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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断背山》用一种安静的镜头开始:一个初露曙光的晨曦,黄绿蓝黑一片,远远地,一辆火车在路上行驶,天地如此之大,车子则越发娇小;然后在伤感的镜头中缓缓结束:Ennis孤独地一个人低语:“Jack,我发誓……” 给我留下深刻回忆的,不仅仅是电影本身,还有片中的吉他。吉他的响亮,像一道彩虹划破长空。是的,彩虹,带着安静悠远与浪漫的色彩,甜腻而干净。自那时起,吉他在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 而那时,青春刚刚开始绽放。 走过琴行,看到里面陈列着的吉他,那是怎么样的乐器:原木的色彩,泛着柔和的光芒。它身边纯黑的钢琴与之相比是如此冷峻,而同样是原木色彩的提琴又是那样尖锐,它却带着平民的亲和的气息。我在那一瞬间,想起来《断背山》中吉他透明温暖的音色,内心感到莫名的悸动。似乎终于有一束光照亮我内心一角,让我可以在光明下涂抹青春的画卷。我是带着敬畏的心情走进那家琴行的,我的眼神充满了陌生与惊异。而他倚在吉他边的木制座椅上,修长的手拨弄着琴弦,并不成调。他的嘴角微微上扬成一个好看却也调皮的弧度,半长不断的黑发在橘红色温暖的灯光下闪着奇异的色泽,在他脸上投下凌乱的阴影。 “Hey,我是Jack,对吉他有兴趣?”是他先开的口,洁白整齐的牙齿,但并未停下对吉他的拨弄。 我怔了怔,答非所问:“Jack?是《断背山》里的那个Jack吗?” “为什么不是《泰坦尼克号》里的那个Jack?”他似乎有些吃惊放下吉他站起来,他高我近半个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你是第一个不这样说的人哦。” 不知道原因地,我慌忙将头扭到一边,拿起一把吉他:“《断背山》的吉他给我留下了太深的印象,或许,这就是原因吧。” 他转过身,在阳光下略略的有些张扬:“你叫什么?” 很是唐突。 我并没有回答他,只是扯开话题:“这把吉他怎么样?” 他没有回答。良久,他回到木质座椅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的眉微微皱起,黑白分明的眼神安静地看着我,似乎发现了些什么,“下个礼拜一,如果你想要好的吉他的话,到这儿来找我。” 他的眼神有一种安静的力量,我想了想,说:“呐,好吧。Jack,我叫Rita。” “再见,Rita。”他笑了笑,“我会给你一把属于你的吉他的,真正的属于你的灵魂的吉他。” 我不置可否地对他挥挥手,走出琴行,耳朵中远远传来他的声音:“相信我吧!——” 后来他真的为我找到了一把属于我灵魂的吉他,并不高亢,并不愤怒,也并不华丽。那把琴的音色澄澈而安静,虽然我无法真正理解何谓“属于我的灵魂”,但不可否认,那把琴对我而言很是顺手——如此趁手、如此契合于我对吉他的理解。 Jack对我说:“第一次看到你的眼神,我就知道你真正地爱着吉他。”他告诉我他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在这打工,他开始不可抗拒地融入我的生活——教导我吉他的技巧、告诉我他的理想,还有诉说他一直以来的执念: “我是钢琴系的,可是我爱吉他。我讨厌将吉他用来讨好女生的人,他们在糟蹋吉他!” 然而大多数时候,Jack总是安静的,修长的十指灵活地拨弄着琴弦,美妙的音符就这么流淌出来。他的黑发总是凌乱的,遮住演奏时的神情,充满了文艺的气息。他给我吉他的那天将头发扎了起来,露出额头,光洁而饱满。那天的他笑意盎然: “Rita,谢谢你,因为我知道你是真的深爱着音乐。” 那一刻,我承认我有些晕眩。从某种意义上,Jack并不是一个迷人的男生,但那一刻,他的笑却的的确确触动了我的内心。那么耀眼、那么干净。 直指人心。 我用那把吉他开始学习演奏,在Jack的教导下渐渐弹出一些旋律,从简单的到繁复的,飘荡在空中,有时在琴行,有时在家中。那把琴与我的契合难以想象。近一年后,Jack对我说 :“Rita,你很棒。” 那是2005年年末,我将近二十一岁,大三。 2005年圣诞夜,Jack在电话里对我说:“Rita,今天有安排吗?” 我知道他看不见,但依旧摇了摇头:“没有,Jack,先祝你‘Merry Christmas’。” “那么,陪我去一个地方,怎么样?”他的语气微微有些兴奋,“我们在琴行汇合,然后乘公车去。” 我恶作剧似地、用犹豫的口吻说:“嗯……” 尴尬的沉默,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出他紧张的神色,终于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好吧,Jack。别那么紧张啦。” 在琴行看到穿着风衣的Jack,他背着吉他,将我带上来一步空荡荡的公车。透过玻璃,我们看到身边浓浓的圣诞氛围,温暖的,在这寒冷的冬季。晃荡了一个多小时,呈现在我面前的,居然是一片海。 “哇!Jack,这是哪儿?”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那么夸张。海水平静地拍打着岸边的礁石,产生有规律的声响,天上的星星闪烁,“为什么我不知道?”
