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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陆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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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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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16: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它是商业作品,在起点首发后,发到这里交流。

简介:心多大,世界有多大。心世界开始,一切都有可能。不只柴米油盐是真的,心也是真的,我心中的新陆,也是真的,这是一个从内心伸展出来的大陆的故事,我很难说清它是什么,它不是具定的一个场景,而是不同的故事,不同的人物,和人物内心;简要的说,我要写在一本当代科幻版《天方夜潭》。另外,里面由于有大量的内容,情节结构就不能太简单,还是需要花上一点力气来阅读。—— 这个简介也有点不太象简介,我就说一句话吧:“它是心的故事”:P


第一章  赤金小镇
    太阳把天空刺得通红,云彩翻转成血色的混沌气雾,紧紧地压着一大片黑色的大地,大地的裂纹深处翻滚着黄色的河水,飞鸟几声,唳息于绿林深处,一片贫瘠的土地,蛮荒四野。整个看起来它是赤红色的山川,浓浓的迷雾无边无际地缠绕着它。

    朦朦细雨,灰色的海面上,有一条小船,两个年轻狼人的身影,一个粗壮结实,一个瘦骨嶙峋,他们把小船驶进赤金小镇的码头。一个是小镇上最强壮的船夫,另一个是杜恩。仿佛进入一场恶梦,杜恩回来了。他离开了这里整整五年,五年前他把小镇闹得鸡犬不宁,是赤金小镇上有名的恶棍,那时他才16岁。人们怀疑他是杀了人离开的,但一切只是猜测,就象为什么一个16岁的男孩子能变化得这么坏,永远都不会明白,每个人都希望他离开这里,但不知道他为什么离开,大概就是因为他坏,所以他离开罢。他回来和离开时一样,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杜恩沉默地走上赤金小镇的码头,船夫怯意地看着他,杜恩对他说好30个银币,但他没敢向杜恩要钱;杜恩对于交易,从来不欠谁的钱,也不喜欢别人欠他的钱,现买现卖,对黑白两道都是一个样。杜恩付了船夫30个银币,他不讲道理,可是说过就重信用,不欺老实人。杜恩是个狼人,狼族都有狼一样的相貌和个性。

    狼族人自古过着群居生活,然而天性都有对自由的向往,和狂野的稟性,应该说狼族的远祖时代就开始显露对外狰狞、对内民主的特点。作为群居民族他们是一个整体,作为民族的一分,他们同时强调个人的自由,所以他们始终是分散成一个个的群体,而没有产生过大的整体,狼族社会也有阶层等级,曾经出现过至高无上的可怕的王权统治,但狼族人对自由的传统意志克服了他们的历史噩梦,凌架于自由之上的系统最终消失于他们的整体内部了。是狼族人心中共同燃烧对自由的爱,减少了阶层间的矛盾;但这个进步,也令他们对外部更具凶暴和威慑的力量。

    赤金小镇原来是猿族人的土地,猿人已经在这里生活过久远的年代,这是一片贫瘠土地,猿人以母系氏族部落的狩猎方式生活,他们热爱大自然,爱阳光山川河谷,沐浴着大自然的深深灵魂的祝福,尊重而感恩众神无私的给予。在猿人的心中是一片桃花源,不是一个社会化的天堂,所以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社会阶层,只有血缘和男女长幼的自然区分,是他们的内心对氏族整体的使命感,产生的责任感,使他们身份不同;王者不是为了自身,也不是为了权贵,而是职责所在。安享自然的猿族人,最终没有构成一个能够高效劳作的社会,他们的劳动重责可是低效,复古不变的文化传统令他们安于现状,远古的问题也就一直传延到现在,他们比狼人更健壮,比狼人更加庄重威严,然而事实却与狼人相反,猿人们贫穷而内争不断,遭遇到外界就显得软弱。

