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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遗响(两万字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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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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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 09: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时的遗响
  有人说时间可以平息一切,迪金森和我都不太信。一开始我是信的,伤心就像慢性病一样,最初疼得厉害,感到绝望。但是放一阵就渐渐淡了。随着年龄增长,我发现各种痛苦各种伤心层出不穷,时间能平息伤痛,却能带来更多。我在车上一个劲地意识流,不知道怎么就想到这了。
  今天雨下得很大,我在公交车上已经半个小时了,雨依然在下。窗户一开始开得很大,雨斜着刮进车里,顺着我的小腿流下去,凉凉的潮潮的。我把窗户关得小一点,雨依然可以潲进来,你没法把它完全关在窗外,跟阳光一样。清晨的时候我喜欢躺在院子里,晒会太阳;但是大中午头的,皮肤会被毒太阳烤焦的,流汗的时候黏黏的,说不出来的难受。但是把晒出去的被子拿回来的时候,可以闻到太阳的干燥的味道,很好闻很暖和。
  雨还在下着,我听着一首名字很长的歌,昏昏欲睡,旁边姐们的脑袋晃来晃去,头发和我的头发缠到一块去了,猛地一扯,我们都清醒了,然后开始互相谩骂。摇摇摆摆爬行的公交车在风雨飘摇的世界里简直就像一叶扁舟,我们都等着它把我们平安地带回家。外边一个闪电打过去,搞得跟阿瓦达索命咒似的。我就在雨中,心突然发沉起来。记得初中的时候,深夜我站在窗台上观看打雷,为了欣赏那惊心动魄的美,为了看白亮的闪电划破天空,为了听响,为了有直观感受然后写诗。电神雷鸣,万声齐发,宛如天籁。那时候我不害怕打雷,但是第二天听说那夜有人被劈死后我就怕了,也没什么心情写诗。今年夏天雷雨格外多,是高发年。那雷鸣简直就像是往年没响够,攒到今年一起爆发了。
  程松就是那年这个季节出车祸死的,那时他坐在公交车上最后一排,后面的卡车司机喝醉了,卡车追尾,车头直接卡进了公交车,程松没等送到医院就没呼吸了。很久以后我才听说这件事,他几乎是个陌生人,我却对他的死很是伤感。
  小的时候我和很多小朋友一起玩过、胡闹和恶作剧,现在我妈经常提起小时候一起耍过的人。“你还记得XX吗?你三岁的时候把他的脸挠破了呢,现在他已经XX了。”我听到后很茫然,那是谁啊?没印象了。但是有一个我忘不了,就是程松,他是我幼儿园时代最好的朋友。除了我家里的人,我就认识程松一个姓程的,觉得特稀罕,就喜欢和他在一起玩。不过他说他自己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从小养在乡下的奶奶家里。而他奶奶家在一个叫程家庄的地方,里面随便拉出一个人都姓程。他说程姓很普遍的。于是我感叹,天下之大,无程不有。他则笑话我没见识。
  程松玩什么都很在行,他跳绳可以连着跳一二百个双连跳,遥控小汽车非常得心应手,而且他简直就不是人,敢从五层台阶上跳下来,我顶多就能跳三层,然后还会感觉头很晕,脑子里面有东西在晃。他还敢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这是我向来没胆子干的事。他在托所和小朋友打架被阿姨找了家长,他妈上班的时候把他锁家里不让他出来玩。程松就把床单撕烂,然后把布条系在一起,绑在窗框上,从二楼爬下来,正好一个叔叔经过把他接住。听我妈说,他被结结实实揍了一顿。我很佩服程松,视他为《狮子王》里的辛巴,勇敢的小狮子。
  那时候他还欺负过我。我小时候是两个小班中认字最多的,也是地区幼儿趣味比赛的冠军,阿姨总是让他向我学习。他不服气,就老是趁我不注意把我推到,还抢我的玩具,很能欺负人。但是他不知道我很佩服他,我有时候也想像他那样皮一点,可是却没有他那样的勇气。我是好孩子,邻里左右的阿姨叔叔都让小孩跟我学习,我妈夸我的时候,我会很高兴,但总是觉得很憋屈。我妈常说程松不听话,破罐子破摔,没有教养什么的,不管他们怎么说,我是越来越服气他啦。他可以折腾出我想不出的花样来,我私下里就管他叫做辛巴,而且希望自己是娜娜。后来我从五层台阶上跳下来,磕破了膝盖,土和血混在一起很是吓人,我给疼哭了。这时程松正好路过,他把哭了的我架到了阿姨的办公室,然后不发一言就离开了。阿姨还在班上表扬了他,奖了他一朵红花。我就和程松在一起玩了,后来告诉他磕破腿的原因,他笑得肚子疼。我们学着当时很流行的方式拉钩约定:“程松,程小萱,做一万年的好朋友,拉钩上吊一万年不许变,谁变谁是大王八。”
  我很喜欢松松右眼角上的一道月牙形的胎记,那时候的孩子都喜欢往自己的双眉中间点些红点,工具是妈妈的口红,或者说是红色的印泥。我却喜欢在自己的眼角画东西,画出来活像玛丽莲梦露。最后我干脆在眼角整了一处伤,当它好了的时候就留下了一块月牙形的疤。
  他到我家来,我把装冰箱的纸箱找出来,剪出门和窗户,手指头被纸壳和剪刀划伤,不要紧。我们坐在里面,把冰块捣碎的时候不小心把碗也打了,一起清理犯罪现场,一起从纸箱的窗户里看《宝莲灯》,哭得泣不成声。我们住在纸箱里。我们还一起叠各种各样的小动物,不止动物,各式各样的东西我们都叠。我们拿硬纸壳子剪剪粘粘,最后做成一个纸凳子,无论我们谁坐上去它都很安稳。我们还拿白纸糊成帽子,画上图案,戴到头上,很漂亮。我还拿剪刀把他的头发剪光,他拿电动胡须刀把我的眉毛剃光。最后我们把家里的白墙上都画上图画,各种抽象画。后来家长下班回来,发现家里乱得像鬼子进村一样。
  我有一辆小小的三轮车,松松骑着它带着我围着整个家属院到处乱跑,我们去公园探险,深入草丛,浑身泥泞,身上还挂着蚯蚓和西瓜虫,迷失在夜晚的公园里,脸上同时挂着探险者的自豪和恐惧的眼泪。最后我们被保安送回了家,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揍。从三岁到六岁,他是辛巴,我是娜娜,我们一起皮出花来。我妈不让我跟他一起玩,怕他把我带坏,我无须谁把我带坏,我的本性就和松松是一样的,我一向知道。我偷着和他玩。我会装好孩子,他也会装,只是从来不屑去装。
