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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统印象中父亲作为施暴者不同,这类案例经常出现母亲下毒手 在夫妻吵架引发的虐杀孩子案例中,母亲下手的比例很高。这可能与妇女在家庭中的角色有关。对夫妻吵架的调查指出,女性在争吵中多强调自己养育孩子的贡献,而男性多强调自己对家庭经济的贡献。所以吵架中,男性爱说“滚”,以彰显对方对自己的依靠;而女性爱把“孩子跟我”作为杀手锏。也就是说,在夫妻争吵中,妻子可能更容易把孩子的因素牵扯进来。
迫害过程中,形成对配偶的三重精神打击
第一重:你心疼孩子,我伤害孩子让你心疼。第二重,昭示自己对这个家(夫妻关系)的不在乎,以此来折辱你,这有点类似于夫妻吵架经常会损坏定情纪念物或者亲密照。第三重,我伤害孩子了你应该管——你不管是你的错——你为你的错付出了代价——让你内疚。在这种强烈的打击对方的意愿下,很多案例中惨剧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夫妻在抢救孩子的同时还不忘呛对方。
事发具有“冲动性”特征,未必能代表平时的家庭关系在过往的案例中,有一些家庭平时就不睦,但也有一些当事人反映自己和配偶平时感情还可以、对孩子也挺喜欢。 实际上,不少案例是以体现对孩子的照顾关怀开头的。今年5月,上海的一对打工夫妻,因为照顾孩子的问题开始争论,丈夫力劝妻子辞职回老家照顾孩子,而妻子没有一下着答应,最终丈夫却把孩子摔了。云南临沧的案例中,夫妻吵架的由头是给孩子买不到早餐。浙江杭州的案例中,夫妻吵架的由头是妻子责怪丈夫没有看好孩子。 在上述前两个案例中,妻子反映丈夫和自己平时的感情还可以。而在辽宁的案例中,小夫妻吵架摔完孩子后,丈夫表示要离婚、还要告妻子,但没过几天夫妻和好了,丈夫就一个劲帮妻子说话。 可见,惨剧虽然后果严重,但未必源于夫妻之间深仇大恨的积累、或者对孩子没有感情的延续,有时就是一件家庭琐事引发不计后果的冲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