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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送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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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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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23: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他推开门,以为自己走进了二十七岁里的某个黄昏。
宿舍里空空荡荡的,五张床铺空着,像五副骨架,蓝色的蚊帐上积了灰尘,发黄的旧报纸紧紧贴在床板上。只有他的床铺依旧乱糟糟的。林虚打开灯,打开电脑,点了一根烟。
前一天的这个时候,他和舍友们在学校后门口的小饭馆里聚餐,大家不停地碰杯,像是明天就奔赴沙场一样豪迈。林虚分不清楚,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仪式,还是发自肺腑的赤诚坦荡。他一边吃饭,一边刷着微博打发时间。
学院里大部分人都出去实习了,在那天被公司派的车接走。整栋楼里都冷冷清清的,偶尔能听到野猫的哀嚎。
林虚上大三了,由于还有一门技能证书没拿到,他没有外出实习的资格,只能待在学校里做课程设计。他是大专狗,按照教学要求,大三上学期,十月份下旬,学生们要参加顶岗实习。之前就有外面的公司陆陆续续来学校里招人,经过投几轮招聘会,能出去的人都基本找到实习单位了。小虚的舍友们频繁地讨论哪家公司待遇好,哪家公司有晋升潜力。成绩最好的老大进了国企的子公司,一个月一千二,包食宿,据说表现优异的话毕业后可以留厂。成绩最差的老四去了外市的一家小民企,一个月八百,四十五天后涨工资,根据能力分配岗位。老三捞了便宜,去了一家刚发展起来的企业,一千六一个月,不过要自己租房子,公司只提供工作午餐,据说经常要加班。老二和老六也去了外市,工资一千多,他们说还可以。
老五,也就是林虚,那天下午从球场回来,顺路在学校西边的流动摊点上买了一份五块的蛋炒饭。他推开门见到空荡冷清的宿舍,再次意识到以后的几个月要一个人住,感到有点难过,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他慢悠悠地吃完晚饭,点烟,劣质烟草的味道立刻扩散开来。往常老大会郑重其事地对他说:“出去抽。”现在宿舍是他一个人的了,他就算在里抽一条抽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
那根烟是最后一根,七块的红双喜,林虚一天半一包,他只能抽得起这个。没钱的时候,连四块的红梅都是好烟。听老四说红双喜是中华的下脚料,都有淡淡的梅子香味。十一点睡觉前,林虚翻开烟盒,里面空空如也,他懊恼地捏瘪烟盒,砸出窗外。老四走了,没办法蹭烟。
这是苏北的一座小城市,学校在城市荒无人烟的西北郊区,要坐很长时间的区间公交车才能到市汽车西站,从西站转车进市中心。十月末已经是这个城市的深秋了,气温一天天下降,偶有升温,随之而来的则是大幅度降温。林虚一直在纠结,睡觉之前要习惯性地抽根烟,去隔壁几个宿舍挨个敲门借,或者干脆翻墙出去,走个二十分钟到通宵营业的小超市买。最终他决定出去买。
已经过了零点,新的一天已经来临,林虚揣着烟,冻得踉踉跄跄地回到宿舍。抽完烟后仿佛完成了临终夙愿。
开始的几天林虚勉强能忍受,除了每天做课程设计的那段时间出门,林虚总是待在宿舍里,基本不去隔壁宿舍串门。每个人都沉浸在游戏里,或者各自独立的圈子里。看着他们情绪激动地坐在电脑前,嘴里不停地咒骂着,林虚感到不能理解的荒诞。他不喜欢玩游戏,除非脑子有病,不然谁他妈整天跟小学生玩游戏还时刻诅咒小学生。也有的人总是打扮的光鲜亮丽,昂头挺胸出门,和每个人热情地打招呼,他们总是很忙,去参加各种活动,夜不归宿或者喝的醉醺醺地爬回宿舍,林虚羡慕也厌恶,像个鸭子,他想。
有时候他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可人毕竟是社群动物,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人有社会性,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除非他是疯子,他有一个幻想的世界可以遨游。林虚觉得自己快闷出病来了,整天无所事事的生活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压抑,最重要的还是没有人可以说话。他打算出门找点事情做,好打发醒着时长长的时间。
