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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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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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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5: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遇到南笙时,我20,他26,夏天最热的那一天,人潮汹涌王府井,我们四目相对,准确的说是隔着镜头四目相对。他是那种棱角分明的男人,T桖,牛仔裤,人字拖,短发,修长手指,干净,邋遢,沉默。


  那个时候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功课并不好,父母也没有让我读下去的想法,于是问父母要了一笔钱,打算开一家网店,进货,拍照,修改,上传,发货全部要亲力亲为,网店客源并不好,常常三四天无人问津,于是要混迹在各个论坛发帖做宣传,挂在网上一挂就是一天。店开到3个月的时候,卖出去不到20件,被退货一次,那个时候烦躁的想就此放弃,南笙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他站在街对面举着相机拍我,然后径直走过来问我要电话,我抬起头看他,然后转身走掉,他在我身后不远不近的跟着我,我进一家店,他就靠在门口抽烟,我出来,他继续跟,从中午到下午。


  天渐渐暗下来的时候我停下来,他也停下来,我转身看他,他对我笑。我瞪着他问到底要干嘛。他还是那句话给我你的电话。我不给,他就一直跟。那个时候我刚刚学会穿高跟鞋,常常一着急就崴到脚,我跳起来凶巴巴的骂他,然后再一次崴到脚。他大笑起来,扶我到路边坐下。


  我就是这样认识南笙的,被他纠缠到无奈,多年之后我问他为什么要跟着我。他总是歪着头,温柔的看着我的眼睛说因为你很美。这种回答我是不信的,我不美,甚至不够温婉,从小到大,没有人说过我美,见过我的大人总是说这孩子真懂事。于是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所有形容女孩子的形容词是不会用在我身上的,所以认识我的人总是说,小木是懂事的孩子,然后我就腼腆的笑,转身去做自己的事。



   而南笙那个时候,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公司做室内设计,自己摸索着开始学习摄影,常常逛际在街头巷尾,把各种画面定格在镜头前,然后回到自己的出租屋,钻进暗房。

   自此之后,网店所有的照片都交给了南笙,他举着相机捕捉每一个美的画面,他带着我到每一个不起眼的店面,淘各种稀奇的物品。那个时候我还是短发,不知道怎么打扮自己,皮肤很差,常常出痘痘,什么样的衣服都敢穿,南笙总是笑我,好看不好看他都笑,他说我总有把衣服穿的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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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那一年,南笙送我第一架相机,是限量版Polaroid,然后他向我表白,脸红的像番茄,我踮起脚尖亲吻他,宣告我们交往的开始。我搬去他那里,开始学着别人的样子扎起围裙扬言要留住他的胃。

   人生第一次爱一个人,总希望把最好的都给他,把爱想象的圣洁而完美,没有学会忍让和体谅,只是不停的要,要到他给了全部依旧觉得不是所有。时间长久之后,我们开始吵架,因为每一件鸡毛蒜皮的事吵,因为菜咸了吵,因为陌生电话吵,因为语气不对吵,每一次吵架,最后都会归结到谁爱谁更多上,我会哭会闹,摔东西发脾气,总认为他爱我不够多,开始的时候他会冲过来死命的抱住我,直到我停止颤抖,在哭泣中睡着,后来他只是站在一边不停的抽烟,像看一场闹剧,再后来他一见我闹就转身离开。

  23岁的圣诞节,从电影院出来,因为他手机里一条莫名其妙的短信,我的偏执症再次发作,我站在大街上冲着他吼,然后拦车而去,半夜回到家,南笙坐在冰凉的楼梯上,垂着头抽烟,一地的烟蒂,我叫他“南笙”,他抬头看我,满脸泪水,我吓坏了,过去抱他,亲吻他,他的手破了,凝固的暗红血液到处都是,他抚摸我的脸,有气无力的叫我“木,你回来了。我爱你,别再离开我。”我看着他满手的血不停的点头,他又说“不要生气了,对不起。”他说“请你相信我,即使我们两个人快要饿死,只有一碗饭,我会把饭全部给你吃,无论发生什么事,天塌下来有我顶着,我能给你的我都会给你,只要我有。”我开始哭,哭到无法说话。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争吵,1年里我无数次情绪失控,我被自己的爱勒到无法呼吸,也把南笙逼向无路可走,他不懂怎样安抚我,那次之后,我忽然安静下来,像是得到某种生死之盟,不再害怕这份爱会离我而去,我开始相信他的一切都是为我而准备,第一次有了强烈到颤抖的幸福感



二.