    杜恩从爷爷开始,才在赤金小镇上生活,杜恩的爷爷当年是为了拓荒来到这里,赤金小镇就是在爷爷的时代建起来的。杜恩爷爷是为了财富离开狼族生活的地方,一个人出来淘金,到赤金小镇上挖采金矿,因为杜恩爷爷想给杜恩奶奶好的生活,他带上包囊和锄头,一点点金银,一点点食水,就无畏地出来了。渴了就喝溪水,没钱了就打工,没吃的就吃野果,如果有金矿,就一边挖金矿,一边种地,一边盖房。他们当年就这样生活,于是才有了赤金小镇。结果杜恩的爷爷真的挖出了金子,非常不容易,许多年后方才出现成果,可是爷爷却不想回到狼族之地了,因为这里更自由,他把金子寄给年轻的杜恩奶奶,杜恩奶奶带着杜恩的爸爸过来,和他一起留在这里生活。

    在杜恩出生的时候,赤金小镇也只有一条大街,多数人都是做木工和农民、矿工。没有一家存钱的银行,只有在各小镇间来回流动的临时邮局。其实那整个临时邮局就只有一个狼人,他和别的男狼人都不太一样,怎么说呢,性格太好了,而且非常注重仪表和衣着,但是对女狼人不感兴趣,知道了吧?他很善良,对待任何人都是彬彬有礼,甚至不忍心伤害小动物,大家心里接受他,却不愿意和他呆在一起,他一直独来独往没有结婚,还是对大家很亲切,有时他也做布料和糖果的生意,倒是妇女和很小的孩子,不会刻意去避开他。几家小商店,卖着不同的东西,还有一家酒吧,大家闲暇的时候会聚到里面喝上几杯酒,当然,也会有几个无事生非的人。

    赤金小镇居住着二三百狼人,包括男女老幼。但这里原本是一只猿族部落的猎场,还有另外的5支别的猿族部落也认为是他们的地盘,这里自古以来不但是猎场,也是战场,作为各种猿人部落来说就是各有各的说法,互不承认别人的想法;过去是猿族人相互拼杀,现在被狼族人占领,于是他们发现彼此不该再争斗了,因为过去猿族的地盘已经变成狼族的领土,于是各种猿族人对狼人小镇的轮番攻击;3万多个猿族人对2百多个狼族人,居然均衡,惨烈的均衡。各个狼人小镇精诚英勇的相互支持,战争的结果是人数很少的狼人,突破了猿族人对各个小镇的包围,然后轮翻反击,把猿族分批赶到白雪地区。

    杜恩爸爸和妈妈生了两个儿子,先生了哥哥罗曼,三年后生了弟弟杜恩。那时,小镇上只有一个男医生,吕安医生。后来小镇上出现的医生,差不多个个都是吕安医生传授的学生。小镇上也没有学校,罗曼和杜恩都是在吕安医生的诊所向他学习文化,吕安医生教他们学习文字、音乐与数学。吕安医生岁数很大了,是一个老迈的先生,他并不是穷人,花了很多钱,在小镇上盖了一家大诊所,后来看到孩子们没人教,或者父母没有钱给孩子上学,他便让大家出很少的钱,甚至是可以免费让孩子到他的诊所来学习文化,是小镇上的启蒙老师。所以他的诊所也是课堂,平时医治伤病者,有时间教小孩子读书。吕安先生直到中年也没有结婚,对人非常和气,没人知道是为什么,他并不穷,而且很有文化。一直到中老年,才和一个年轻的姑娘结婚,她曾是他接生的婴儿,也是他教过的学生,后来还为他做过护士,这个年轻的姑娘并不乏青年的追求,可谁又能想到她的选择,他们的婚姻令人意外,姑娘的父母当然反对,岁数差别实在太大了,姑娘从未有过的倔憨感动了吕安医生,也最终感动了她的父母,能让两个如此不同的人手拉着手,彼此心怀甜蜜的感激,如此不可思议的故事,恐怕只有爱情才掌握着这样的力量。

    杜恩和罗曼都曾在吕安医生那受过启蒙教育,比杜恩大三岁的哥哥罗曼从小就很懂事,是吕安医生非常喜欢的学生,弟弟杜恩很顽皮,然而吕安医生也并没有因此就处罚他,在吕安医生那里脾气再坏的孩子也能教好,对不同的人都是善意而且讲究方式,他相信自己能够以太阳的态度去无私给予,把每一丝光线和温度都全部给每个孩子,给脾气好的孩子,也给脾气不好的孩子。罗曼和杜恩从吕安医生那里学到实际有用的知识,并且非常尊重吕安医生。即使杜恩的性格后来还是狂暴的性格,但在吕安医生的面前,他是心悦诚服地必恭必敬,在深深的内心中,吕安医生是父亲一样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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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0: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天性