林虚找了一个送外卖的活,每天晚上五点到九点,一个月九百,包一顿晚饭。面试的时候,老板和蔼地笑着,给林虚边发烟边说:“小伙子,好好干,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现在外卖竞争激烈啊,你干得好我会给你加工资的。”林虚尴尬地赔笑,接过烟立即掏出打火机给老板点烟。
填志愿的那天,他父亲拍着他的肩膀说:“儿子,好好干,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他的父亲是个农村泥瓦匠,一辈子游走在别人家的地基上。当初他考上城里高中的时候,他父亲高兴地逢人就说我儿子半只脚踏进大学校门啦。林虚怪自己不争气,考不上本科,三本又读不起,一年一万多的学费对他的家庭是个沉重的负担。
“我听人说上大专学个技术也蛮不错的,毕业了去厂里干几年,也能拿到四五千一个月的。反正到了哪里都要踏踏实实的干活,老板才会给你饭吃。”林虚分明从他父亲眼里看到了掩饰不住的失望,这让他无比内疚。他不敢再抬头看父亲的眼睛。
父亲很少给他打电话,每次总是那么几句话,生活费够不够,一定要吃好吃饱,钱不够跟家里要,不要乱花钱,不该买的不要买,儿子不要再抽烟了,有空就回来。
老板发的那根烟是中华,林虚看见他特意从柜台抽屉里拿出来。上一次抽中华的时候还是他堂哥结婚,现在堂哥的儿子出生了,他看过,妈妈说那孩子像他小时候,爱睡觉,不哭不闹。
谈妥了工作,林虚叼着烟往宿舍走。那天是十月二十五号,夜晚并不寒冷,也许是秋天最后一个暖夜。夜的深处喧响不断,烟一直燃烧到烟蒂,林虚才想起来扔掉,情侣们在霓虹灯光下暧昧搂抱欢笑。
初冬了,白天时间越来越短,五点的时候天就要黑下来。林虚骑着一辆破旧的电瓶车往返于餐馆和学生宿舍之间。
“喂,同学你好,你的外卖到了,下楼来拿一下。”这句话林虚每天要说很多遍,等待一个个饥肠辘辘的人匆匆赶来,然后转身消失在日光灯照射下的楼梯角落。他们几乎从不多说一句话,只是报上自己的宿舍号和名字,伸手接过粮食,很多人因为等待时间过长而满脸怒气,仿佛受到怠慢的嫖客。没有人想和一个外卖送餐员说话,人们总是怀揣梦想忙忙碌碌,影影绰绰的剪影消失在城市的河流里。
老板说的没错,现在外卖行业突然红火起来,两个外卖网站为争夺市场,争相和学校周边的餐馆合作,推出不少优惠活动,学生们自然从中看到了甜头,餐馆的外卖订单比以前多了好几倍,外卖送餐员也逐渐多起来。
工作的时候林虚几乎没有得不到休息,总是有堆成小山般的外卖等着他去送。唯一能喘口气的地方是宿舍楼下,打完电话等人出来拿外卖。和林虚一样,其他的送餐员也得以在那时放松,大家聚在一起聊些无关痛痒的话,开开玩笑或抱怨各自的工作,逐渐地彼此熟络起来。
这座长江中下游的城市海拔的在四到八米之间,根据物理上经典力学的定义,你把一个小木块从A处搬到B处,当A和B海拔相同的话,初中生会肯定地告诉你,你没有做功,在力学上毫无意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林虚把一份外卖从餐馆搬运到宿舍楼下,创造了劳动价值,并获得回报。
林虚对此产生怀疑,每天做着重复的事情,究竟是无用功还是创造了劳动价值?这座几十万人口的城市,人人都有所归属,若万佛龛中岿然不动的佛像。日复一日,似乎大部分人都在做类似重复的劳动。一路公交司机永远戴着墨镜面无表情在校门口停车再启动,报刊亭里那个身材臃肿的男人永远不耐烦地递出一包红双喜,值班室的矮个子保安永远眯着似醒非醒的眼睛睥睨众生,澡堂门口长得像狗的老板永远警觉地注视着每一个进出的学生。
《喜剧之王》开头,摄影机里形如鬼魅群众演员让尹天仇不满,他说:“虽然你们是路人甲乙丙丁,但是你们一样是有生命、有灵魂的。”林虚觉得这段镜头十分出彩,他的眼睛就是那架黑色摄影机,直直窥视他自己内心的鬼魅。但是他不愿相信他的眼睛,他的父亲母亲,在农村老家里辛勤劳动一辈子,为了供他上学,供他吃喝,面朝黄土背朝天,日渐苍老,白发丛生。他们并非度过了毫无意义的一生。
也许每一个冷若冰霜的陌生人,都有一个对亲人无比炽热的灵魂。
老鹿就是那个说“咔”的人。
在送餐员圈子里,老鹿显得相当神秘。
老鹿这个人话不多,和林虚很像,两个沉默寡言的人见面了可能更倾向于选择用脑电波交流。老鹿见到林虚时总是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有烟吗?”
“朋友,有烟吗?”一只手突然从林虚背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林虚吓了一跳,说:“谁?”
“我,老鹿。”
“哦,有。”林虚掏出两根红双喜,递一根给老鹿。
十一月中旬下了一场大雨,雨后的街道上遍地黑泥,污浊不堪,落叶和垃圾都被冲刷到路边。林虚借老鹿的背挡风,点着了烟,再把烟头给老鹿点烟。夜晚九点多的校园变得安静多了,无数支昏沉的惨白灯光从窗口探出头来。气温降到了十度左右,在夜晚的寒风中林虚和老鹿冻得瑟瑟发抖,两个烟头像鬼火,明灭不定。
“喝点酒吗?”老鹿问。
“去哪?”