在这个地方出生、长大的我,居然不知道这么一处世外桃源! “浅海,在这座城市最偏僻的角落。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浅海只是一座小镇,但是它却是一片货真价实的海!”他眯起眼,深深吸了口气,再吐出来,“我也是偶然才发现的。” “这里有天堂的感觉,对吗?”Jack瞥了我一眼,拿出吉他。 浅海,是一片海,我不可思议地睁大眼:“天啊,Jack,你确定这不是梦?” 这个时候,Jack弹起了我挚爱的调子——《断背山》的吉他。干净利落,直指人心的旋律响起的刹那,我的内心无法抑制的颤动。想起第一次遇见Jack的画面。他也是这般弹奏着吉他,只不过那时的他随性而漫不经心,纯粹是在琴行打发时间。 其实不知不觉,居然也快一年了,有时冬天了。 我看着Jack,带着从未有过的感觉。 Jack笑着,一如往常般安静。十指修长而干净,他握住我的手:“我知道你喜欢《断背山》的吉他,所以特地去看、去听、去学,的确很棒。” “Rita,其实在人海遇到你,我很幸运。在你灵魂深处,如此真诚地渴望着音乐。而你的眼神如此干净,你知道吗?” 他看着我的眼睛:“你愿意成为我的Ennis吗?” 我看着她,海水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清晰无比。空气中有海水微咸的味道和天堂美好纯白的气息。整个世界,潮湿而安静。他的眼神如刚刚相遇时一样,安静却富有力量,他的发丝被海风吹在我脸上,一点点痒。我的声音中又不易察觉的颤抖: “Jack,我是女孩子。” 他亲昵地刮了刮我微凉的鼻梁:“Ennis,艾利斯,爱丽丝,Alice。” 我哭笑不得地看着跟我玩起了文字游戏、偶尔调皮的他:“呐,我情愿成为Rose,而不是Alice。” 他刹那间词穷了,只能将凌乱的发理到而后。过了半晌,他抱住了我:
“那么,我爱你,Rita!” 他的气息温暖安静,鼻息却炙热。 我踮起脚尖,在他耳畔低语:“那么,我爱你,我愿意成为Jack的Alice。” 他笑了,明媚澄澈。 那个夜晚,他用吉他弹了将近一夜的《断背山》的吉他,知道太阳升起,整个世界笼罩在温暖的明黄色下。听了一夜吉他的我,问:“累不累?” 他不回答,只是微笑,然后摇头:“Merry Christmas,Rita。” 他伸了个懒腰,接着说:“回家吧!” 很多年后的今天,我曾经挚爱的浅海早已面目全非,成为了充满铜臭的旅游景点。 2007年的某个黄昏,我对Jack说:“帮我弹一首钢琴曲,好不好?” 于是在琴行,Jack穿着雪白的衬衣,打着纯黑的领带,端坐在琴凳上,面带着有些许伤感的表情,第一次在黑白琴键上演奏旋律,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他的手指此起彼伏,如同水面上大大小小的涟漪;他的演奏完美,带着一往情深的向往;他的面容沉静,优雅绅士的仿佛一位王子;而他的面容沉静,优雅绅士的仿佛一位王子。而我也如此笃信,Jack真的就是我一辈子的王子。 可是,那之后,他歉意地说:“对不起,Rita。我可能要离开你一段时间。” 我以为他要离开我真的只是一段时间,于是我用双手托起他略显苍白的脸庞,沙哑地说:“Jack,你爱我吗?” “我爱你……”他挪开我的双手,起身,拥住我,他想继续说下去,却被我打断。 我的神色平静,我的眼神安静:“那,刚才的Alice,是我么?” 他埋下头,低声说:“当然。” 那一刻,夕阳如血。Jack突然放开我,深深望了我一眼,眼神中藏了很多难以言语的情感。他转过身,背影居然给我落寞而孤单的感觉: “我走了。” 他走了,联络日益减少。 然后我一直等着他,直到几个月后再也无法联系到他。 那是个喧嚣的清晨,在听到上百次的“你拨打的电话是空号”后,我绝望地挂断了电话。