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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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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地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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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21: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售楼先生问我,你为什么不喜欢高层。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他列举了高层的各种好。


我笑着回了一句话。“我怕哪天我脑子短路,从楼上跳了下去。”

我的脑海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自己从高楼飞起的画面。

我有时也会不停摇头,希望切到别的电台,换个画面。


电梯里遇见一个女孩,波波发型,刘海细碎,oversize的橄榄绿毛衣,浅黑打底裤,黑色雪地靴。小腿细瘦,面孔有婴儿肥。但气质已不是少女。镀了黄铜的电梯门像一面大大的镜子。女孩对镜自照。我盯着镜子里的她,面无表情。女孩笑。我楞了一下。“叮”的声响。女孩走了。4楼。

那天对着电梯自照,我看见电梯门上的自己,面容和身材都变了形。我想起孤独的卡夫卡。莫名其妙地笑起了唇角。

拧锁的时候,听见Lucky微弱的声音。她告诉我,她饿了,她想念我。
Lucky是一只流浪的花猫,身上有很多颜色。像所有被捡起来带回家给他温暖的小生命一样,我觉得她是幸运的,给她起了这样俗气平实的名字。Lucky。
Lucky,她只是经历了abandon的misfortune以后遇见了一个与她投缘的人。
这是福祸相依吧。



我常常窝在米色的沙发上喝两杯红酒。从来不醉。喜欢用酒精麻醉自己的人,往往有着千杯不醉的酒量,在物欲的世界穿梭行走,与陌生的英俊男人打情骂俏,假装醉生梦死。其实自己心里十分清醒,知道凡事须有节度,不过不缺。中庸之道上的人,大多不庸不昏。



电视机里主持人美丽、优雅、谈笑风生。我想,幕后她也悄悄流过很多眼泪吧。



风起的日子,牙白色的窗帘在风中翻飞。窗帘上机器绣制的浅卡其色大丽花,变得立体而充满生气。

像一种召唤。
我的脑海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自己从高楼飞起的画面。
这算不算一种病?



2012年12月22日,世界末日之后了吧。我竟然还活着。这是不是非常可悲的事情?。
我很迷信。朋友和家人一同鉴定完毕。

2012年12月23日,医生判断,颈部淋巴结肿大,整个五官都感染了。建议手术。
我的23岁还遥遥无期。

2012年12月24日,我做了一个小手术。服用抗生素和中成药。
即便我长期幻想自杀,依旧想要变得健康,过马路知道左顾右盼,11点准时睡觉,讲究营养搭配。不断提醒自己要微笑和快乐,因为这样可以保持青春美丽。

2013年1月4日,我开始例行出差。中国移动,全国漫游。
我在陌生的旅店里,夜夜失眠。

2013年1月7日,最优秀的邵先生去相亲了。来了一个陌生女人。她说女孩眼睛大大的,slim。我偷偷笑。希望他有好的归属。

2013年1月8日,我的领导载着我去了嘉兴。路上他对我说着他在德国留学的经历。我微笑地看着他。

对于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他需要更多的是倾听和认同吧。
我是很认真的听了,但听到的内容不多。听力正在衰弱。
嘉兴酱鸭味道很美。

2013年1月11日,办公室的同事们在谈婚论嫁。听说2013年1月4日领证的人,现在正筹备离婚手续。多搞笑。

2013年1月12日,溃疡始终不能修复。听小骨被细菌吞噬着。医生说,如果不切掉这颗听小骨,会失聪。

但这个手术并不好做。
这晚我哭了。我觉得自己如此热爱生命和健康。

眼泪打在怀里的Lucky身上,她是如此柔软和温馨。



我始终坚信狗狗和猫咪懂得我的悲喜。他们爱我。真切地。



隔天遇见女孩,她穿了韩版毛呢藏蓝外套,别了一枚绿草莓的发卡。手里提了一袋猕猴桃,看起来坚硬而不成熟。
她对我笑,问我是否去她家。我跟着她跨出4楼的电梯。



女孩独身居住。一个橘红色的纤维枕头放在一张大大的双人床,床边有三双款式不同的棉拖。两个大大的衣柜和一个层次分明的鞋柜。里面已是满满当当。窗台上放着洁白的玫瑰花。空气里有浓郁的香气。冰箱里有西班牙雪莉和赤霞珠,也有张裕解百纳的,都是橡木桶发酵24个月以上的。