  但是上了小学后,我们不在一个班里了,联系渐渐少了。因为他太皮了老师又让他留了一级,我们就没再说过话。不知不觉我们都成了大王八。那是大家都去喊他“程松,留级包”,我也去喊了一次,然后程松把我绊倒在地,当时地上有一坨屎,我的新裙子就这样被毁了。最后我哭了,哭着到处找老师,老师让我躲远点,不让我坐下,那天我爹接我的时候,我没有坐到后车座上,我身上沾着一片鲜黄的屎走回家。我妈去找了他的家长,听说程松被揍了一顿,那次我的心里觉得特别别扭,不舒坦,好像什么地方不对劲了。现在我有勇气承认那次犯贱,是我的错,我罪有应得。但是我恨他,赤裸裸地恨他,因为从没有一个人让我那样出过丑。那次之后,我和程松再也没说过话。但是我很高兴,因为我是大队长、三道杠、升旗手以及区三好学生,而他除了留级包子什么都不是。当时我们年级的女生都怕他怕得要死,没有女孩喜欢打架成瘾的男生。
  我们的名字还曾经摆在一起过,非常具有戏剧性。全校开大会,校长讲话:“四年一班程小萱获市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然后接着讲话,“我们校园里也有不少恶劣行为存在,三年一班程松挑衅打断同班同学胳膊,性质恶劣,校方决定开除他,希望大家以儆效尤,多向程小萱这样的优秀同学学习。”他便被迫转学到另一个学校去了。我很开心,后来我把他给忘了。
  那次听说他出车祸死了,我很感伤,也唯有感伤,然后很快释然。他只是记忆里一个遥远的影子,烂在那里,沉在那里。他后来成了一个好学生,他上课不大听讲,下课也很少按时完成作业,但是他的成绩一向很好,打架倒是少了,因为长大了。这些我都知道,高中他和我又在一个学校了,他比我矮一级,但是他的名声很大的,一如小学时代的我。我不意外,因为他很聪明。上了中学我已经平庸了,拼力学习依然难以保持的我没有分身管旁人的闲情。只是羡慕。
  程松的死给程叔叔一家带来了不少悲痛,但是他们没有悲痛欲绝,好在还有一个儿子。高二下学期我们班转来了一个和死去的程松一模一样的人,熟识程松的人很吃惊,从没有听他说过他有一个双胞胎兄弟。这个男孩叫程杨。他很内向,不像程松那么轻狂张扬。他奶奶是个乡村教师,从小管他就很严格,他比程松的家教好多了。程松张口就是连篇的脏话;而程杨就有种文质彬彬的气质,很老实一个男孩,从来不说些污言秽语,还有些木讷,跟女生说话的时候还会脸红。班里的女生都喜欢去逗他玩。男生都瞧不起他,嫌他土气,背地里管他叫做“农民”。
  他初来乍到的时候,我们班正在上历史课,班主任把他领到教室门口就回去了,历史老师示意他先找个座位坐下,当时全班就有一个空位,就是我旁边。上学期期末考试因为我生病没参加,这学期回来后按成绩排名,我是最后一名,那个王八蛋班主任把我排到了最后一排。我就孤零零地坐在那,感觉就像是广寒宫的嫦娥。我比她还惨,又没有玉兔陪我。
  程杨环顾了好几圈,当历史老师又开始催促的时候,他慢慢地走到了后面,在我的注视下坐到了我的旁边,拿出笔袋和课本。但是他很快发现,他拿出来的教材和我们上课用的不是一个版本。他一下子手无足措了,我看着他不断望着我通红的脸,就主动地把我的课本推到他的面前,他匆匆小声跟我道了一声谢,就开始看课本,再也没望我一眼。
  我觉得上课简直就是一种煎熬,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出去上厕所,发现后门集聚了一群高一的女生,她们在围观程杨。我突破重围之后总算松了口气,上完厕所回来,发现她们还在那里指指点点,偶尔一两声议论入耳:“啧啧,他和程松长得好像啊……”、“哈哈,好可爱啊,他好害羞啊,脸红了,嘻嘻……”等等。里面居然还有程松的前女友宋萍萍,看见她梨花带雨扶住门框的柔弱样我头大了,我靠,你以为演偶像剧呢。这时上课铃响了,震耳欲聋,女生们都作鸟兽状散了,宋萍萍还趴在门框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老师过来了,她才翩翩不舍离去,特无助,就像秋天的残叶。太有感觉了,我不禁击节暗赞,美女就是美女,同为女人的我都都迷住了,那凄楚的表情,纤巧的身姿,就是极品啊。程松真有福气,艳福不浅。宋萍萍也算一往情深,深几许咱就不清楚了,但是还过来看复制品垂吊老公这就不只是一般的情谊啊。
  我看着那位心不在焉的复制品,心里无数匹草泥马奔腾喧嚣而过,但是表面静如湖水,不起波澜,不动涟漪。我装作无意跟程杨搭讪:“喂,哥们,刚才门口那个是高一最漂亮的姑娘,也是你哥哥的女朋友。”程杨压根就没看我。当我气愤这哥们没有一点八卦情怀的时候,关键时刻老师问了程小萱同学一个问题,可是程小萱的心里只有无数匹草泥马,这就坏了事了,我站起来愣了半天不知答什么好。这时旁边传来小声的提示:“柳暗花明又一村……”我就这么答了,老师很满意地让我坐下了。他虽然缺少点八卦情怀,人还是很地道的,知道什么叫雪中送炭啊。我看见旁边程杨拿了跟我们一个版本的语文课本,原来也有一样的教材啊,我还以为这节课还得和他看一本呢。坐下之后我用口型说了句“谢谢”,这哥们的脸“唰”一下又红透了。简直太可爱了,他得内秀成啥样啊。随便呢。
  我给他写了张纸条:哥们,认识下,我叫程小萱,我喜欢看课外书,有时候也诌几句歪诗。以前和你哥也算发小,他跟我提过你。你叫程杨是吧?我把这纸条推到他面前,程杨小心翼翼地那食指划着纸条移到他跟前,我看见他的脸红的都发亮了,跟大红灯笼似的。乍一看,以为他是红种人呢。那颜色漂亮极了。他在上面写了“是”,就把字条推回给我了。那字真是清秀啊,比我写得都好看,我以前也是练过的,如今不得不甘拜下风。我接着写:你喜欢啥啊?他回:书。我问:哪方面?他回:文学。我当场激动的,这年头喜欢文学的不多啊,这算是遇见志同道合的人了。程杨也算是个帅哥,他哥叱咤风云,迷倒众多小女生,还俘获了级花的芳心,程杨又能差哪去?但二人只是外貌相似,接触一会儿就知道他们一点也不一样。我回:我也算文学爱好者。程杨好像来了精神,估计也有找到组织的感觉。
  当我们俩激动的时候,一只罪恶之手伸了下来没收了纸条,杨驼子曰:“专心听讲!”把我们俩都吓得不轻,我神智不清,他则是分辩不清。是我连累了程杨,害他转学第一天就上了杨驼子的黑名单,写了两千字检查。他确实是个文艺青年,我看他写检查都写得挥洒自如大气磅礴,就让程杨顺捎着帮我诌一份,他不好意思拒绝脸皮厚的姑娘,如我,也就帮了小女子一把。我对他的谢意可以写满四百米的橡胶跑道,可就是不好意思说出来。
  那次以后我们就结下了革命友谊,从此我有患难一起共,我有黑锅一起背,害得他挺惨。程杨学习很好,跟他哥哥一样。程松没怎么学也能有个好成绩,而程杨同学平时挺努力的,他老是说自己乡下来的,基础差些,要努力再努力。我觉得他的脑子不输程松,只不过他的性子要比程松同学稳重多了。程杨不仅自己努力学习,还喜欢督促别人努力学习。我上课一走神他就发现了,会拿笔捅捅我,我故意不睬他,他便接着捅我。我忍到下课,等老师一走,我就对他大吼:“程杨,你疯了吗!你闲着没事管我干嘛,学好你自己的就行了,别管我!”程杨低着头看书边说:“我看不顺眼,你哪有时间走神,不是要考大学吗?”总之,程杨就是个神经病。不过我忍了。