    虽然吕安医生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的孩子,也包括小时候的罗曼和杜恩兄弟,可是年幼的孩子们并不懂得这个道理,在他们中间,其实是把每一个人区别对待的,他们还不懂得相互尊重与包容。喜欢聪明的,而不喜欢愚笨的,喜欢漂亮的,而不喜欢挚朴的,喜欢公认的,而不喜欢置疑的。罗曼非常受到欢迎,小镇上的大人都喜欢他,说到罗曼都会竖起大姆指,希望自己的孩子和他做朋友,和学习他的长处,罗曼从小就聪明、礼貌、健康,小孩子们对他又羡慕又嫉妒,可还是喜欢他,因为他关心别人,并且能够谦让。杜恩个性比较自我,不关心别人的想法,也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不愿意的事直接拒绝,愿意的事别人也没法拦住,有非常自立的个性,比较跩。杜恩的朋友就很少,大人也不看好他,屁大点的孩子,屁事不懂,怎么这样跩。多数孩子也疏离他,似乎这也是他的愿望,因为他极少和别人说话构通。那些胆小的孩子,会避开他,那些霸道的孩子,又想去欺负他,杜恩很孤僻瘦小。哥哥罗曼在朋友中间,一起玩,一起出主意,哥哥决定的事还很有领袖效果。弟弟杜恩却是遇到事情一个人处理,自己决定。其实弟弟杜恩比起哥哥罗曼来,独立性要强得多,这也是优点,吕安医生看到了这一点,但是很多人不懂,他们认为这是缺点,全然用贬意的判断去看待杜恩的个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性。一个人的天性,如果他富于魅力,而且亲切,那么他能认识所有的人;个性强烈的人,只能交个性同样强烈的朋友。杜恩的朋友很少,少到能用手指数得过来,但不是没有朋友。杜恩也有三个好朋友,第一个是哥哥罗曼,他是任何人的朋友;第二个倒是个小女孩,她比杜恩小一点点,杜恩8岁的时候在吕安医生那里认识;第三个是个小男孩,他比杜恩小两岁,那时杜恩12岁了,开始展露专横的性格,杜恩很照顾他,和杜恩交朋友,他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是却不在乎,天生有异胆。

    有一次,小杜恩在吕安医生那里上学,但是吕安医生不在,就坐下来自习。有几个粗野的大男孩觉得杜恩的样子太跩,要过去收拾他。罗曼站起来拦住他们,他们命令他让开,他跟他们说理,结果他们打倒了他。冲到杜恩面前,朝他大骂,然后拳打脚踢。罗曼从地上爬起来,俯到杜恩的身上,尽力保护他。这时站起了一个女孩子,突然大声喊:“吕安医生回来了”,孩子们一下停住了。大男孩子发现医生并没有回来,就怒气汹汹地冲到她面前,要扬手打她。她眼眶里噙着泪水,却是拚命的表情,鼓着一对小拳头,身体直板地正视着他们。小女孩顽强不屈的精神力量感召了他们,使他们不忍去欺负她,骂了她几句粗话以后,他们就回到座位上去了。杜恩摇摇晃晃地起来,就要跑过去和大男孩玩命,罗曼连忙拉住他,安慰他在吕安医生回来后,会为他主持公道的,不要再打架了。

    那个小女孩在乎的人,其实是罗曼,她担心他们把他打坏了,无私地挺身而出。她并不了解杜恩,只知道他是一个毫无特长而麻烦不断的孩子。杜恩却喜爱这个小女孩的纯洁与勇气,发誓宁可自己粉身碎骨,也决不让小女孩受到任何欺负。她是他内心最好的朋友,这个名字叫“珍妮”的小女孩。