女孩卸下外套,身穿了浅灰色高领紧身毛衣和黑色裹臀皮裙,深灰长筒皮靴。
细腰。太平。
她洗了猕猴桃给我。然后拿起自己的连皮一起吃下了。她说,皮是苦涩的。但是我的胃可以容纳一切好的坏的东西。
她说她喜欢恐怖片,要不要一起看。
我点头。我们坐在米色的沙发上,无声无息地一起看完了《黑衣女人》。

临走的时候,我看见她的牙白色窗帘翻飞着。我说,你不要被黑衣女人蛊惑了哦。



这夜,我梦见我有一个不羁的孪生姐姐,还有一个和我长得很像的闺蜜。我们有着同样高高的鼻梁,涂相同的淡粉口红,戴着大大的黑珍珠耳针,同样飞扬的双眼皮,画同样狗狗眼妆,看起来楚楚可怜。我们同时爱上了一个男人。我的闺蜜杀死了我的姐姐,我杀死了那个面容模糊的男人。胜利者携手从12楼跳下。

醒来时,窗外隐隐透进的是路灯温柔的光芒。我起身,喝下冰凉的西班牙雪莉。读了几页圣经。



医生不过调了一分贝,我开始听不清。
一分贝,心内心外。融入世界,离开世界。



我从宋园路走过的时候,看见番茄主义。这里夏天的下午会有寥寥无几的人,晚上会多一些。冬天空落落的。



从虹桥路到宜山路不过几分钟。坐地铁转9号线,需要走长长的一段路。等在佘山站时,我冷得瑟瑟发抖。寒风钻进黑色毛呢大衣,袭击了我的每一颗毛孔。穿着厚厚羽绒袄的列车站员像裹了棉被。他从我眼前走过一次又一次,眼角瞥了我一次又一次。
心疼吗?借些温暖与我吧。如果你能傻一点。如果你更英俊一些。

对男人其实并无太多期许。不与男人谈爱情,也不会玩弄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会发嗲,甜甜地笑。难过的时候,对着博客、微博和空间倾诉。


这晚遇见女孩,她穿了灰色长袖棉布T恤,扁平的胸前是快乐的酷儿。我说,你看起来像个十六七岁的少女。
她说,常常有人问她九几年的。




那晚我们一起去电影院看了《一九四二》。这是一部很有含量的电影。观影者屈指可数。
大概这部电影太不符合这个时代了。
也可能导演的境界稍微高一些。难免曲高和寡。



那晚女孩来了我家。喝完了我整瓶的赤霞珠。听了我的CD。她说她喜欢Olafur Arnald和Haroula Rose.
我们睡了同一张床。
梦里我吻了她的光洁的额,长长的睫毛和上下一样厚度的唇。
我醒来时,她已不在。床边整齐地摆放着三双款式不同的棉拖鞋。



2013年2月1日,同事朱宣布今天捉到一只很大的老鼠,在老鼠的窝里发现了狗粮和骨头。

他怀疑是他家的狗狗养的宠物,又把它放了。

朱,是一个40岁仍旧单身的怪蜀黍,个头高高的,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很好看。为人热情,温厚。老烟枪。

有一次我从10楼去9楼的楼梯口看见他正要抽一颗万宝路。点烟的姿势,熟练又孤寂。

2013年2月9日,过年了。满城烟火,争相璀璨。天空中也有些许孔明灯,悬挂在不同的角落,遥遥相望。年夜饭上,长辈们寒暄问候,从变胖变瘦谈到工作薪资发展,谈到终身大事。我笑着打了无数岔。

吃过年夜饭,开始落寞和困倦,忽的一年就这样冷沁沁地消散了。

2013年2月13日,和白先生分手了。长辈眼中,我们般配极了。他喜欢和别的女孩巫山云雨颠鸾倒凤夜夜笙歌。我们之间却没有激情。
爱情应该由生活、心灵和性共同组成。



2013年3月10日,体检结果,淋巴结仍有肿大。体检的医生说,要多休息,戒烟酒。

这晚,大学的室友又在喋喋不休地诉说爱情的不顺心。大学时,她就不断遭受男友的暴力。但她爱他。无论如何不会离他而去。只要男友说一句安慰的话,她就会忘记所有的一切,原谅他,欢欢喜喜地与他在一起。

她像一尾记忆力只有7秒的金鱼。
其实,她成了爱情的乞丐。



我只能说各人有各人命,谁的选择谁承受结果。



春天时,女孩更瘦了。白色针织毛衣穿在身上空荡荡的,仿佛有风绕着她的骨骼和肌肤回旋。军绿色棉布长裙和白色帆布鞋都显着松松的。女孩的眼神更加寂静了。



我们已经同居。哪一天开始同居,我不记得了。
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同居也是顺其自然的事情,没有任何波澜的。平淡着,自然也很难记得。