  一开始,程杨在班里融不进去,他不好意思跟别人说话。可是他也算个帅哥,虽然外表没他哥程松潮,也蛮受女生欢迎。女生们喜欢和他搭讪开玩笑:“程杨,你们那里有没有女生剪我这个发型?”程杨说:“没有,不过这个发型我可能会剪。”女生大吃一惊:“你会剪头发?”程杨承认道:“我堂叔开发廊的,教我了一两手。”这时班主任突击检查:“范晨晨,你的头发不合标准,剪短点再来上课!”她都快哭了。晚自习之前,程杨拿着小剪子,两三下给范晨晨剪了一个符合标准称心如意的发型。我在旁边看得瞠目结舌叹为观止。程杨在女人缘这方面和程松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他不太爱说话,大多时候都是内敛着,安安静静,读书写字。
  他从来不谈他的哥哥,他们小时候不在一起长大,很是生分。如果我刻意把话题引向程松,他会皱着眉抿住嘴,然后错开话题。我跟他说小学的时候他哥欺负过我,程杨“嗯嗯啊啊”的,很不感兴趣。关于程松,程杨好像没什么话好说。我跟他在一起,有时候聊我,有时候聊他自己以前的生活,还有时给我讲题,剩下的就是聊一些关于书的事情。我很喜欢现当代和外国的文学作品,而他则偏重古代文学,关于外国文学,他只是看过几本,后来发现不喜欢就放弃掉了。他奶奶是语文老师,当年是上过大学的,古文底子很好,程杨从小耳目渲染惯了,一向喜欢文言作品。其实他虽然从农村长大,但是村气并不浓重,只是大家把他身上沉淀的古风当成村气了。他这个人还是很好相处的,女生很看好他。日子久了,大家都明白他这个人很实在,男生们也慢慢他称兄道弟的。他运动也很在行,跟程松一样,只不过不是太热衷。上体育课的时候,他的百米冲刺把我们都看呆了,真是没看出来啊,满分呢。然后篮球打得也很好,不过我不太懂,他也很少去打,所以一出场就有女生围观,她们都说程杨被程松附体了。
  这孩子就是这么一个人,那天听说我喜欢看书,就告诉我周六老家会把一大批书运过来。我一听就很兴奋,他就请我去他们家走一趟。他父母我都见过,小时候和程松好的时候我经常去他们家玩,如今时隔多年又回去,真是感叹物是人非。那天只有程叔叔在家,他爹见着我客套了几句,不小心蹦出来这么一句:“松松,你好好招待人家萱萱。”结果冷了一会场,他爹反应了一会才发现自己说错了,改口道:“杨杨,好好招待萱萱。”那次我偶然看到程杨的表情,才知道他很介意别人把他当成他哥哥。
  程松以前的屋子现在是程杨住着,我在他家的时候,外面运来了好些书,都是程杨在老家的东西,是他奶奶送他的。我就知道程杨不怀好心眼,原来是叫我整理书来了。程杨和我一起把空荡荡的书架填满,不知道究竟有几百本,累得我都快泄气了。最后收拾完了,我看着架子上琳琅满目的书,也别有一番滋味。程杨跟我普及古典文学的常识,他这时候说话不脸红不害羞。我建议他以后去当个老师,程杨闹红脸比我哭还容易,他支支吾吾地说,他的志愿就是当个语文老师。我一伸懒腰躺在程杨的床上,嘴里念叨:“程杨,语文老师,真好笑。”我说你和你哥不像呢,程松更可能会当一个嬉皮士,然后周游世界。程杨不接我的茬,自顾自地说:“不行吗?”我说行行,你当啥都行。我管不了呢,关我什么事啊。我对程杨说:“我不喜欢语文老师,我更喜欢去当一个作家。你觉得年复一年地教一本书有什么意思,还要把自己也不熟悉的东西硬要剖析,很是无聊的。写东西多好啊,你永远也不知道你笔下会写出什么来,这玩意永远都有新鲜感。”程杨觉得自己没有天分,他又何尝不想写东西呢,喜欢文学的人都把以文字谋生当做自己的梦想,甚至是幻想。程杨也有梦,但是他说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言道:“为啥不自己写写看看呢,什么都要尝试一下吧。所谓人不轻狂枉少年嘛。你学学人家兰波,十四岁写诗,十九岁封笔,最牛逼的年少轻狂。没准以后你是大师,我是语文老师。”当时我们都笑了,好像语文老师很不堪似的。我问程杨:“难道你要当杨驼子那样的语文老师吗?”程杨声音不大但斩钉截铁地说:“我肯定比他强。”
  十六岁的时候,程杨想当语文老师。而我想成为一个作家。我只是想想而已,而程杨真的想考师范,他很努力地学习,为了不让当语文老师的梦想落空。这也是一种拼搏,那时候的我瞧不起这种理想,我暗叹:这孩子也就语文老师的料了。那时候我想周游世界,然后在所有的地方都留下我的足迹和笔迹,我读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心里不知道有多羡慕。我之所以喜欢读外国小说,是想身临其境,仿佛自己也处在那个地点,有种梦幻般的快感。让我去当语文老师,我是绝对静不下心来的。还是程杨比较适合这活,他给我的感觉就是心如止水。我欢呼雀跃的时候心如瀑布如汪洋,但是一旦低落的时候就是心如死水,反差太大,这事我不会跟程杨抢的。
  我从程杨的床上一跃而起,一惊一乍吓了他一跳。然后乘他呆若木鸡之际,我扒拉下一堆书,满载而归。
  程杨很是招桃花,可惜都是烂的。老家的女生都很婉约,拉不下脸来,都跟程杨一个呆法,跟人说半句话都脸红。可是城里的姑娘都不是盖的,那天宋萍萍居然拦住程杨说了句“当我男朋友吧”。这把程杨给吓住了,反正他就是不经吓,愣了半天没回过神。我围观了一会戏,然后发现主演不给力,笑得花枝乱颤。只见主演恢复神志,半天挤出一句话:“我不认识你啊。”宋萍萍甩一下头发:“没关系,不爱不相识。我是宋萍萍,你去世哥哥的女友。”只见宋萍萍不一会就用手拨弄一下刘海,露出她白净的额头和一抹淡烟似的柳眉。程杨想逃跑,宋萍萍挥一下手,一排女生嘻嘻哈哈地就围上去堵住程杨。周围聚集了一群看热闹的人,我暗叹道,这还真成公演了。我记得当时程松就是这样和宋萍萍告白的,程松歪戴着帽子,当着一群人对宋萍萍说“我喜欢你,当我女朋友吧”,当时宋萍萍非常羞涩,立马就红了脸。她没有说一句话,却主动牵上了程松的手做出了自己的回答。当时我觉得宋萍萍就是一个敢作敢当的女生,而如今的场面更加证明了她的剽悍。这厢人流涌动引起了教导主任的注意,群众立刻作鸟兽状散去,比聚集起来快多了。那厢程杨说了句“对不起,不行”,接着趁乱跑了。宋萍萍愣在了原地,顿时容颜失色,旁观人群逃跑之际还不忘喝声倒彩。这就是公演嘛,只不过宋萍萍是唯一给力的主演。我心满意足地走开,打算有机会狠狠涮一下程杨。
  其实这和我脑内剧场安排的剧本压根不一样。他们应该这么来:
程  杨:萍萍,你搞错了,我不是你的那个他。我是程杨,不是程松,我哥哥已经去世了。
宋萍萍:(哭着用又大又亮的眼睛盯着他,透过浓密的睫毛,睫毛上还挂着一串泪)我不在乎你是谁。我喜欢你,我们要在一起,(不失时机地伸出手)好吗?
