步,因为他没有新闻价值。如果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或者罪大恶极的贪官呢?新闻开始着重渲染他们在这件被关注事件中所起到的作用,他的生平被一略而过。
他可能是个孝子,他可能是个好父亲,他可能为慈善做出过突出贡献。
没有用,全都没有用。新闻的头条依旧是“XXXX今日在XX人民法院受审”,这抓住了新闻的核心。
倒也是,但凡出点儿什么事儿,好了全是别人的功劳,砸了全是媒体的问题。确实值得抱怨一下。
但等你抱怨完了,还是得回来,该写啥写啥,保持理智的态度,冰冷的笔触,铅印出一版一版今天看完第二天基本上就没用的“废纸”。但凡哪个记者撰写新闻稿表达出明显的情感倾向,还要用自己的专业素养控诉他们的不职业呢。
这还算是小事儿,比较惊恐的是还得一脸不可思议地、鄙夷地告诉我:“你知道吗?我国还没《新闻法》呢!多可怕!!”
想想确实,没法倒真是个大事儿,这样整个新闻媒体行业就仿佛就成了一个灰色地带,反正你没法,老子就是法。
吐槽半天,本来想说那我们可能还需要《城管法》、《老师法》、《妓女法》,最重要怎么没《官员法》啊?
还是算了,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还得和党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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