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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
这是长达14年的相恋。我想14年前我并不懂什么是诗歌。可是我与某些东西注定会相爱。即使是晚熟的孩童儿歌般的稚嫩小诗,也是珍贵得能让我微笑的记忆。我想我从一开始就对这种奇妙的字句组合乐此不疲。即使是在那样懵懂无知的年代。我的行为仿佛潜意识。孩子的喜好总是这样的莫名,而诗歌却是我唯一没有被冲淡过的热情。在我22年空洞无为的生命里,于所有的爱与不爱之间,无论我怎样彷徨,迷失,流离失所,无所适从,你都是我最久远不变的爱。
梦想
梦想已成我心口一粒朱砂痣。本来我没有打算再提到这个我根本不再拥有的东西。当时光在我的指尖流连消散,曾经的悲喜迷惘通通成了昨日,我以为自己已然麻木到再无痛痒的时候,却赫然发现它已经在那个位置了。我始终是个没有希望的生存者。原来这就叫做刻骨铭心。
摇滚乐
摇滚乐令我的孤独变成了旋涡状。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想说。
孤独
孤独是被人用滥掉了的题材。因为它真实而无处不在。无处可逃,你我都一样。
红头发的男人
很多年前我遇见过一个红发男人,他出没于那个令我一生都念念不忘的故事。可是这和Hide没有任何关联。仲天是冰冷的火焰,他的燃烧只有毁灭,没有温暖。而Hide是一株妖冶诡异的血罗兰,无论开放在哪里,诱惑足以致命。不是任何的红发都能令我想起Hide,因为Hide再没有第二个人。我生命中所深爱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物,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他们都不能够有替代品。我爱他,并不是因为他的红色头发。而是因为他是Hide,绝无仅有的Hide。
太阳
像太阳一般耀眼,我喜欢这样的男人。之所以耀眼,并不仅是因为外表的引人注目。而是他拥有的强大力量,会让他镀上一层与众不同的光芒。背负的誓言,心中的梦想,甚至只是为了守护某样东西。只因此而不断向前,不被任何人与事战胜的男人。自由而坚定的做着想做的事,并且一定能够做到的男人。而这样的人几乎只存在于虚无的二次元世界,抑或万众瞩目的舞台。可是如果现实里存在这样人物,太过耀目,我一定不愿睁开眼。而Hide,他已就是我的太阳。
那个故事
我想我终于有机会提起那个故事。可是我找不到任何开口的方式。它已经在我心底静默了太久,久到打开它的时候,能看到卷天飞舞的烟尘。无法到达嘴边的情感,如同暗恋。不是不能够表达,而只是不愿。生怕一说出来,那一束栀子会迅速枯萎变质,失去它应有的芳香洁白。我只能说它是我身体里某种东西的根源。比如那些莫名的古典情结,比如某种不可思议的信仰。再比如,我名字里的亘古意味。
Aeon
是的,亘古。所以它在我心里,比永恒更遥远。永恒不足以诠释这个词,因为它只是一种静默的状态。即使无限延长,也一眼望不到过去与未来。而亘古却仿佛是一种看得到的,持续了千万年的爱恋。即使历经千世轮回,容颜早已经改变多次。只要你站在人群中,只一眼,我就能够认出你。因为我携今生后世遥遥而至,终就是为了寻你而来。
水仙
高尔基说,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而是生存。那么我生存于现实世界的同时,也在我一个人的精神花园里尽情的生活。只有在那里我才是自由的。从来不存在什么真正的自由。于是我是被自我禁锢的奴隶。直到最后我发现我并不是水仙。水边的美少年纳西索斯除了自己再也看不到别人,而我可以看到一整个开到荼靡的后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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