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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
“不可殺人,又說,犯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只是我告訴你們,
凡嚮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工會的審斷;
凡罵弟兄是魔力的,難免地域的火。
<馬太福音 5:21-22>
>>>>第一章
很多時候我们会看不顺眼一些人,如果跟日後升迁发展无瓜葛的,我们就会跟他们发生口角,严重点则断绝来往。可如果那个不顺眼的是顶头上司,或者是以后能够被自己需要的人,我们一般都会奉上四个字“能忍则忍”。其实,以上这句话,我说的是我自己。很多时候我就是这么的假,尤其是在成年之后。发觉小时候叫朋友是彪呼呼,只要玩得来,说的开,闹得起的我都称为朋友。可是自从懂事起来之后,就开始有选择的挑着来交朋友,对待混的比我好的,我一般都会留三分薄面给人家,如果混的不如我的,一般懒得搭理,或许你会说我事故,可是,我可以很大胆的说,现在社会上,这样像我这种观点的人,不下少数。
圣经上把在基督里的人称为弟兄姐妹,他说但凡动怒,骂弟兄姐妹的,都会得到审判,哪怕是在心底说也不可以。其实,自己09年就参加了受洗。只是我从不觉得我是一个合格的基督徒。面对欺负我的,挑衅我的,拿语言或者其它伤害我的人,我依旧会咒骂,不会轻易原谅。或许这就是人的本性吧,很难改掉。又有几人像耶稣那样,当人类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还对他的父祈祷道:原谅他们吧,他们不知道你是神圣的.....
>>>>第二章
G是我来这个陌生国家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我们当时大家都是刚认识,所以和谐美好。之后经历了三个春夏秋冬,我跟G也有了各自的发展。其中她交了男友,又分手了。之后又跟我另一个朋友Z在一起了,直到现在。
那时候刚来,她在第三个星期的时候就跟一个男生在一起了,并且据那个男生事后说,还发生了关系。当时,我就在心里嘀咕,三星期就交往了,并且还发生关系的,这女的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只不过我当时忍住了,因为大家都是刚来,谁知道之后她是不是对我有所帮助呢,多一个朋友比多一个敌人要好,于是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之后发觉,此女子真的不是跟我一国的。
现在她跟Z也闹分手状态中,其实上个月我知道这个事情,我一点不意外,并且断言,他们转学了,必定会分手。现在只不过异国他乡,大家都寂寞,找个伴而已,毕竟这样可以分担房租什么的。
不过念在大家相识一场,于是我上个月的某日,想约她出来吃饭,心底善念的想,或许她需要有人倾听她的述说。可是我没想到的是,她叫来了另外两个女生,P和E。其实P和E我也是认识的,毕竟在这里的中国人就那么几个。只不过,我不知道,原来我的善念是多么的幼稚愚蠢。
>>>>第三章
我们选了一家越南餐馆吃了越南粉,席间大家都聊得蛮好,知道P问我,你暑假一直在你男友家么?其实,当P问出来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会事一件谈不完的话题。其实之前我交男友从没跟任何人说过,只是因为曾经跟P一起修课,所以P知道我有男友。而P这个人又是那种大喇叭嘴,所以我猜想不用我一一跟他们说我有男友,他们其实也都会知道的。
事实证明了我的猜想是对的,当P说我男友的时候,G和E并没有很惊讶,如果是正常听说有男友之类的感情问题,我自问女孩都是八卦的,一定很惊讶的靠到你身边说,你有男友啦之类的,而他们俩很淡定。于是我就知道他们私底下还不知道说我什么呢。
之后他们说了很多伤我自尊的话。这些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吃完那顿饭,我回家就骂我自己,多管闲事,好心没好报。
>>>>第四章
昨天看到G的男友在Facebook上说他受不了了,不愿在家里呆着。还说了一些别的话在这里就不一一打出来了。我当时就很暗自开心,觉得他们是活该。现在我已经不会善意的去理解这个问题了。多的是没事偷着乐的感觉。其实我知道这样挺不好的,可是我控制不住啊,内心的小恶魔很强大啊。呵呵。
篇后话: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自私鬼,小恶魔之类被我们私自称呼的名字。
他们是我们邪恶的化身,黑暗的写照,而我选择把他们都记录在这里。
写完可以利用圣经的某些话,将这些洗掉...........
-Samo- Feb.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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