我说:“有没有觉得何韵诗属于安妮派?”“今晚听塞宁的《剪》吧”。
她只是低头涂着粉紫的指甲油。抹过的手指像被挤压过,血液不能顺畅流通的样子。
她抬起眼帘说:你刚刚有跟我说话吗?
我怔住了。我说。没。



春夏交替时,领导对我糟糕的听力感到不耐烦了。

他说,他不想总是重复同样的话题,有病你就去看医生。
2013年6月20日,我辞职了。
我相信眼睛的魔法,没有耳朵依旧过得很好。



我载着女孩去张江看望好友。
女孩生性沉默。吃饭间也没太多言语。
那天好友说着爱情和甜蜜。我说我对父母的负气,我说家里狗狗依然很胖很可爱。

好友说男友买的金项链、昂贵的服饰。我说看过的恐怖片,要参加的考试。
我们各说各的。并无冲突。愉悦散场。因为彼此都了解对方的德性。

我载着我的女孩从迎春路经过的时候,看见路边坐着画着鬼魅的哥特妆容的女子。她对她们微笑。她们回报微笑。

她说,她们叫Emos.


我们涂一样青葱色的指甲,像剥过青菜,像双手沾满阳春水的普通女子,有着烟火缭绕的气息。


夏天了。我穿起波西米亚的雪纺抹胸长裙。她说好看,也要尝试。

那时,我看见镜子里的我们竟然有同样突起的锁骨,一样齐肩的黑发。
她的笑容凝固了。



那晚吃了药,陷入沉沉的梦境里,我梦见翻飞的牙白色窗帘前面站着我的孪生姐姐,她有一双闪闪发光的翅膀,笑容甜美又迷离,飞出窗外时,卷起长长的风,幻灭在无尽的黑暗里。



“我几乎不能听见这个世界了。”我对女孩说。
女孩握着水果刀的手不停的颤抖,她在削一个鲜红的蛇果。

她说我们离开这世界吧。
我看见一道光闪过,手腕被砍出深深的伤口。
这一道光的闪动大概不足7秒。

我已经什么也看不见听不到记不得了。



醒来时看见女孩穿着鲜红的羽绒服睡在一片黑色的血液里。

如同一朵唯美的黑色大丽花。
她说我要我们在一起。
她说,我爱你。

头剧烈疼痛起来。我们是在一起了吗?那么是否应该健康快乐地在一起呢?我都没牵到她冰凉的手指。

当我想要抱起她的时候,却被一双温暖的手攫住了。

然后我看见母亲模糊的面容,满是欣喜。我听见医生说,一切都很正常,好好调养,很快就可以出院。
母亲说,你的耳朵里植入一颗新的听小骨。


住院的日子里,来来往往很多人,唯独不见了我的女孩。我想她大概真的独自去向另一个世界了。一个人奔赴孤独的灵魂旅程了。



出院之后,搬家公司来帮我搬家,两个中年男人带走了橘红色的纤维枕头和三双款式不同的棉拖,留下大大的双人床。两个大大的衣柜和一个层次分明的鞋柜,一小时之间变得空空如也。窗台上洁白的玫瑰花已经枯萎。空气里弥漫着梅雨季节的潮湿气息。冰箱里仅有一瓶95窖藏的蛇龙珠威龙干红。



电梯来的时候,Lucky突然跳了出来。我抱起她,抬头看见电梯上亮着的黄色阿拉伯数字。“4”

一个男人说,“虽说三金四银,不过还是住高层比较干净。”
我说:“我怕哪天我脑子短路,从楼上跳下去。”
他们沉默了。


我对着镀了黄铜的电梯门自照,看见自己变形的脸孔和身材。

想起了孤独的卡夫卡。莫名其妙地笑起了唇角。

天雨粟,鬼夜哭,思念漫太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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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6 15: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散文式小说。如果说上篇看的“前男友们”接近亦舒风格,那么这篇就更接近安妮风格。但是并不生硬照搬,反而愈发从简,一两句话囊括千万风情。有很多令人感动的情节和语句。整篇文章像高山上悬流而下的洁白瀑布,闪亮而澄净。任何美好的文章都应像一首歌,抑扬顿挫之际,引人以强烈的震颤和共鸣。一个困在现实里的女子,闭着眼睛谱出了一场如梦如幻的雪景---满地鲜红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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