“我宿舍。”
林虚不像他嗜酒如命的父亲,他只要喝点酒就会脸红。酒桌上说脸红不伤身,脸红的人很能喝酒,实际上脸红的人根本不能喝酒,身体里缺少解酒的酶。但林虚不介意喝点酒暖身。他唯一一次醉酒是在自己的二十岁生日时,被朋友们灌了很多酒,最后抱着板凳嚎啕大哭。他至今想不起为什么要哭,只是知道一定是自己失去了最美好也最珍视的东西,那种不能挽回的难过让他至今不太敢大声说话。
老鹿宿舍的人也都出去实习了,只有老鹿把自己挂在墙上风干。这是老鹿自己的话,林虚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林虚和老鹿倚在堆满杂物的床板上,喝着老鹿剩下的半瓶洋河。借着酒精,林虚把自己的困惑向老鹿娓娓道来,他并不期望老鹿能给他答疑解惑,只是想倾诉。电影《出租车司机》里,有这样一段对白。
特拉维斯:我要说的话不多,但你见过世面……
男巫:所以他们叫我男巫。
特拉维斯:我……我有……我说我有……
男巫:遇到沮丧的事情?,很常见呢。
特拉维斯:对,确实令我很沮丧。我想到外面……创一番事业。
男巫:你是指开计程车的生活吗?
特拉维斯:其实……不,我不知道。我只想离开,我真的……我猜我有一些不明智的想法。
男巫:这样说吧,一个男人在接受一份工作后,会深受工作的影响,就好像你所做的事代表你自己。我做了十七年的出租车司机,仍然没有自己的车,原因是我不想要,我只想驾驶别人的出租车。你会成为工作的奴隶。社会上有各种人,有人死亡,也有人出生,我嫉妒你的年轻。放松放松吧,一醉可解千愁。反正你没有选择的余地,或多或少都没有。
特拉维斯无奈地笑笑,说:这是我听过的最蠢的事。
男巫:我不是罗素,我是司机,我会知道什么?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特拉维斯:也许我也不知道。
男巫:放心,杀手,你会没事的。我见过不少人,我知道的……
特拉维斯:我想……
男巫:你会没事的……
林虚记得他的高中语文老师说过:“你最深的痛苦,对别人来说只是一个故事。”所以他一直不期待任何人为他指点迷津,所有的河流都要自己去趟。
对萍水相逢的人吐露心声,就像讲述一个别人的故事,林虚知道这没什么关系,你心里的柔软或凹痕对他来说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况且老鹿的表情似乎永远在说:关我屌事。他只要说You will be fine就可以了,是的,你会好的,你会好的,明天会好的。
老鹿表情冷漠地说:“不要试图去索取意义,那是徒劳的。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人人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多么和谐。”
忽然老鹿笑起来,举起酒杯:“放心吧,你会好的。”
十一月下旬连续下了几场雨,天空总是阴沉沉的,像这个城市的外衣。街上出现了几个卖烤红薯的摊点,林虚想起小时候的事情,那是十几年前,家里还有砖砌的灶膛,做饭的时候,妈妈放一个大红薯在灶膛肚里烤,饭烧好后,从灶膛灰烬里把红薯扒出来,外面是一层约一厘米厚的炭壳,剥开来就可以吃里面甜美的红薯,喷香热乎,每个沾满黑炭的红薯都给林虚带来不小的满足。
十一月结束的时候,阴沉天气也结束了,林虚把快发霉的被子抱出来晒。
林虚时不时找老鹿喝酒。在冬夜,结束几个小时的工作后,喝点酒暖暖身体,睡觉都很舒服。
那天夜里下班后,林虚在站在摊前挑红薯,老鹿递根烟过来,说:“你也喜欢吃这个啊。”
林虚笑笑:“是啊,小时候还经常和朋友一起在田里烤,比这个好吃多了。”
老鹿也挑了一个,两个人一边吃着滚烫的红薯一边往回走。
“老鹿,你谈过恋爱吗?”
“嗯,为什么问这个?”
“我觉得我喜欢上一个姑娘。你谈过恋爱,指导指导我。”
“谁啊?”
“送外卖看到的,住21号楼。给她送过好多次外卖了,我觉得她和别的女生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老鹿只顾着低头吹红薯,趁机咬下一口。
“她每次都笑着跟我说谢谢,她笑起来太好看了。”
“哦,那确实不一样。”
“我有她手机号码,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创造机会跟她认识。”
“费那个心干什么?直接约出来看电影不就行了。”
“可她不认识我啊。”
“你告诉她你是谁。”
“可我是个送外卖的啊。”
“不,你和她一样,都是学生,你随时都可以不送外卖,没人逼你。”
“也对哦。可是直接约出来太唐突了吧,我觉得她不会答应。”
“你试试就知道了。”
“她会看不起我吗?”