  04年的时候我26,刚刚开始学习摄影,也是那个时候遇到的木,我从王府井出来,看到一个女孩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她那么小,穿着颜色混乱的衣服,很高的高跟鞋,短发,不施脂粉,专注的看着那一队蚂蚁缓慢的行进,不停的在蚂蚁领队的前面设置障碍物,我站在她5外,忽然觉得她很美,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大眼尖脸小嘴的美,而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我看呆了,拿起相机准备拍她的时候她转过脸来,淡淡的看着镜头,眼睑一动不动,嘴巴微微的张着,性感极了,于是我走过去问她要电话,她依旧淡淡的看了我一下,然后转身走开。


  我不甘心的跟着她,从中午到下午,最后她败下阵来,因为在她跳脚的时候,高跟鞋崴到了脚。


  我喜欢美的事物,并趋之若鹜。这也是我学习摄影的原因之一,我希望在自己的手里留住美的一瞬间。我欣赏美也懂得发掘美,而木不是,她不懂如何发掘自己的美,她甚至不懂得自己是美的。


  她常常问我当年为什么拍她,我说因为你很美。她就跳起来打我,说我嘲笑她。我说真的,她就会继续追问哪里美。于是我会吻着她说,哪里都美。


  木不是我所了解的那类女人,她不会低眉顺眼,性格里尖锐的部分常常让我手足不错,我无法掌控她,她永远有摧毁我所有耐性的本事,在她开始想要抓住某些东西之后,尖锐杀死了一切纯真,把她折磨成实足的疯子,很多时候我责备自己的贪心,看着深爱的人在爱里患得患失而束手无策。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立足社会的能力,惶恐的情绪没日没夜的充斥我每一根神经,常常失眠到深夜,看着睡梦中也会微微皱起眉头的木,不知道如何给她安稳的未来。


  记得第一次吻木是28岁生日,木唱喜欢两个人,眼睛里的泪水倔强的不愿意滑落,于是我吻她的眼泪,她瞪大眼睛,惊恐而紧张的闭着呼吸。最后一次吵架后和好,木唯一一次在我面前失控的嚎啕。第一次送木礼物是她喜欢很久的Pola,木高兴的手舞足蹈,非要把处女片留给我。最后一次送走捡回的流浪狗,木难过的一天不吃不喝,我允诺她以后不会再把捡来的狗狗送人。这些时候的木真实的让我战栗。


  那个时候木的网店已经开的有声有色,依旧是那些女孩子喜欢的稀奇衣物,依旧自己当模特,把那些平凡的衣物穿出风情的样子。木在短短的2年时间,迅速的从女孩蜕变成女人,以一种无法遮挡的美不断的从骨子里散发出来,那个时候她偶尔还会化妆,穿深蓝长裙,麻色开衫,大大的布包,头发被绾成松散的发髻,露出浅浅的美人尖,已经是书里走出来的安静女子,是谁从她身边走过都不敢正眼打量的洋溢青春。



  而我自私的拥有她,却不能以最完美的感情交换,那个时候,木不是我第一个爱的人,却成为我第一次想要为她顶风挡雨一辈子的人,我爱她的温暖美好,也爱她的固执尖锐,更愿意花一生的时间慢慢陪她变老。

你没有如期归来,而这,正是离别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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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0-3-6 19: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两个角度去写了这对情侣,很感动啊

其实很多情感我们都可以换位思考
谁对谁错
没有一定的准则吧
心脏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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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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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0-3-7 10: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时间没转换过来,以为第二篇是两个女人相爱了。悲剧了!!!不过喜欢那个男生角度的爱情!!女生的,有点歇斯底里!!
发表于 2010-3-29 19: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茫然 、
有些心痛,
  一曲忧伤,述说到最后。
  不再是为了谁而文字、这一次,只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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