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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觉得我有一个还算不错的未来。我是一个还算不错的,额,曾经的孩子。我就应该像他们说的那样,安静,不吵不闹,不出格,跟所有人一样。他们就不用担心。只是二十多年了。朴树很早以前就在唱你已经二十四岁了。我想的一句话是有个人说那个女人的绝望还没有开始。那个女人是我妈妈。
他们都习惯了。一个样子。
只有我,至今都不能习惯。
我是我。我不是我。
已经很长时间了。我忘记了我该是什么样子的。我没有迷失。
在过年回去的火车上我把我的CD弄丢了。只剩下一个大耳麦。
我总是觉得生活在给我一些预告。
CD的走失就像音乐的告别。我那么喜欢孙燕姿。她新专辑出来了。我连听都懒得听了。
过去的失去的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我在烧着我的时间。也把自己烧的不像样子了。
明天。
明天有一个人即将离去。
我的女人。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管我这个那个的了。再也没有人去哪儿都要我陪着了。我将拥有大把大把的我的时间。再也没有人跟我搂搂抱抱了。
今天还不是最后的餐。
我要去买只鸡炖了跟她吃。
我要看着我的平坦大道。
我会偷笑着拐到我的小路上去。即使那里风景不是很好。
我就喜欢。
其实我知道我的草原早已成了沙漠。我也知道我的太阳早就没了。我还知道一个隐秘的伤口。我不告诉你它是什么凝聚成的。一定不告诉你。
我忽然发现我没有什么想法了。
从前那个孩子真的远去了。呵呵。他已经走好了。
我还在这里。还在这里。
等待一个旅程的开始。或者。被带到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
let it 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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