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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满手的伤疤突然在一瞬间全部溃烂,笋子爆袋之后流出的酸水滴在上面,有种撕心裂肺的感觉。昨日的酒精还没挥发完全,头重脚轻地推着我曾经从来不肯骑的电瓶车满市场的到处乱窜。就堆了那么几件货,却是怎么也稳不住的手,于是电瓶车倒了一次又一次,手上的伤就更多了。 我终于没再想你,我开始注意起我的生活细节来,我在这里活着,我一个人。 老板对我不错,给我买了两全新的电瓶车,可惜技术有限,骑了好几次,车的龙头就已经被摔歪了。突然发觉自己真的很没用,连个电瓶车都控制不住。 最近的气温似乎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每早都是淅淅沥沥的雨水,我来回搬运配送,总是不小心的让地面的泥水沾到裤脚上,回家之后使劲的擦拭,不小心碰到手上的伤,疼痛翻倍。 我会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的很好的,我对自己说。我开始不再相信任何人,除了我的父母和我的老板,呵呵,我终于也学会了没心没肺的活着,和你们一样的活着,我想我不再需要无病呻吟了,我的所有都是那么地可有可无,能把自己保护好就已经不错了。 来这里大半个月了,我以为会在这里遇到很多拿着吉他沿街唱歌的人,可惜一个也没遇见。我开始怀念当初那个唱小草给我听的女孩了,怀念当年眉山认识的两个可爱地人儿,怀念在西昌手拉手一起跳达体舞的女子。可是我怎么就不怀念你呢?宜宾的那三天,我怎么就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 我的确去过很多地方,可我也早已离开了,正如你曾走进我的世界,如今也如来时一样,去的无影无踪。感谢你曾在我那贫瘠的生命里留下的丰盛回忆。 感谢薄凉的时光,那一段温软的年华里你留与我的是无尽沧桑。感谢你赠我清苦悲欢,让我终于学会成长。 于是,我裹紧了外衣,穿梭于这城市所有十字路口的左右,看满街的霓虹闪耀的华光琉璃,我把那些过往丢进了还洒着光斑的河水里,让它们随流水一块被冲进大海,如此,我便永远也不再想念。 我又在写字,原本打算不再沾染与文字有关的东西,可SANDMAN说我就是这个好时代里的暗地青年。我有思想,我得思想,我得把我的思想诉之于你们,这是一种多么好的文艺形式,我割舍不下,正如割舍不下的那份曾经。 (咖啡真苦,蜜糖好甜,我从不拒绝任何滋味,HEY,总有残缺。)傻子才悲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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