老鹿满是不解的眼神让林虚心里发毛,林虚完全是下意识地问这个问题。老鹿说:“为什么会这么想?这个鸡巴一样的地方谁比谁高贵?谁比谁下贱?”
她会看不起我吗?这个问题在高中的时候林虚就问过他自己无数遍。当时他暗恋一个姑娘,那个姑娘耀眼的光芒让林虚无地自容。当听到李逼哼唱出那句“你是一片光荣的叶子,落在我卑贱的心”时,林虚庆幸他什么都没说过,自始至终也没对那个姑娘表达爱意。任谁怀念那赤诚青涩的时光,他只希望过去是一片空白。
几天之后,林虚在21号楼给那个姑娘送外卖,老鹿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出来,不怀好意地笑着问:“怎么样?有什么进展吗?”
林虚摇摇头:“没呢,没想好怎么开口。”
“是给那姑娘送的?”
“嗯,一会儿下来了。”
“好,我也看看。”
“别给我捣乱。”
老鹿掏出烟点上,在一旁装作心不在焉地等人拿外卖。
“谢谢,辛苦啦!”那个姑娘笑的时候,眼角向下弯,像湖水中的倒月。肤如玉脂,皓齿红唇,鼻翼像稚嫩的兔爪,清纯如一朵未经世俗染指的莲花。想必她的身边一定追求者众。那份客气看来也不是虚伪,而是良好教养的表现。
情人眼里出西施,林虚眼里的这个姑娘自然高贵无比,她不应属于这里,这里的任何人不可触碰。面对一个天使,林虚所能想到的唯有像他这样龌龊的人注定要下地狱。
老鹿瞟了一眼外卖单,王茜,跟老鹿的预想的诗情画意的名字反差巨大。
“及时采撷你的花蕾啊,年轻人!这姑娘不错,主动点,加油。”
老鹿拍拍林虚的肩膀,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容转身而去。林虚仍呆立原地回味王茜的笑容。
林虚仍呆立原地回味X的笑容,X就是他高中时让他魂牵梦萦的姑娘,让他感到无限自卑的姑娘。X坐在前排,林虚坐在最后一排。林虚忘不了X上课时专注的神情,那种近乎虔诚的专注,让林虚自愧不如。四月并不像艾略特笔下的诗歌那样绝望,至少那个四月末的下午不是,未沾染一丝哀愁。体锻课下课,林虚踢完球大汗淋漓地站在桌子旁喝水,他像被摄取灵魂的雕塑一样注视着X,X毫无征兆地转过头,撞上林虚林虚炽热的目光。她的嫣然一笑化解了尴尬,也融化林虚身上持续的冬天。林虚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回应,然后低下头羞愧不已。
十二月三号,老板终于发工资了,九百块,这是林虚一个多月的生活费。他没有把兼职送外卖的事情告诉家里,所以这九百块可以任意支配。和所有人拿到第一笔薪酬一样,他打算用一部分钱给父母买点礼物。原计划给父亲买点好烟好酒,给母亲买件大衣。可再好的烟酒也会伤害身体,这让他有点头疼,于是决定都买衣服。逢年过节走亲戚或者参加红白喜事时,父亲总穿一套皱巴巴的涤纶黑西服,天气冷的话里面就加一件灰黄色的毛衣。母亲只有一件驼色的棉袄和一条黑色的灯芯绒长裤。他的记忆里这套衣服被他们穿了很多年,久的像从十几年前的照片里跳出来。
不过更加让他头疼的是他拿捏不准衣服的尺寸。从开学以来就没回过家,放假的时候也没注意过他们的身材。人对熟悉的人的印象似乎定型成了蜡像,真正要回忆起来,反而变得模糊不清,面孔和身体都渐渐熔化,蜡泪一滴一滴浇在心头。林虚想这个学期结束回家,一定要仔细地看看他们,熟悉他们苍老的身影。
思前想后,林虚决定礼物回家之后再买,把挣钱的事情告诉他们,让他们不要再打钱过来了。
晚上林虚打电话回家,母亲对于他兼职的事又是高兴又是愤怒,他猜母亲挂完电话后会跟父亲说:“儿子出息了,都能挣钱养活自己了。”出息,出息,在家的时候,母亲常常念叨一句话:“不怕老子穷,就怕儿子怂。你在外面要踏踏实实的,不要跟不三不四的人做朋友。现在外面的人坏,心也狠,你遇到什么纠纷不要跟人家争,吃点亏就是了,人家占到便宜就不会对你起歹心。你可不能干什么犯法的事情,要有出息。”每次打电话母亲总也不忘叮嘱一遍。他很怕别人戳着他父亲的脊梁骨说,看,他的儿子没出息。
想到这些,林虚感到不可抑制的难过。他觉得自己现在没出息,以后也不会有出息,没办法像邻村的表哥那样飞黄腾达,在城里买房子,娶个城里的妻子,成为亲人们口中的榜样。