程  杨:(情不自禁地牵住宋萍萍)好,从此天涯海角,我们生死相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惜他们以更狗血的方式超越了我的想象,这场闹剧将镌刻在群众的记忆里,跟艳照
门有的一拼。宋萍萍大概只是想浪漫一把,可是浪漫过了头就成了笑料。
  第二天早读的时候,程杨很罕见地主动跟我探讨昨天那件事。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个劲重复道:“他是他,我是我啊!”我淡定地说:“可不是,你们长得一样但是你离你哥差远了。不过这姑娘多少男生抢着要呢,长得漂亮又有气质,何乐而不为哩?”我很理性地劝他,可是他不听。我早上没吃饭,专门买了肉夹馍到早读上吃,当时程杨跟我说话的时候,我塞得嘴里满满当当的,正巧老师进来,没收我半个肉夹馍,吓得我噎住了。我带着向程杨悲惨地望去,他脸上挂着茫然的表情,转而又笑了,那个笑容就像偷来的一样,嘲讽戏谑式的,非常不配他,那是属于他哥哥的。他的招牌笑容应该是小孩做错事惭愧时讪讪的笑。宋萍萍居然看上了这个神经病,不知道怎么想的。
  程杨同学应该在自己身上贴个标签,内容为“我是程杨,不是程松”。这是名副其实的公演,他要真这么做就成了话题性人物,成了噱头。这不符合程杨同学一贯的闷骚风格,我也就建议了一两次。
  有时候我觉得程松应该叫程杨,而程杨应该叫程松。因为“松”这个字是闭口音,“杨”是开口音。程松是张扬的,开放的;程杨却是内敛的,闭合的。这两个人名字就是反了嘛。我这样跟程杨说,程杨让我好好学习,把那道该死的数学题给解出来再胡思乱想。
  老师很不重视这个乡下来的基础差的程杨,可是他在期末考试的时候惊艳了一把:年级第三啊年级第三。很多人包括班主任在内都大跌眼镜。这孩子不吭不响的,居然整了个年级第三,坑爹呢!太牛气了。以前很多人都觉得他不如程松,现在都改变了看法。他们都很会念书,这也是共同点。其实光拿成绩来定位一个人太武断了,但是在学校里我们没有必要干别的事,也没有机会,只有学习才能证实自己的存在。程杨长在乡下,是被古板的奶奶看大的,基本上和传统中庸思想是一路的,他内敛,隐匿在人群里,不为人知,偶尔露出的光芒就会让人大吃一惊。人们容易轻视他,但是日子久了总会知道黄金是发光的。程松却喜欢我行我素,学习的价值于他来说根本就是附属品。在我的记忆里,他是个试图超越凡俗的人,往往逾矩而自鸣得意。最讨厌墨守成规。他不在乎别人对他怎么看,却吸引了大量的眼球,人们都觉得他与众不同。他不需要别人赞同他,别人怎么理解他是别人的事,无论赞同或反对,对于他来说都是无聊的。程叔叔把他引为自豪,因为程松经常出头,成绩和才能都是让邻人钦佩的。程杨的循规蹈矩是他不喜的,我想他应该瞧不起他这个弟弟,程杨身上有他所蔑视的一切。
  小的时候我喜欢程松的性格,跟松松在一起就感觉无拘无束,没有负担,什么都能干,就算被罚也无所谓。听话的面具下是张狂的搞怪的内在。那时候我和松松很像,后来我变了,我一直听话,而他和小时候一样随性而行。我知道,他被容忍的资本就是学习成绩很好。其实我一直对程松和程杨的关系感到好奇,有的时候我问程杨对他哥哥有什么看法,程杨总是很技巧地跳过去,一问他关于他哥的事他就这样,神经兮兮的。这也是一个谜。
  那阵日子我喜欢上了程杨,为啥呢?其实我也不大清楚,一开始和他开玩笑,调戏脸皮很薄的他,然后很野蛮地从他家借走了不少的书,受益匪浅。然后他经常很啰嗦地在我耳边嗡嗡嗡让我学习认真听讲什么的,还给我讲题。拜他所赐,我的成绩渐渐好转起来了。有的时候我让他帮我剪个头发,我妈给我的剪发钱就省下来变成食物流进了我的肚子。程杨他爸妈都很忙,没时间照顾他,他就住校了,食堂里的饭真的很难吃,所以每天早上他托我带早饭。这样而已。如果现在我身边的人是程松,我想我也会喜欢上他的,但是我们关系好的时候是幼儿园时代,而他也去世了。我小时候真的以为要嫁给他。然后我们闹掰了,我不肯理他,他也不屑理我。那时候我也躲被子里哭过。这些事都没跟别人说过,也没跟程杨说过。本来这些事都记不大清了,后来又零零散散想起来些。
  还是高二上学期,十一月了,天冷飕飕的。头天晚上程杨说让我帮他带个铁板烧,但是第二天早晨飘起了雪花,不大不小的,落在地上全变成了水,又湿又冷很是讨厌。卖铁板烧的大爷没去,我就帮他买了一个面包。到了学校就没见他人影,上午上了两节课他还没来,不是又转回老家了吧。不过班上还有几个人也没来。我就问他们宿舍的胖头:“程杨咋了,没来上课呢?”胖头一脸诡笑:“想你老公了?”我郁闷了,这个碎嘴子,净是说些子虚乌有的事来编派我。“不是,他欠老娘的钱!”我一脸门神相,希望能镇住这个油嘴滑舌的小鬼。果真胖头淡定下来了,我又忖摸:靠,我长得有那么人神共愤吗?这么快就压住场了……只听胖头说:“程杨吃坏了,昨晚上就没消停,上吐下泻还发烧,”又感叹着,“大概是这十一月的雪带着邪气吧,程杨是敏感体质啊。天灵灵地灵灵,阿弥陀佛,阿门,安拉,哈利路亚……”我懒得听他念叨了。程杨下午也没回来,我就把那个面包人道毁灭了。
  次日早上雪已经停了,我自己垫钱买了一个铁板烧。进教室一看,果真他已经来了。看上去没啥,这家伙恢复能力跟小强似的。他还是一脸木相,不过看见我的时候笑了,还主动跟我打了个招呼,估计是看见自己的早饭了。谁帮着带早饭谁就是圣母啊,我暗自感叹道。不过看他精神了,我也松了一口气,但是心里又想他好不好管我毛事啊。如此纠结……他啃铁板烧啃得狼吞虎咽,也不怕烫着舌头,看来是真饿了。这时候班主任突然进来了,程杨赶快把啃了一半的铁板烧藏到了桌洞里,他这次倒是噎着了,也用惨兮兮的眼神看着我,我白了他一眼,笑得花枝乱颤,这次总算报了一箭之仇。后来班主任把胖头给叫出去了,我们都松了一口气。我抓紧利用早读的时间,问他究竟吃了什么东西才能把自己给吃进医院。程杨说:“是食堂的猪肉,变质了,好多人都进医院了。”怪不得呢,其实昨晚上程杨就回来了, 愣是没敢吃学校饭,一直饿到现在。
  那次闹剧真正倒霉的是胖头,他女朋友范晨晨——就是让程杨剪头发的那个女生——也吃坏了肚子进了医院,结果检查出来已经怀孕两个月。然后医院通知了学校,学校那边找范晨晨谈话,她哭着供出了孩子的父亲。胖头和范晨晨胆子不小,高中就敢初尝禁果,这玩意尝就尝吧,但是他们很无知,居然不知道要避孕,确实够白痴的。更白痴的是,范晨晨压根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她只是以为自己月经不调罢了。后来学校为了降低恶劣影响,就把胖头和范晨晨给劝退了。以前都是看新闻看到的,觉得没什么。可这种事是头次出现在自己身边,我被震住了,表示压力很大。程杨却非常淡定,轻描淡写说这种事没什么的,他们老家初中就出过这样的事。好吧,我明白了,原来我们谁也不是完全无知的。我还以为程杨纯洁得就像南极的冰一样,结果发现他也就是勉强达标的自来水。
  一时间在学校到处都是关于这件事的流言蜚语,过了许久,平静如初。很多和自己有关或无关的事都是长大的契机,时间推波助澜,无论自愿或被迫都要长大。
  那天班里一直在传胖头和范晨晨的事,沸沸扬扬的。到了晚自习,程杨才想起来要跟我说件事。他给我看了一张X光的胸透片,让我看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我很不耐烦,程小萱对人体结构很感兴趣,程小萱是个无师自通的神童,但并不代表程小萱是个无师自通的大夫!我应付差事地看了几眼,还真发现了点猫腻,突然叫了起来:“啊……”周围人全在看我,我赶忙压低声音,“你的心脏怎么在右边!?”程杨小声说:“这叫右位心,天生的。没啥影响的。”呃,我大惊小怪了。这事我也是第一次听说,今天是什么日子啊……长见识了。
  我在摸程杨心脏的位置,十一月他穿得挺厚的,我找了半天才感觉到了心跳。整个过程很像隔着孕妇肚皮感受胎儿的反应。不过我脸红了,我的心跳也加速了,他的心跳好像也很快,现在是两艘宇宙飞船光速坠落。我赶紧把手抽了回来,生怕他误认我是女流氓。
  现在到了自称姐的年纪,姐光明正大地出去耍流氓,尾随帅哥未遂、调戏帅哥反被调戏这些事姐都干过。公开在宿舍进行生理健康知识普及讲座也是轻车熟路的事,还经常意淫帅哥们搞基。仔细回想起来,姐也是有纯真年代的。要是程杨在身边,他肯定会拿一堆文绉绉的古话来讽刺姐。当时只道是寻常啊。
