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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拽着躯体总是件麻烦事情。还有更麻烦的是,它会腐烂,会碎裂,会到处排泄,发出可恶的臭气,丑陋不堪。
一个人走夜路不好的地方,就是不能像猫一样安静。皮鞋在水泥的面,踢踏作响。
我现在就是这样,很后悔今晚的决定,它让我不但不能安静,还得忍受躯体上,夜加剧突显散发的恶气。
真可恶!我想呕吐,特别是参加了某个不切实际的展览。
被撕去皮肤,露出粉红肌肉的人类。又让同胞用钉子定在,聚光灯的展台上面。
现在要是有个人出现,和我聊聊天拖好啊。聊天的欲望驱使着我,在脑海中勾勒这城市的街道,往人的聚集地走去。
汽车呼啸而过,似乎太快了些,身上的风衣都要被拽走了。
“嘿,朋友慢点。”一个年轻人叫住了我。
我停下脚步。“有事吗?”
“冒昧的问一下,你要去哪里啊?先生。”
“四十五街。”我回答道
“太好了,我家也住在哪里。不介意同行吧?说实话我有些害怕。”也许我说话漏风的古怪腔调,影响了年轻人的心情,他邹了邹眉说道。
“为什么不坐出租车?”
“不,不!那样的话就失去走夜路的意义了。”
“你因为害怕所以走夜路?”我好奇的问他
“是啊,找的就是刺激啊。不但是这样,我刚刚还参加了一个医学关于人体的展览。为的就是增加气氛。”
“我也参加了。”
“哦,真的?怎么没有看见你呢?人数不多呢!”
“你让我想起了一些很可怕的事情。”
“什么事啊?宽恕我没有礼貌。先生你不会介意,给我讲讲吧?”
“你真想听?”
“是的!”
“我想起,我就是。。。。。。展品!”我打开斗篷的帽子,露出我没有皮肤的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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