“放心吧,你会好的。”
林虚无端地想起一句诗: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
老鹿和林虚举起酒杯,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临出门,老鹿关照地说:“最近一个人的时候注意点,有个送餐员被打了,我觉得事情可能不简单。”
林虚回头疑惑地看着老鹿,严肃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老鹿摆摆手,艰难地打了一个酒嗝:“没事的,我明天问问什么情况,我这个人就是瞎担心。”
夜晚潮湿的风扑面而来,清冷而凌冽,喝过酒后晕乎乎的脑袋立即清醒过来,就像被泼了一盆冰水,伴随着隐隐的刺痛。林虚抖抖索索地点燃一根香烟,贪婪地吸着。路过21栋楼,他下意识抬头看向303,那是王茜的宿舍。
303的阳台上,有个人靠在栏杆边打电话。虽然只能看的清大致的轮廓,但林虚确信那就是王茜。对于一个喜欢的人,总能轻易把她和其他人区分开来,在昏暗中,只有她会发光。
她在给谁打电话呢?妈妈?爸爸?还是男朋友?林虚知道这么瞎猜也没意义,索性加快脚步,准备回宿舍就躺倒睡觉,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去猜。
老鹿不知道发什么神经,总是怂恿林虚去表白,整天摆出一副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样子,给林虚策划了很多方案,都被林虚否决了,不是太俗套就是太烧钱,急的老鹿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你他妈又不是相个公主,高雅个屌。俗归俗,哪个姑娘不吃这一套。”林虚虽然极不愿意承认,但心里还是认同老鹿的看法。这两年他见过不少俗套的像电视剧的表白套路,蜡烛,鲜花,硕大无朋的绒毛玩具,起哄的人群,脸上写满蠢字的家伙们基本都能抱得美人归,美人还感动的不行,哭的梨花带雨。这似乎成了一种预设好的剧情,有人启动的话就会按照剧本发展。
爱情是什么,林虚想象不出来。但是他看见过的爱情,不是这样在某种套路化的情景下发生的,这样的爱情都不会长久。爱情就像《百年孤独》里的布恩迪亚家族,马孔多之前他们不存在,马孔多之后,他们也不会在历史上出现第二次。所有真挚的爱情都是特殊而伟大的,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隔几天下班后,林虚想找老鹿喝酒,但是老鹿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林虚提着买好的酒去老鹿宿舍敲门,里面无人应答。无奈,林虚败兴而归。出了宿舍楼,林虚就打开酒瓶盖喝了一口,外面的寒冷只有烈酒可以抵消。
路过21栋时,林虚已经喝了半瓶了,他觉得那个洋河酒瓶里灌得可能是天之蓝,那种林虚只喝过一次的美酒,在堂哥的婚礼上,甘醇如仙露。303的阳台上,只是朦胧的一片白光,在月下像上帝吐出的烟圈。
此刻林虚觉得他站在悬崖上,身后是致命的深渊,有一束光贯彻他的头颅,恍惚中他看见某个东西在悬崖边缘,即将下坠,而他冲上前去抓住了那个东西,它太重了,把林虚也拖到悬崖的边缘,他只能一只手紧紧扣住悬崖,一只手紧紧抓住那个不能失去的东西。
林虚又咕噜咕噜喝了几口酒,仿佛那是大力水手的菠菜是兴奋剂是壮阳药是让他力挽狂澜的大麻。他晕晕乎乎地掏出手机,拨通了王茜的号码,短暂的等待后,林虚知道他可以抓住的,那个沉重但珍贵的礼物。
“喂,你好,哪位?”
“你……你好,我叫林……林虚。你见过我,我……我兼职送外卖的,给你送过不少次,”林虚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呼出来,继续说道“而你每次都跟我说谢谢,这让我无法不对你产生好感。我觉得你和其他人不一样,你会发光,他们是暗淡的。我想认识你,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吗?”