  我们女生已经开始流行喜欢痞痞坏坏样的男子,当时的典型代表就是陈冠希,风靡一时。后来出了艳照门,一时千夫所指,陈冠希被万箭齐发。那时我们班又开始流行喜欢日韩花样美男了,总之与时俱进,后来关于男人的审美呈全方位多样化,随着文化产业的高度发展,喜闻乐见的美男层出不穷。我的审美则独具一格:我最初喜欢痞样男,符合大众审美。后来又喜欢魏晋时期的清秀型男子。再后来就是喜欢民国时期的书生气十足的才子,既带有古代书生清淡的文弱,又有西方文化熏染出来的绅士气息。很多人笑话我的审美落伍了,我则辩解我喜欢内在。兔子说,这年头谁围观男人是看内在啊,关键就是一张脸,又不是去找男人,小萱你搞错方向了。好吧,我跟着他们浩浩荡荡开路上海车展,去围观莲花小王子。不管怎么样,我高二的时候只喜欢程杨这型的。尽管他有点土,跟清雅俊逸根本不沾边,但我还是喜欢他,看他傻乎乎地犯一些小错误,当时我连这些都觉得是种帅气。
  高二那年,我已经非常熟悉人体结构,无论同性或异性。我还知道光亲个嘴是不能怀上宝宝的,但这些常识仅具理论性,我单单是纸上谈兵而已。我并不知道亲吻的时候是要闭上眼睛的,后来跟同学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被她嘲笑了。以前我吹嘘过接吻过若干次,这次被打回原形了,我的原形就是一个天真烂漫的纯洁少女。当我这么说的时候,连蒙娜丽莎都笑得那么模棱两可。那个时候我一直蓄谋强吻程杨,结果有贼心没贼胆,也就是蓄谋而已。我坐在他的右边,触手可及,能听清他的心跳,看到他白色颈窝里的那颗淡痣,我恨不得吻上去,用牙齿噬咬。身体里一股股热流冲出,我不知道我忍耐的重围究竟有多么固若金汤,那段时间居然忍耐过来了。那些难以启齿的冲动,我无处可说,也无处可逃。我单单知道,要听妈妈的话,不能早恋,要不然就没有未来了,就像胖头和范晨晨一样,他们就是摆在我面前的血淋淋的典型。头上悬下明晃晃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使我不敢越雷池一步。我看了无数的爱情小说,我把自己想成是命途多舛的颜色倾城的女主角,把他当成是骑着白驹而来的英俊骑士,他的出现让我陷入理智与情感的挣扎,最后白驹过隙,倏忽而逝。在梦里,白马载着我们,花一辈子的时间,一起去远方。梦醒后,我看着镜子里模糊的泪人,一时间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每一秒我都想告诉程杨我喜欢他,但是就是说不出口。一个秘密憋久了就成了自己的一部分,保守秘密也没有什么难度,呼吸也没有什么难度。那个时候我经常干一些蠢事,英语老师听写单词之前会发之前考试用的答题卡,我们用背面写单词然后再交上。我恰恰是英语课代表,每次我发答题卡的时候都会先把程杨用过的留出来,然后夹在自己的本子和书里当书签。有些临睡前的夜晚,我在梳妆台上用那些答题卡的背面写诗,写的全是些伤感的废话。我照镜子,把自己相貌平平这个事实深深地刻进自己的心里。
  整个寒假我都很无所事事,把自己关在家里一心一意做寒假作业,然后还做了无数套高考真题和模拟题,我努力不去胡思乱想,也努力不去写诗。后来写作业写完了,就出去跟人杀价,狠狠地杀,拿零花钱买了一套化妆品,回去对镜描眉画眼,画出来就是个鬼,活生生是个矫揉造作的丑八怪。气得我差点把镜子砸了。忘了买卸妆液,没洗干净,还被我妈发现了,给好好地教育了一番,说我不学好。然后她说我的头发长了,该去剪了。那次我心里暗想,都让我剪短头发,还不够短吗!到底多短才叫短啊?于是这次我打算理个光头,让他们瞠目结舌一次,都消停吧。
  马上就新年了,街上的人寥寥无几,小孩子放着各种花样新鲜的炮仗,他们把点着的炮扔进结冰的人工湖里,冰都炸碎了,我笑得前仰后合。记得小时候和松松也这么干过,我们扔了足足十盒的划炮,那天也是刚下完大雪,我们炸飞了好几个雪堆和雪人。
  我的运气也真是差,走过了好几家理发店都关门了,难道都不挣钱了吗?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程杨他们家楼下,去程杨家让他帮我剪吧,他比很多专业的美发师手艺都好,不过他一定会劝住我不让我理光头的。对了,从程杨那里借的书还没有还,等着过完年后再去他家一趟。我在游魂恍惚中,突然听到人们大声叫喊,我回过神来,看见程叔叔以非常快的速度从四楼落下来,头朝下着地。那就是一瞬间,快得让你连眨眼的时间都没有,但那个瞬间仿佛被截图了,一直停滞在我的大脑了,挥之不去。突然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我饿了。我也大声尖叫起来,活像女鬼。程叔叔在新年前夕的自杀显得格外突兀,和我打算理的光头一样。
  他是自杀,因为赌博把所有家当都赔进去了,瞒着所有的亲友去借高利贷,最后走投无路,妻子也和他离婚,唯有死路一条。这都是他遗书里写的,程杨讲给我听,声调平平,淡漠如常。
  大年初五是程叔叔的葬礼,我对我妈撒谎,说我不舒服,就不去我奶奶家了。等我爸妈出了门,就偷偷溜出去,到殡仪馆和程杨一起参加了葬礼。这是一年内这个家的第二场葬礼,那天下了雪,我们在雪地上深深浅浅地踩出几串脚印,喜庆的鞭炮声不绝于耳,不过新年的喜悦和我们无关。后来我知道了一些事情。程叔叔是程杨奶奶的独子,因为和老人不喜欢的媳妇结婚了,和程奶奶情分淡了。当程杨妈妈生下了一对双胞胎,程奶奶对程杨他爸说,给我留下个孙子养,以后你不用回来了。葬礼上,程奶奶失声痛哭,眼袋很大,像两个烂了一半的桃子,因着面部表情的大幅度变化,满脸的皱纹也有了悲伤的含义。程奶奶不知道程叔叔赌博的事,他瞒了所有人。她也不知道,儿媳妇受不了程叔叔出去赌博,和他离婚已经个把月了,因为儿子没告诉她。那些事情,我都是后来才知道的,以前程杨没有跟我聊过他自己的事情。骨灰从烟囱里飘出,纷纷扬扬,落在雪地上,没有了痕迹。我看着程杨,他没有表情,但怎么也无法抑制眼睛里缓缓涌出的泪。一个大男生,居然蹲到地上,把头埋在双膝间呜呜地哭了。当他哭泣的时候,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喜欢你。”
  程杨的妈妈没有赶回来,春节期间应该回自己娘家了,顾不得前夫的葬礼。程杨奶奶被堂叔给送回老家了,她的情绪不太稳定。程杨跟他奶奶商量着,他先住在这边的家里,整理下程叔叔的遗物,高中也在我们学校念完,就不回去了。堂叔扶着程奶奶,她抱着骨灰盒乘上长途汽车,我们看见她的手被冻得通红,我眼圈一红,摘下自己的手套,给她递过去,她边道谢边戴上,悲痛欲绝的样子很像一束散乱的枯萎的花。程杨一直站在那里,目送着长途汽车绝尘而去,无话可说。
  那天葬礼后,我去了程杨家。程杨这几天都没有好好吃过饭,人瘦了一圈,颧骨高了出来,双颊下陷,胡子也冒出了一茬,俗称“胡须男”。我只好下厨,他家只有大白菜,我就炒了一盘,还有点糊。不过我约摸程杨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个问题。程杨找出他爸爸的一盒烟,拿出一根,姿势很不熟练地点上,然后吸了一口,呛得他咳嗽了半天。我一把夺过烟,摁灭在烟灰缸里,不准他抽。他大概没吸过几次,尽管如此,我也见不得男人吸烟。最讨厌别人抽烟了,我可不能让这个讨厌的习惯毁了我的假想。他咳嗽着说:“你怎么跟我奶奶似的,她也不让抽烟。”我边把大白菜盛出锅,边说:“你给我先消停会,节哀顺变吧,”我转过身问他,“你真的不回去陪你奶奶了吗?”“嗯,不回去了,实在不行把我奶奶接到这边来住,那边的教学质量没有这边的好,她最想让我上个好大学。”我觉得程杨现在越来越像他哥了,程松小时候的样子和程杨现在的样子重叠在一起,程杨一手抓过刚买的大馒头,狼吞虎咽地吃着,和程松小时候贪吃的样子一样一样的。我又问:“你妈呢,她不管你了吗?”程杨咽进去一口饭,说:“她应该会给我出学费和生活费的。”
  他抬头问我:“你不吃饭吗?”我最近几天都没睡好觉,因为你爹死得太惨了,而且我又不像你一样没心没肺,参加一场葬礼后哪有胃口。这些腹诽化作简简单单一句话:“我不饿。”他又说:“其实今天你不用来的,你现在回去吧。”
  我盯着他,眼睛都喷火了,其实很多事我都想问出来,好多好多疑问,憋在肚子里都快发霉了,但是我始终没有问出来。毕竟我们才认识半年,没那么熟悉。而且这是他自己的事,和我没关系。我打开书包,拿出一摞书:“上次从你家借的,看完了,还给你。”他没有动作:“你自己放回去吧,可以从里面挑书,喜欢什么拿什么,送给你,”他顿了一下,补充道,“什么都可以。”他继续吃饭,我默默地搬着书走进他的卧室,放到书架上,书的排列和上次稍微有所不同。我看见第二层靠边的地有一个黑皮的笔记本,上次可没有这个。我犹豫了一会,听着客厅还有碗筷声,就自作主张地把它拿了下来,开始翻看,里面大部分是空的,只有前几页有字,我大概看看了,是一篇小说,署着程松的名字,吓我了一跳,这小子什么时候能写小说了。联想起他素日的举止行为,我实在想不到他也会坐在桌子前安安静静地写作。可这又分明是程杨的字迹,再仔细看,并不像抄过来的,字里行间有很多修改的痕迹,我完全被搞晕了。不管怎么样,我先看看再说,满足一下我那微不足道的好奇心。