    珍妮出身在一个普通的木匠之家,准确来说,她的父亲是一个贫穷的棺材匠,虽然每个人都需要棺材,可是棺材匠的职业却令父亲的身份显得有点可笑,小镇上的人并不很尊重她的父亲,这个父亲行事软弱,往常酩酊大醉,白天昏沉,平时生意很少,有点钱又拿去买醉;母亲依靠帮别人缝缝补补衣服,干一些杂活儿,能赚一点小钱,回到破破烂烂的家里,就是说不完的唠叨和抱怨。然而珍妮却没有这种气息,她在这种环境里生活,承受而圣洁,净白自好,不卑不亢。当她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小白裙子,站立在陈列着棺材和破旧肮脏的杂物的家里时,好像小天使来到凡尘一样,她净化了这里的所有,仿佛是从天堂里面直射凡尘的一束白光。

    当吕安医生看到珍妮,就认为珍妮一定要读书,要学习文化,通晓人世的真知,不该在那些干不完的家庭琐务中耗散她的年华,吕安医生为她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窗口,飞出那扇窗口,她能感受到时光,感受空间与生命;在那里,她也真正找到我自己。当吕安医生把书本给她,把书包给她,告诉她来上课的时间,她突然哭了,紧紧抱着吕安医生,那是喜悦之泪,吕安医生耐心地安慰她。吕安医生不但没有收珍妮的钱,有时还给珍妮买东西,好的学习用品和珍妮深爱的洋娃娃、好吃的东西。

    在吕安医生的课堂上,珍妮很喜欢罗曼,她觉得他实在是太帅了,学习知识反映很快,又肯帮助别的同学,知无不言,一点不怕别的同学超过他,他也总是有最好的学习成绩,他帮助同学,只是为了帮助同学,没有别的企图,不但在学习上,在生活里他也是这样一个人。珍妮看到这样一个人是她的同学,她的内心充满着喜悦,想做他的好朋友。后来,他们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珍妮和罗曼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开心,无论只是聊聊天,还是别的什么事情,罗曼对珍妮说的话,珍妮都很认真地记在心里面。罗曼让珍妮的内心感到甜蜜,却并没有令珍妮的心迷乱,她依然会投入地学习吕安医生教授的知识,依然有条无紊地进行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死女党。所以,在吕安医生的教室里,在好学生里面,有两大孩子王,一个是高高大大的男生,一个是纤小白皙的女生,在男生里面是罗曼,在女生里面是珍妮。

    那时,小时候的杜恩一名不文。杜恩又淘气又不表达自己,越是喜爱的,越是用深深埋在心底的方式,倒是有仇就的必报,现支现付,要连本带利一笔账算清。性格蛮倔,学习又不好,长得样子又谈不上令人欣赏。杜恩内心喜欢珍妮,对她却视而不见,表现得不想理睬她,蛮不在乎的样子。同时,他也感到,想和珍妮交朋友自己有自卑心,其实没有资格做她的朋友,他喜欢她,却不愿和她做朋友,他珍视她,却把她当个没什么关系的陌生人一样对待。他内心为安妮感到矛盾而痛苦,他的表现方式却是故意在安妮面前干坏事,表现出最糟糕透顶的那一面,他深深渴望安妮会由此而在意他,他做这么多只是为了听到安妮对他说上几句话,那怕是几句很短的责骂声,他也会视如珍宝深深地留在心里。安妮开始时还想去教育他,后来发现他的坏事是故意做给自己看,不理他倒没有坏事,于是装做忽视了他。杜恩干坏事没趣了,甚至听不到她的责骂,杜恩又嬉皮笔脸地去挑逗她,结果安妮对杜恩的感情是又怜又恨,还无奈。这个事实也令杜恩痛苦,他也自问,为什么就不能够把安妮的面前表现得好一点点,让安妮对自己的印象改变一点点,为什么自己的真心总是不能表现出来。——他不明白的,这是天性。