电话那头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林虚的心剧烈跳动,心脏撞击心房的声音像铁锤锻打钢材,他情不自禁想起了老鹿初见王茜时对他吟诵的那段诗:及时采撷你的花蕾,旧时光一去不回;今天尚在微笑的花朵,明天变得风中枯萎。
“按时吃饭?”王茜俏皮地说。
“嗯,是我。”林虚心里荡漾起甜蜜的溪流,眼眶几近湿润。他想起来有一次王茜订餐很迟,是他工作时送的最晚一餐。取饭的时候,林虚鼓起勇气说:“要记得按时吃饭啊,不然会饿坏肚子的。”王茜朝他吐吐舌头,说:“谢谢啦,今天有事耽搁的,你辛苦啦,这么晚还来送饭。”林虚摆摆手说:“没什么,这是我的工作。”
“我考虑一下吧。”
“嗯,周六中午十一点我在你楼下等你。”
“好,那我挂了哦。”
“嗯,再见。”
那天是周四,周五上班的时候林虚没见到老鹿,电话也打不通,老鹿神秘地消失了。周五去送外卖的人也突然少了很多,很多家饭馆也临时取消了外卖送餐服务。周五那天林虚接到的送餐单子比平时多了两倍,他几乎是脚不沾地地完成了四个多小时的工作,连抽根烟喝口水的机会都没有,累的回去倒头就睡,顾不上什么其他的。眼下最重要的只有周六和王茜的约会,为此他破例向老板请了一天假。老板虽然面露难色,还是比较爽快地答应了,好像他知道林虚要请假。
周六上午林虚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对着镜子摆弄头发,直到把它们都安放在合适的位置。
十点五十,林虚站在21栋楼下,给王茜发信息说到了。王茜说等等就下来。
林虚在楼前的花坛边徘徊,满地的落叶折射纯净的阳光,泥土在酝酿更深的沉默。林虚突然觉得生活是如此美好,忍不住要张开手臂拥抱这十二月美妙的太阳。
当林虚望着花坛里那颗古老的银杏树发呆时,王茜悄悄走到林虚身后,用手指轻轻地戳了他一下。林虚转过头,瞪大了眼睛看着王茜,王茜腼腆地笑着,低下头。好一会儿林虚才反应过来,说:“走吧。”他隐约听到身后303的阳台上的窃窃私语。
看得出来王茜化了淡妆,比平时多了一份妩媚。林虚尽量让自己放松下来,可肌肉还是僵硬的,只能刻意提醒自己放慢脚步。为了打破尴尬,林虚原先想了很多话题,只是那时忘了差不多了,或者觉得说出来只会索然无味。
只有王茜在不停地制造话题,避免冷场。林虚时不时侧过头看着王茜,他眼里的王茜是一只快乐而善良的兔子。他好几次想伸出手去握住王茜的手,但又不敢触碰。
林虚带王茜去了一家拉面馆。在这一带的饭馆中这家算是上点档次的,店内干净整洁,装修的也算精致。根据林虚的估算,吃午饭加上看电影,花费大概在一百左右,第一次约女孩出去,当然不能让女孩掏钱。而这钱是他自己挣的,花起来不会愧疚。九百扣除一百,剩下的钱够他活到下一次发工资,并且绰绰有余。
林虚把菜单递给王茜:“你点吧,我选择困难。”
王茜结果菜单,笑笑说:“你是天秤座?”
林虚点点头。这个时候林虚终于想起来他原来准备的话题有星座方面的,虽然他觉得星座比算命还扯淡,但他还是查阅了一点星座知识,以备不时之需。
王茜点了两份招牌拉面,然后开始跟林虚聊星座,林虚用仅有的储备应付着。看来星座最大的用处不是分析人的性格,而是女生给不善言辞的男生找的台阶。
结账的时候王茜说:“我们AA吧。”林虚摇摇头:“第一次请你吃饭怎么好意思让你付钱呢。”王茜已经掏出了五十块,林虚轻轻地把她的手按回去。那一刻他觉得仿佛被电击了。他依稀记得在小时候,夏天的傍晚太热,父母亲还在田里摸黑劳作,他伸手戳向电风扇开关,一不小心戳到了开关旁边黑漆漆的孔,那里面是裸露的电线。“啪”的一声,小孔里闪出火花,林虚下意识地缩回手,还好身体弹开了,只是食指尖很麻,失去了痛觉。
出了餐厅门,林虚下意识掏出烟,摸打火机时他征询地看向王茜,王茜故作嗔怒地说:“以后少抽烟。”
之后他们坐上公交车,去市中心闲逛,尽情享受冬日下午的娴静和温暖的阳光。林虚有意识地往三公里之外那家电影院走,到了的时候林虚说:“看场电影吧,看完正好回去。”王茜幸福地仰起脸笑:“好啊。”
电影放倒高潮的时候,男主理所应当地死了,林虚偷偷瞄着王茜,她的眼睛里似有泪花。他忍不住把手抬起来,想搂住王茜,可最终还是挠了挠自己的头发。
从电影院出来,天色将晚,西边暗红色的落阳将要覆灭,钴蓝色的夜空显出少见的清澈透明。他们坐上公交车,一路沉默着回到学校。谁也不觉得尴尬,这沉默和窗外的夜色一样迷人。
进入校门口的时候,林虚远远地看见老鹿站在路边,神情颜峻地和一群人交谈着什么,他打算先把王茜送回宿舍再去找老鹿。这时从林虚身后蹿出来几个人,故意推挤林虚,林虚不知道他们是冲着自己来的,下意识地拉着王茜往边上走。那几个人走到他面前时,其中一个肤色黝黑的胖子轻蔑地用食指指着林虚说:“小狗日的,下一个就是你。”然后怪笑着扬长而去。
林虚的脸变得煞白,呆立原地,由于恐惧和愤怒而止不住地想呕吐。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感觉到对未来的美好设想此刻瞬间破灭,他重又被扔回那个残酷的荒野。王茜紧张地拉了拉他的衣服,小声地问:“怎么了?你认识他们吗?”