                                                               我们
                                                               程松
  我还记得你躺在铁轨上的那次,枕木把铁轨划成一格格,你嚷着要和我玩跳房子。当时我们都还小,枕木太高,我们都跳不过去,你躺在那里耍赖,说如果不玩就不起来。你知道有多危险吗?那可是火车回家的必经之路,当火车回家的时候,它会踩过你的。它每一脚都结结实实地踩到铁轨上,也会踩到你的身上。当火车真正开过来的时候,你笑着看着它,要和我玩跳房子。我却吓哭了。
  我还记得你悬在绳梯上的那次,绳梯也是一格一格的,你还想和我玩跳房子。我们平行于地面,我们要悖逆重力,我问你不怕摔下来吗,你笑着说不怕。你指着飞过的鸟和UFO,还有在你睫毛上一略而过的蝴蝶:“它们都不怕,我们为什么要害怕呢?”你这样说,我将信将疑,你说我是个胆小鬼,我却当定了胆小鬼,我都不敢直视你,蹲在地上把头埋进双膝里。风也是很有劲的,它怒吼一声,打算要大干一场,吹得绳梯左右乱晃,麻雀站在电线杆上,怡然自得地看着你,你把目光瞪回去,麻雀一下子飞走了。谁也没有你有自信啦。绳梯下落的时候,我捂住了眼睛,透过指缝去偷瞧你,大声喊着救命,就是掉下去的那几秒里你还不忘了笑话我,笑我是个胆小鬼。
  我们一起在家的时候,我喜欢吃酱油,拿食指蘸着一点点送进嘴里含半天,等滋味全散尽了,再接着蘸着吃。你则爱吃辣椒油,我们一起拿着食指往调料瓶里蘸。瓶口太小,我们就把它们都倒出来。可惜只有一个碗,我们把酱油和辣椒油混在一起,一起蘸着吃。我们是一起的,你尝到我的了,我也尝到你的了。
  枪是老古董,它存在于很多个世纪以前。那天我们从一座倾颓的塔里把它挖出来了,我们的手指都磨得露出了骨头。它锈得不成样子,但是我们仍然认出来了。这是一种很落后的杀人工具。某一天我们被迫留在家里,百无聊赖看长官在吃汉堡大赛上的演讲直播。居然有人试图用它去刺杀长官,打到长官的衬衣上,子弹径直落了下去,掉到地上,发出克朗克朗的清脆声音。我们拿着枪去冒险,你在篝火晚会上射中了舞者的赤裸的脚板,但是他们认为是我们两个一起射的,所以我们就被送走了。
  后来我去了水星,你去了火星,我们就不在一起了。水星上水很少,火星上也没有火。我到水星上去上学,学些乌七八糟的东西,老师也不好好教,他们就是欺辱我才把我送到水星上去的。我偏不教他们顺心得意,反而学得得心应手,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都难不倒我,他们全都佩服死我了。我每次不去上课,他们也不去睬我,反正我是水星第一,谁怕谁呢。我经常逃课去小溪抓鱼,我要一条,你也一定会有一条,我把它们藏在我的枕头底下,半夜鱼挣扎着从床头掉下去了,砸到了下铺的脑袋,他全偷偷吃了。我给气疯了,我偷偷把他肚子上的拉链拉开了,摸到了一个很像鱼的东西就拿出来又放到枕头底下。结果第二天他死了,我拿出来的是他的心脏,原来木星人的心脏长得很像鱼。下一次考试里就有这么一道题:木星人的心脏长得像什么?A:屁股B:叶子C:鞋D:鱼。我选的鱼,他们都选的是叶子。他们都不信,我就把他的心脏给他们看,他们都说是鱼不是心脏,说我在开星际玩笑。我从来不开玩笑,我只开UFO。
  他们禁止星际之间的电话,其实是因为水星很穷,没钱架光缆。我就给你写信,我告诉你我的事,你也告诉我你的事。我写信占用了所有的时间,考试写作文的时候我也在给你写信,最后他们把信收上去了,给我判了个满分,又发了下来,我装进信封贴上邮票给你邮过去了,这就是信的右上角用红笔写着一百的原因。你还以为我是拿大拇指的指甲盖、食指和中指的指肚蘸了红墨水印上去的,你以为我厌倦了酱油,改吃红墨水了。我笑得前仰后合,结果后脑勺撞到后背上去了。
  你告诉我你爱上了一个奴隶女孩,但是贵族是不能和奴隶相爱的,这个我很清楚。我偷了一艘UFO,看着100万以前画的地图,好不容易到了火星。后来我很后悔,因为火星上没酱油。我知道你住在哪里,你没跟我说,但是我就是知道,因为我们是一起的。我到了你的公寓,没提前跟你说。我知道贵族爱上奴隶,那个奴隶是要被处死的;但是如果贵族不自重,和奴隶发生了肉体关系,不但奴隶要死,贵族也会被砍去身体的一部分,虽然砍哪部分可以任君挑选。我还是担心你的,因为你被砍去了一部分,无论是哪块,我们就不一样了。我们一直一样,如果不一样了我会不习惯的,而且你会疼的。我趴在你的门外,看你一点点褪去奴隶女孩的衣服,如凝脂般的肩先露出来,接着是像小动物一样的双乳,一直褪到腰以下你才停手。然后你自己开始脱衣服,由外到里,一丝不紊。我感觉我在看着自己。你抚摸着女孩的身体,那个可鄙的奴隶,竟敢去诱惑你,她的脸红透了,像玫瑰一样,可玫瑰是不会那样可耻地脸红。你触上那片白色的皮肤,你简直是个魔术师,指尖所指之处都变成了诱人的粉色。我感觉我在亲自抚摸那个女孩,可恶,我好像也爱上她了。然后她也开始主动地抚摸你,当你们都变成粉色的时候,你们亲吻,嘴唇对嘴唇,你们都闭上眼睛。唯一睁着眼睛的是我,我从旁观者的角度去亲吻那个女孩,当亲吻的时候我是睁着眼的,可笑吗?我紧张到了极点,我没忘了去担心你,但是我知道我不应该去打扰你,我毕竟不是你,你也不是我,尽管我们一样。我紧张地血管都快炸裂了,我不想让她死,也不想让你缺任何一部分。这时,你们停止了,止于接吻。你们穿上衣服,你帮她理好头发,她帮你系好扣子。我打算悄悄离去,知道你过得很好,我很高兴,至少你是安全的。我笨手笨脚地弄出了响声,你们同时回过头来看我,脸上露出一模一样的的惊恐表情。你一看是我,松了口气,喊住我。而那个奴隶女孩扑通一下跪下求我不要告密。火星上是鼓励人去告密的,告密者将会延长50年的寿命,所以火星上的人一般寿命都很长。你笑着安慰她,说我是不会去的,因为我们是一样的,如果这种事换成是发生在我身上,你也不会去告密。我看着你的眼睛,给了你一个肯定的微笑。那个女孩慌不择路地跑掉了,她不太相信你,她的眼睛躲躲闪闪的,会说话,泄露了她的心思。
  我坐在那个女孩坐过的地方,你跟我详细地讲你们的故事。原来火星没有火,而木星上有,所以他们就打算从木星上俘虏奴隶来,让奴隶去生火。那女孩就是一个木星上来的生火奴隶,木星人的心脏像一把刀,据说他们最爱伤人心。我问你怎么就会爱上一个木星人,你反问我:“难道你没爱上她吗?”我默认了。我向来清楚你,你喜欢一个人,只因为你喜欢他/她本身,并不因为他们干过什么或是什么人,对你来说,那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我很担心你这一点,但是我又喜欢你这一点。我们一起出去,打算找个地方吃下饭,我们都累了,我送了你一堆鱼。
  当我们走进死胡同的时候,那个女孩蒙着脸穿着斗篷冲过来,手里还拿着把尖刀,但是她分不清我们谁是谁,我们却能认出来她。我叫出来她的名字,这是你在信中反复写的一个词语,也是你刚才充满深情对我重复多次的一个名字。我条件反射地叫了出来,而你却哑口无言,然后尖刀朝着你刺过去,我们一下子都坠入黑暗,那个女孩惊慌地看着我们俩。那一刻我们都知道我会醒来,而你将永远地睡去。
  以后我装作是你继续活下去,我们几乎是一样的。以前从表面看上去我们并不一样,我鲁莽敢去闹事,我喜欢我行我素,不喜欢别人对我指手划脚;但是真正按照自己意愿活下去的是你,你更隐忍些,你会伪装,阴奉阳违。可是我们都是两面的,只不过有些性格更突出一些,有些性格却沉睡了,所以别人才能从我们身上看出差别。我们其实是一样的,从骨子是一样的。水星上的那个人死了,活着的是火星上的你。我装作是你,像呼吸一样容易。
  每个下午我都会去抚摸你的女孩,现在是我的女孩。某次见面之前,我打了个电话,我们还没有开始脱衣服,几个人就冲进来把她拿下了。一个无关紧要的木星奴隶而已,谁说不是呢?她被拖走,最后被处死,我在为你复仇,谁让她刺到了你的心,也伤到了我的。我们是一样的,换做是我,你也会这么干的。即使我也爱她。