    哥哥罗曼和安妮的关系不错,他非常希望自己是哥哥罗曼,当哥哥罗曼和安妮在一起,安妮开心地看着哥哥说笑时,他会想像哥哥是他,这一切看上去是那么甜蜜,可甜蜜感之后是现实的刺痛。他也想改变,要不改变自己,要不改变外界,可是一切都在过去的延续中,很难改变。他学会的改变只是分清爱憎得失,他成为的只是他真正的自己。安妮美好,可不是他的,她和喜欢的人在一起,那家伙值得她的真心,他们真的很幸福,祝福他们。假设谁想伤害他们,小杜恩就会要给他点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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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9 00: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选择

罗曼17岁的时候,吕安医生和他有过一番深谈,对于他这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希望他现在就能明确自己的志向,在专门的方向上努力去实现它。罗曼告诉了老师自己的想法,他想深造法律,建立公正和幸福的秩序,将来想做一位警官,保护公正和每个生活的人们。吕安医生深知他的责任感,对他的学识和体魄也很充满信心,很高兴他有这样的想法,做出这样的选择。于是,吕安医生建立他到一个远离赤金小镇,而超级华丽的叫“众合城”的大都市,到那里的著名大学里去留习,并且去获得法职资格身份的考核。吕安医生告诉他,他的关心可以给他的帮助,只能这么多了,这些都是源于罗曼飞速的进步。他未来莫测的前途,更需要罗曼自己去面对。罗曼很感动,决心用全力拼搏出的成绩,来报效他的恩师。

罗曼心情忐忑地告别了恩师,他希望有所作为,也知道肩上的责任,和这个熟悉的小镇给他的爱,和他想给予的爱,对所有人的给予,对父母兄弟姐妹的给予,和只对一个姑娘的给予,安妮;同时,他一点也不熟悉“众合城”,它是一个新环境,他一点不清楚会遭遇到什么。

吕安老师只是告诉他,它是个文明的大城市,是这个时代领路的精英聚集的地方,在知识、科技、精神上,都独树一帜;当然它也很豪华,当然它也有不公平。但是它有丰厚的思想土壤作为养份,在那里,如果能认真吸收它们的精华,就能开出时代的花朵。——罗曼憧憬那样的地方,希望到那样的地方学习会对他大有帮助。

后来的两年,罗曼格外刻苦地学习,并且是考入众合城的一个有名的大学,吕安医生愿意出让罗曼去留学的钱,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可是吕安医生心里想的却是在罗曼远走之后,恐怕他就再也帮不到他什么了。罗曼凭自己过硬的成绩、明确的目标与刻苦的精神,考入一个非常著名的法系学府,可是他也不想离开这里,最不想面对的是离开——安妮;不知道为了什么,她变成他生命中格外重要的人;对于过去的一切,有太多太多的不想离开。

在几天后,一个上午时分,吕安医生兴高采烈地在诊所里,向孩子们公开了罗曼即将远走留学的事,罗曼保持沉重的心情静坐着,而安妮听着,却流泪了。面对同学们的询问时,安妮却笑起来,她说是高兴,为罗曼同学远游留学深造而感到高兴,她深深的祝福罗曼一帆风顺,并为这个喜讯带头鼓掌。吕安医生说,确实很棒,请罗曼同学到讲台上,向大家说说他的想法。罗曼深沉地走上讲台,舔着嘴唇向大家微笑,飞眨着眼睛,却没有一点声音。安妮看着他,又大方地鼓掌。罗曼开始说话了:“其实,我不想离开。我不想离开吕安先生,不想离开各位同学……离开并不是分别,我会一直想念着大家,无论走到哪里,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我只是出去学习,我还要回来的;就是这样,谢谢……”,安妮鼓着掌,微笑地对罗曼说:“等你回来……”;罗曼点了点头,“我一定回来的……”。在罗曼将要出发的头一天,安妮私下去找罗曼,向他表明了少女的心迹,于是他们确立了恋人关系。那时,罗曼19岁,安妮16岁。话分两头,此时的杜恩,他的情况又是什么呢?