一股巨大的屈辱感从心底涌上来,他一辈子都不想再经历那样糟糕的屈辱,尤其是在他喜欢的姑娘面前,无法掩饰地暴露自己的懦弱和无能。死亡也不会让他如此痛苦。
“下一个就是你。”林虚初中时被一个校外混混这样威胁。当时他和同学们在校门口的面馆里吃晚饭,那个混混带着他的手下大摇大摆地走进来,把正在吃面的一个同学拉出去暴打。所有人都心惊胆战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没有人敢上去阻止。打完人之后那个混混走进来指着林虚的鼻子笑着说:“你等着,下一个就是你。”
林虚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那群混混,也不认识那个被暴打的同学。但是混混的那句话让他惶惶不可终日,就像要被随时执行死刑。他感觉在同学们面前抬不起头,似乎所有人都在等着看他被暴打的好戏。每天上学和放学他总是以最快的速度奔向车棚,骑上车抄近路回家,像一头与猎枪子弹竞速的羚羊。时刻警觉地盯着身边的风吹草动,一次又一次设想自己被暴打的场景,一次又一次感到黑暗降临。而他孤独无依,他只是一个泥瓦匠的儿子,所有的亲戚和朋友也都是安分守己的老实人,没有人可以给他撑腰。时间一天天流过,也许混混早已忘了那句随口说的话,林虚也没有被打,但他永远不想回忆那段倍感屈辱和恐惧的日子。
林虚语无伦次地回答道:“我……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先送你回去吧,然后我问……问老鹿。别担心,我会好的。”
王茜懂事地点点头,挽住林虚的胳膊,把他拖向自己的宿舍。而林虚的两条腿像滚轮,暂时只能任由王茜拖动。好一会儿他才恢复过来。
“你先上去吧,没事,我能处理的。”林虚极力装出一副自信的笑容。
王茜担忧地看了他一眼,说:“你不要打架,有什么事我陪你一起去报警!”
看着王茜这幅人真可爱的样子,林虚感到些许安慰。
“嗯,我会解决的。”林虚说他会解决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在林虚的注视下,王茜三步一回头地上了楼。林虚掏出烟点上,吸了几口后冷静下来,他决定先去找老鹿,老鹿一定知道什么。于是他快速而警觉地向老鹿那儿走去。
林虚刚要开口,老鹿艰难地摆摆手说:“我看见了,一会儿去我宿舍,我跟你细说。”然后和那群人确定了一些事情的细节后,说了声再见,扶着林虚一瘸一拐地颠簸着走回宿舍。林虚注意到老鹿的右眼有些肿胀。
“你被人打了?”
“嗯,就是今天指你的那个狗日的。”老鹿说着拿出酒给自己和林虚倒上。
“怎么回事?”
“你认识那个人吗?”
林虚摇摇头,同时掏出烟给老鹿点上。
老鹿说:“那个人叫陈柏彪,是许州帮的老大。”
“许州帮?”林虚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老鹿点点头:“嗯,这鸡巴学校里许州人最多,许州人又好勇斗狠,喜欢抱团,自然而然地结成帮派。他妈的这个鸡巴地方能发展起这么拙劣的校园黑帮老子也是服了,屌那帮傻逼还自觉高人一等。”
这个鸡巴一样的地方确实不分贵贱。这里不是北大清华,不是军校不是商学院,也不是211或985,只是苏北的一所大专,来这里上学只是延缓了那些一无所有的年轻人步入社会的脚步。所有平庸的人来到这里,只求谋生。而为了钱,有的人动了歪脑经。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许州帮在学校里已经存在几年了,只吸纳许州当地人进去,通过暴力手段垄断学校的桶装水业务和毕业前夕的行李快递业务。
“那他们为什么打你?”林虚不解。
“他们想插手送外卖的业务,前一段时间打了一个送外卖的,想杀鸡儆猴,发现没效果,于是就找上我。昨天下午我被他们堵在球场角落打了一顿,然后我躲了起来。”老鹿尴尬地笑了一下。
“他们怎么插手?”林虚还是不解,毕竟他只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学生,从没接触过这方面的事情。
“想代替我们这些送餐员去和餐馆老板谈送外卖的业务,他们好从中抽成。”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喊了朋友来帮我,准备找陈柏彪谈谈。”
“你不报复回去?”林虚以为老鹿会把陈柏彪打一顿找回颜面。
老鹿无所谓地摆摆手说:“报复回去没用,以他们的习性,还会找我麻烦,到最后还是我吃亏。我只想要点钱。反正他们要插手这一块业务是肯定的,我阻止不了。”
林虚没有说话,那种黑暗的恐惧再次摄住了他,让他控制不住地颤栗。除了贫穷与爱,恐惧也是不能掩饰的。他看看老鹿,老鹿也疑惑地看着他。
老鹿说:“放心吧,他们不会找你麻烦,明天我跟陈柏彪谈妥了就行。”
林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
此时他的内心升腾起一股灼热的火焰,难以熄灭。
“对了,陈柏彪住哪栋楼?”林虚走之前用不经意地口吻问到。
“20栋,怎么了?”老鹿察觉出林虚脸上的异样,好像他戴上了思考者的面具。但他觉得以林虚的性格不会作出直接去20栋楼暴打陈柏彪这样的事情,毕竟这个学校里人人都会陈柏彪有所忌惮,包括一些老师。
“没事,我绕着20栋走。”林虚的玩笑化解了老鹿的担忧。