  听说真空里没有重力,我想在那里玩跳房子,可惜没有铁轨也没有绳梯,连画格子的地方也没有。不过这里有电梯,我们站在一阶上,它会自动上升,带我们去遥远的地方,我们可以升到月球上去,趴在扶手上看着太空的美景。
  我们是一样的,我照镜子的时候,看到了镜子里的你,可是我却不识你,错把那当成了我自己的映像,真是愚蠢。
  现在我厌倦了扮演你,我们换回来吧,我已经受不了辣椒油了,也受不了火星,我想念水星,可是我已经把自己圈在了你的框架里,已经框死了,再也回不去了。你为了那个女孩,还撒过那样的谎,告诉她为了保密杀掉谁都可以,是不是?
  我们还是有点不一样,我撒的谎比你少。其实你知道铁轨上和绳梯上是不能跳房子的,是不是?
  好吧,永别,兄弟。

  我合起本子,程杨站在房间门口,紧张像潮水一样涌了进来,又渐渐退了下去。他走进来,眼睛里闪着淘气的光,四仰八叉地躺坐在椅子上:“我程小萱,你坐下吧,我给你讲个故事。”我一屁股陷在软和的床垫上,听他开始讲故事。
                                                                       他讲的故事
  程小萱,小时候我们经常打打闹闹,那些事我还记得很清楚。平日里我们在幼儿园里胡闹,到了周末或假日,我父母有的时候会把我送到我奶奶家里,见见我弟弟,我家里和我奶奶的关系不好,我奶奶不愿意看到我妈妈,听说她们之前老吵架。我爸爸本来有机会和副县长的闺女结婚,但是喜欢上了我妈妈,就娶了她,我奶奶老是埋怨我妈妈是个狐狸精,累赘了我爸爸一辈子。你见过我妈妈,她年轻的时候确实长得很漂亮,但是十来年每一天都会在她的脸上留下痕迹,她现在变得不是那么漂亮了,但是比她那个岁数的大多数女人都要好看。
  我的爷爷早就死了,他在文革的时候是个积极的造反派,他整死了不少人,有不少仇人,连我奶奶都要整,最后和我奶奶离婚了,把她撵了出来,我爸爸不要跟我爷爷,我奶奶就带着他到农村教小学去了。四人帮倒台的时候,我爷爷被仇人给拿刀砍死了。我奶奶从小就教育我爸爸要听话,可他的性子倔得就像钢筋似的,怎样也弯不过来。有一次我奶奶工资停发了好几个月,校长却添了一块老上海的手表。我奶奶带着我爸爸到学校里要工资,病还没好利索,校长很犟,说是要她体谅学校困难,还说我奶奶觉悟不高。结果我爸爸突然就对着校长狠狠地撕咬踢打。那年我爸爸才七岁,这突然的举动把我奶奶吓得不轻。校长又有了借口,说我爸爸没有教养,还说我奶奶连自己儿子都教不好。我爸爸当场被奶奶扇了一巴掌,让他对校长道歉,结果他的嘴就跟鸭子嘴一样,煮熟了还这么硬,就是不道歉。我奶奶又赔礼又道歉,也不敢提发工资的事,当着校长的面狠狠收拾了一顿我爸爸。打得差不多了,校长居然重新又提起发工资的事,说我奶奶成分不是太好,但是拖个油瓶也不太方便,教书这个差事赚钱不是太多。孙校长顾左右而言他,说了半天,我奶奶突然明白孙校长想要什么,后来她答应了。七二年我奶奶开始当孙校长的情妇,七四年孙校长因为生活腐化被揪出来,把我奶奶也供出来了。我奶奶被剃了阴阳头,挂着块写着“破鞋”的木板,上街游行,她和孙校长并排站着挨批斗。最后查明我奶奶是被强迫的,她平反了,而孙校长被枪毙了。那几年我爸爸一直是孩子王,备受周围孩童们的拥护;好在村子里民心淳朴,大多数人不计较什么,也没人嚼舌头编排我奶奶,我奶奶就继续在学校里教书了。
  七六年四人帮倒台,我爷爷被杀,最后也没查出凶手是谁。后来我奶奶的娘家也被平反了,我爸爸高中毕业后上了大专,小伙子粗眉大眼的,喜欢他的女孩很多。我奶奶娘家给他介绍了副县长的女儿,见了一面,如果我爸爸和她结婚,接着就能进县政府当公务员的,捧起铁饭碗。据说副县长的女儿对我爸爸一见钟情,副县长见他人品相貌皆是上品,也很满意。本来婚事已经定下来了,可是我爸爸遇见了我妈妈,就陷进去拔不出来了,他推脱了那门亲事,娶了我妈妈。因为这件事,他和我奶奶闹翻了,我爸爸带着我妈妈到城里谋生活,后来生下了我们哥俩。小萱,我接下来讲一个关于双胞胎的故事。
  奶奶讨厌儿媳妇,把双胞胎其中的一个要走,亲自抚养他。而另一个留在城里父母家。留在奶奶家的那个是弟弟杨杨,奶奶从小就叫他好好学习,还要他一定要把哥哥比下去。杨杨不敢忤逆奶奶的意思,他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小时候小朋友在外面玩,嬉闹声传到家里,杨杨很想出去玩,奶奶就骂他不务正业,于是杨杨继续安分地学习。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些客人,奶奶告诉他那是他的父母,还有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叫松松,是他的双胞胎兄弟。爸爸妈妈把松松送到奶奶家就回去了,
  松松很调皮,弄得奶奶家鸡飞狗跳。老母鸡不下蛋了,是被松松的怪叫吓得;大黄狗瘸了一条腿,是因为松松跟他打了一架。奶奶很生气,不许杨杨和松松玩。可是他们玩得很好,松松带着杨杨去偷黄瓜,杨杨给松松讲故事。松松老是跟杨杨讲城里有多好玩,杨杨很羡慕松松。松松出了个主意,教杨杨扮作自己,然后他再扮作杨杨,于是他们换了衣服,演了一天的戏,奶奶居然没有发现。松松很聪明的,奶奶教的东西学一遍就学会,而杨杨撒疯似的,放开了玩,奶奶也不去管他。三天后,爸爸来接松松,杨杨就替松松走了,而松松留在奶奶这,为了杨杨装成一个乖孩子。
  隔一段时间他们换回来,又过一段时间他们又互换一次,奶奶和父母都没有发现这个事情。这是他们最大的秘密。
  上高中后,杨杨在城里有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叫宋萍萍,他以着程松的名义和宋萍萍谈恋爱。之后松松又扮了回来,松松告诉杨杨,说他也喜欢上了那个漂亮的姑娘。松松要求杨杨退出,回到老家去,再也不要掺和他的生活。杨杨不能告诉宋萍萍,那个跟你谈恋爱的人不是程松,他叫程杨。结果他们就吵了起来,他们从来都没吵过架,他俩都觉得这件事怪怪的,可又不知道究竟哪里奇怪。程杨一向隐忍,他打算忘掉宋萍萍,回到自己的生活轨道上去。他们都长大了,不能再玩这种幼稚的游戏,他打算做回自己。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当个语文老师是他的梦想。
  那个夏天,母亲居然和父亲离婚了,他们什么都不知道,父亲告诉他们是因为母亲在外面有了人,不让他们跟奶奶说起这件事。程松和程杨一起坐车去奶奶家,那天他们在车上看到了宋萍萍,程松被她勾走了魂,就坐到了宋萍萍的身边,而程杨悄悄地坐到了最后一排。程松谈笑风生,逗得宋萍萍哈哈大笑。这时后面的大货车突然向公交车撞过来,公交车马上就变了形。程杨最后一眼看到的是玻璃里自己的脸,命运在对他冷笑。司机停了车,打了120,受伤的人被送到医院。程松和宋萍萍很幸运地没有受伤,程松把她送回了家,完全忘了自己的弟弟。那天他回到了自己家,方知这个噩耗。程杨是在半路上就停止了呼吸,在他的身上发现了程松的身份证和学生证,父亲老泪纵横地对程松说:“杨杨,我就只剩你一个儿子了。”程松觉得命运对自己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他不敢对父亲挑破那个和程杨保守了多年的秘密。他依稀记得小时候他想出这个恶作剧时候得意的笑,和弟弟很惊喜万分的表情。对于程杨的死,程松很内疚,他决定以程杨的身份活下去,以弟弟的眼睛去看世界,继续他的梦想,去做一个语文老师。这是惩罚,也是怀念。他小时候瞧不起程杨,鄙视听话的人,不喜欢循规蹈矩。现在他要把程松从身上根除掉,注入程杨的灵魂。这样程杨就会活下去。如今他要成为自己曾经鄙薄的一切,吸一口气忘记过去……
  我望着窗外,此刻又飘起了雪花。我望着他,原来这就是真相了。“你为什么不理宋萍萍了呢?”我问他。“那是过去的事了,从前我是和程杨置气,我并不真的喜欢宋萍萍。”他这样回答我。“那你为什么肯告诉我真相呢?”“因为我厌倦了,我毕竟不是程杨,一场戏演久了总会累的。最重要的是我喜欢上你了,程小萱。我想以我的真实一面去面对你。”
  真相总是这么愚蠢。我感觉遭遇了此生最大的一场欺骗。我喜欢的是程杨,不是这个摘掉面具的程松。现在一点也没有去亲吻他的冲动,它突然就消失了。我转身离去,顺手带上门,现在到了回家的时候了。愿程叔叔安息。
  再见,程松。别了,程杨。下学期见。新年快乐。