罗曼从17岁攻研法律,那时14岁的杜恩开始玩枪。他感兴趣的就是这些:刀子和枪……由童年到青少年,臭小子个性的杜恩,体态依然瘦小,却顽强有力,成了一个狠角儿!大孩子不但不欺负他了,甚至还比较怕他,在怕他的里面,又有点敬他。有一次几个大同学联手起来打了他,他就回家翻开父亲藏枪的地方,手握着一只步枪,然后来到吕安医生的诊所门外,叫嚷那几个学生出来“公开决斗”,把学生们吓坏了,那几个大男孩子没有一个人敢出去;这是对的,杜恩不喜欢吓唬别人。倒是他的哥哥罗曼出现了,站在门口。

罗曼和杜恩的父亲,是一位矿工,生生死死见得多,对小孩子们的胡打瞎闹也不太当回事,顺其自然,成龙上天,成蛇钻草,能力之内能给孩子们的就给,给不了的也不去想,只顾得上为家庭的辛苦劳作和个人的休息消遣,对孩子们的事懒得过问。孩子的事情,外人都知道的,做父亲的不知道。

罗曼告诉杜恩,要用公正的方式来解决事情,可是在杜恩心里,他不认为有公正可言,遇到不公正的事情,只能用不公正的方式解决。罗曼认为杜恩不该动用枪支,而杜恩认为大孩子不该欺负他。罗曼认为遇到不公正的事,要去寻找公正的解决办法;而杜恩有两种人该死,一种是欺负人的人,一种是愿意受欺的人,那都是该死的,是他们做了该死的人;只有不做该死的人,才可以活——没道理可讲,也别说自己懂,老天爷定的规矩!

弟弟杜恩14岁,便是长他三岁的兄长罗曼也管不下他来。兄弟之情依然在,可是各自的选择,对事物的理解方式已经出现不同。15岁时,杜恩在搏斗、枪支和战争方面已经很有天份了,差不多什么都没学过,但这些事情样样得心应手。过去那些在街面上欺负人的,反而成了他的手下,隐隐已是新的一霸,身边的狐朋狗友想办点什么恶心事,那都得先瞅他的眼色。“杜恩”的大名,只有15岁,已成为那片地区的一个名号。

其实在那么多所谓“朋友”的人里面,只有一个人是真朋友,他就是杜恩心中的第三个朋友,他叫“尼尔”。杜恩12岁时认识他,当时他才10岁大,杜恩很护着他,他也不怕和杜恩做朋友被人说闲话,当年是个很精灵的男孩子。他们属于街头势力,后来尼尔一直把杜恩当做大哥看待,他们有江湖兄弟的感情。

尼尔从小非常机灵,简直是精明,只是不在学习上,在坏事上才更能突出他的天份。一出生就不安份,不管渴了还是饿了,马上就能哭出来,声音是那个惊天撼地,不分时候。想玩他就拚命挣扎,好累了就含着奶头睡着。自己的东西,让人拿走了就哭,不是自己的,又想要,马上就伸手去抓。机敏灵动是个优点,很遗憾这个时代能展露这种优点价值的地方,比在干坏事里面展露的机会要少得多。

尼尔和杜恩认识的时候,他才10岁大,杜恩也只是12岁。如果你以为只是一个小屁孩的相识故事,那就错了,里面的头绪不亚于一个大人的故事。童年的尼尔,5岁会用钱,6岁就懂低买高卖的生意经,8岁能赌,10岁的时候偷坑蒙骗全有,在某些赌局里,他还懂怎么作弊……

尼尔10岁大,那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首先尼尔发现了父亲藏钱的地方,虽然父亲以很隐蔽的方式做,没有当着他的面,可还是被他判断出来了,他到藏钱的地方去瞎找,结果被他找出来了。然后又乘家人不注意,把那些钱藏到身上,带出去跟闲汉赌钱,结果赌钱又作弊,被发现后遭到一班闲汉的追打,被人提住;这时,他遇到了杜恩。杜恩觉得这样小的孩子,无论做错什么事,都不应该这样被大人伤害,打报不平。虽然,杜恩也是小孩子,但他没有把自己当小孩子看。

杜恩叫那些闲汉放了尼尔,让尼尔把钱给他们,这事两清;如果他们再打尼尔,杜恩就要天地不管地动手了。小孩当然打不过大人,但尼尔深深敬佩杜恩。杜恩,从小就被当成怪人一样,可是尼尔不在乎别人的说三道四,在心里把杜恩看做顶天立地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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