我望着马路上行色匆匆的人群,缓缓用手捂住脸,抑制住浅浅的呜咽。我想起《断背山》中Jack去找Ennis,最后却沦为牺牲品时的神情,只不过,这次沦为牺牲品的,是Alice。我的指缝中倾泻出一丝丝的呜咽,还有一滴滴滚烫的绝望与悲伤。我轻哼着吉他的旋律,用纸巾将纵横交错的眼泪擦干,然后又是新的眼泪。 我机械地抽取着纸巾,知道意识到纸巾被用完了。然后我用衣服,接下来是卫生间的水龙头,一直到累得在卫生间的瓷砖上沉沉睡去。 醒来时的我在床上,妈妈什么也没问。 良久,我哑着嗓子说:“妈,我英国留学的offer来了没?” “啊?”妈愣了愣,说,“来了,有好几所呢。” 其实我没想过留学,只是因为当时妈妈的坚持我才去申请的。2007年末,我大四,毕业后的学位是医学学士,没有分配,即使这几乎是全国最好的医学院。 “那,哪所最好?”我问。 妈妈起身走向书橱,拿出几张offer:“最好的是利兹。” 我闭上眼没去看offer,内心满是倦意:“那,就利兹吧。妈,我没事了,就是有点累。” 2008年6月,我在飞往英国的航班上,对着一个苏格兰人用吉他弹《友谊天长地久》。他叫Ennis,货真价实的Ennis。后来,他成了我同学,再后来,他在我回国的那天用生涩的中文告诉我: “Rita,我爱你。” 我告诉他:“好,等我一个月。”那时的我因为优秀的学业得到了英国的工作。 那是2010年,我二十五岁。 回国后,我意外的收到了半年前Jack的信。我不是极端的人,就算我依旧爱他,我也不会去恨他。我只是平静地拆开了信,里面有一张唱片,还有一段不长的话。 “亲爱的Rita: 对不起,Rita。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一定已经走了,是的,我一定去了天堂。而你也一定已经快忘了我或者刻骨铭心地恨着我。其实我想告诉你:我爱你,从未改变。 我知道你从未知道,你的Jack其实有着严重的心脏病。对不起,瞒了你那么久。最后一次与你见面后,我就有意识的减少我们之间的沟通,直到最后我把电话卡扔了。那天的前一个礼拜,我的心脏病突然加重,我不希望你难过,只能选择这样做。毕竟,长痛不如短痛。 请原谅! 你曾经说你宁愿成为Jack的Rose,那么就请成为Rose吧。Rita,你一定要幸福! 我不想写很多,因为有太多想写。Rita,请满足Jack最后的要求好吗:听听那张唱片吧,这是我唯一能给你的了。
Jack
2009.7.24”
我用一种难以置信地心情看完这封信。 很俗套的情节,不是吗?Jack,这么俗套的情节你让我如何释然?我用颤抖的手取出唱片,放了好几次才将它准确的放进CD机。 《断背山》熟悉的吉他缓缓融入空气,一样的干净利落、直指人心。我楞住了,眼泪近乎决堤。刹那间,我想起了什么。 我开始翻箱倒柜地找那两件衬衣。 没有。 没有。 没有。 …… 我疯了般在家里一个人找衬衣,直到翻出来那两件已微微泛黄的纯白衬衣——一件我的,还有一件属于Jack。 我把自己的衬衣改在Jack的上面,彷如一对亲密爱人,一双手从后面紧紧怀抱。 CD还在播放,是倒数第二首,The Wings,《断背山》最后的画外音。Ennis将自己与Jack的衬衣和我一样摆放着,彷如一对亲密爱人。 Ennis最后说:“Jack,I swear……” 音乐戛然而止,Jack的声音传来,依旧那么安静: “Rita,最后一首歌,NO One’s Gonna Love You Like Me。” 乐声再起:没有人像我这么爱你,没有人,你明不明白?没有人会像我这么爱你,没有人,没有人,你明白吗? 我望着衬衣,低语: “Jack,I swear……” “Jack,我发誓……” 《断背山》的吉他再一次响起。 干净利落。 直指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