  我踩过软绵绵的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这声音只有一次,雪被踩实后就不会再有声音了,它们会结成冰,让不留神的你结结实实地摔一跤。
  那年之后,我摔过的跤不知有多少。如今我坐在公交车上,关掉音乐,听着窗外越来越小的雨声,渐渐入睡。还要挨过好几站才能到家,足够睡上一觉的。
  我什么都没有梦到,后来就没有故事了。
六尘多乐欲,可以厌离,镜魅遁于六尘,万象皆虚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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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 09: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妹妹是新手,过客哂笑无妨,谢谢观赏。给点批评就是浇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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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尘多乐欲,可以厌离,镜魅遁于六尘,万象皆虚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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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 09: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妹妹是新手,过客哂笑无妨,谢谢观赏。给点批评就是浇花了。
六尘多乐欲,可以厌离,镜魅遁于六尘,万象皆虚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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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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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 10: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眼睛不痛 很顺利的看完了
小时候的回忆温情细腻似是显现在眼前的画面
结局出乎意料
不带太多主观色彩
不错的小说
贱贱Tuski-我大脑空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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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3 22: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寥然


   烂分两种,一种是无可救药,一种是还有点救。我一直希望自己是第二种烂。这玩意前后风格不统一,语言太随心所欲,而且无结构可言。不过还是多谢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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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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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2: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两大硬伤,第一是程扬出场后,语言风格变化太过强烈。在文章中, 至少能够体会到三种不同类型的语言风格,其实风格统一,照着开头的感觉一直朝下叙述,应该不错的。
第二,这是逻辑上考虑有些失误。程松跟程杨在客车上,遇见宋萍萍,程松过去坐下,但是那个时候不知道程松是否已经跟宋萍萍在一起。因为作者在前段交代真程松追宋萍萍时的情景。那么,我们假设在公车上相遇的时候,程松其实已经追到了宋萍萍,并且在车祸之后,送宋萍萍回家,并安慰她。但是这个时候作者并没有交代一开始真的程松过去跟宋萍萍聊天的时候是以程松的身份还是程杨的身份,如果以程松的身份过去跟宋萍萍交谈,那么车祸之后,宋萍萍明明知道程松没有大碍,但是作者文中开头描写的段落却表现出宋萍萍认为真的程松已经在车祸当中丧生了。
那如果在公车上,程松是以程杨的名义与宋萍萍交谈,那么从逻辑上说不过去,因为文中并没有交代公车相遇是在程松追到宋萍萍之前还是之后,但是不管是之前还是之后,人物的行为从实际上来说,程松都没有必要在那个时候冒充程杨。


这是两大硬伤,其实我想说的是,文章很不错。就看你能否很好修改解决一下这两处毛病。期待修改后的作品!
有一天,我死了,世界便不再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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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2: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修改后的文章发我邮箱吧
97011001@qq.com

谢谢你。
有一天,我死了,世界便不再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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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5 13: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赫特


    不瞒你,坐在电脑那头的我,脸红了,太丢人了……我自己居然没有注意到,写这个东西的时候确实没怎么用心,边写边觉得太烂了都不想写下去了,就草草结了尾,也懒得回头看。谢谢你给我挑出来这个太他妈硬的伤,感激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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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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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0: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镜魅


    写作一定得沉住气,其实写作者对于文章的态度都能从你的文字里面看出来。很多大师毕生都在反复不停的修改自己的稿件,况且那个时候还是手稿。修改后还得重新誊抄一次。所以沉住气来写这篇文章吧。文风保持你前面的就可以,去掉一些网络化的用语,因为整体风格跟偶尔出现的网络语并不搭调。
   我看中的其实正是你文中开篇所体现出的一种淡淡的平静。

   逻辑上,再好好下功夫,看怎么做好顺其自然。不一定非要为了追求惊奇效果,那样出来的东西反而可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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