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被称为真正的男人。林虚从家乡的小村庄走进市里的中学,又从市里的中学走到这座阴郁的苏北城市。他一直是个中规中矩的人,不像他的那些儿时玩伴,他们初中毕业就没上学了,整日在街上游荡,现在有的人在监狱,有的人在军队。他们将在小村庄里终老,而林虚不会,林虚已经走出来了。
他再次感到置身悬崖边,一只手扣着悬崖,一只手握着那美好的礼物。可是一个黑影站在悬崖上,狰狞着狂笑,并且用力踩他的手,那钻心的疼痛让他无法思考。如果松手,他将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可是不松手,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奋力一搏。
《大话西游》的片尾处,天空中的至尊宝揽着昏迷的紫霞仙子,因动情,头上的紧箍咒逐渐缩紧,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让至尊宝不得不放手,可是一旦放手就再也无法挽回。至尊宝那副削骨剔肉般的痛苦表情和喋血的嘶吼在林虚脑袋里不停闪现。
他意识到,如果不跨过这道沟壑,那么他将在此跌到一生。
离开老鹿的宿舍后,林虚去学校边的小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第二天,他悄悄溜进了实训工厂,那里大二的学生们正在学习操作数控机床。他顺手从工具盒里拿了一把废掉的切刀,神态自若地走进厂房最里面的砂轮磨刀室,里面有一个人在打磨数控机床用的切刀,林虚也把切刀拿出来装模作样地磨刀,等那个人走后,他把水果刀掏出来,用砂轮给刀开锋。刀刃擦上砂轮的呲呲声音令林虚心跳加速,那迸溅出的火花犹如他二十生日时绽放的烟火。
当天傍晚,林虚躲在在20栋的路边拐角徘徊,不停地抽烟,踱步。身边路过的人来去匆匆,谁都不认识他,他太渺小了,渺小的像路边寻找食物的老鼠。
这暗藏秘密的夜色让他回忆起高考前几天的暮色,那时正是麦收,爸爸不在家,妈妈腰不好,他独自把收割好的二十多袋麦子扛上拖拉机,疲惫地坐在油布上,看着拖拉机喷着黑烟缓缓离去。田野里空空荡荡的,只剩下收割后的麦秸秆,像无数具尸体又像无数朵黄金之花。黑夜从麦地里升起,他产生了奇异的幻觉,似乎看见自己年轻的尸体被深深埋葬在这片土地之下。而他所将要经历的一切未知,都早已注定,没什么新鲜。
这片天空长久地笼罩麦地上的世界,人们劳作,丰收,如是反复,他的生命永远归属于彼时这片血红色的天空。
他剧烈跳动的心脏渐渐平和,因寒冷而微微颤抖,口袋里紧握的的手掌舒张开来。抽完这根烟就回去,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他想。
突然一个令他颤抖的人影从20栋晃荡出来,他打了一个喷嚏,莫名的愤怒如海啸冲上太阳穴。他的脑袋里扫过黑色的幕布,冷静的像电影中的专业杀手。
林虚悄悄地走向陈柏彪,到他身后一米的时候,林虚压低嗓子叫了一声:“陈柏彪!”
陈柏彪转过身,迎接他的是林虚锋利的刀刃和疯狂的眼神。
两秒钟后,林虚感觉腹下凉飕飕的,像被寒风贯穿身体。
他看见自己的刀刃有相当一段长度夹在陈柏彪厚厚的羽绒服里,而自己的肚子上插着一把更锋利的匕首,豁口处的鲜血染红了母亲织的毛衣。
他感到沉重的眩晕,四肢散架般下坠,空气变得稀薄。倒下之前,他瞥见21栋楼拐角出有一张惊恐的脸,正看向他自己。
也是在高考前几天,学校放假,让学生自己复习。林虚背着书包走出班级门时,灿烂的阳光肆意泼洒下来,世界仿佛永远是这般美好。X站在他面前,脸上荡漾着醉人的红晕,嫣然一笑,说:“林虚,加油啊!”
林虚怔了怔,他意识到他失去了最心爱的礼物。

也给我来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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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23:49: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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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1 12:21: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你的新故事,意犹未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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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1 19: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喜欢。
正因为世道如此,才更需要微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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